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运动”,以及它所受到的口诛笔伐,其中的一个细节,就是市长的祖坟被“人肉”出来。
原标题:河南“平坟运动”的社会冲突
被权力上层褒奖的周口,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放大了耕地紧张、权力强制推进政策、平坟和传统道德的复杂冲突。
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运动”,以及它所受到的口诛笔伐,其中的一个细节,就是市长的祖坟被“人肉”出来。
11月22日,在周口市民政局办公室里,《南风窗》记者听到工作人员激动地应答其他媒体的电话采访:“我们这里搞的是殡葬改革,不是‘文革’。”同时,“耕地紧张”,也成为官方的辩护性依据。
一切都可以追溯到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这份《意见》提到,全市基本农田现有坟头300多万个,占耕地3.5万亩。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5月底至6月初,周口市开始在商水县试点平坟,并逐步扩大到下辖各县。据11月初周口市发布的殡葬改革工作简报,短短几个月,全市350万座坟头,已平迁234.6万座,复耕近3万亩。
周口的雷厉风行获得了更高一级政府的首肯和嘉许,河南省向周口市颁发300万奖金,以“表彰周口殡葬改革工作成绩显著”。“周口速度”上升为“周口经验”,成为整个河南省推行殡葬改革的典范。
被权力上层褒奖的周口,也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放大了耕地紧张、权力强制推进政策、平坟和传统道德的复杂冲突。
祸端
在“平坟运动”中,有人死了。
11月23日是罗军丽的“五七”。这一天,全家人和娘家的亲戚都来到村口的公墓“天堂静园”为她上坟。10月21日,39岁的罗军丽在挖碑时遭遇意外,被倒下的碑砸中,当场死亡。同时罹难的,还有她丈夫的二姑父,53岁的何洪庭。被叫来帮忙的同族亲戚张富民则被砸成了重伤。
10月中旬,村干部通知每户人家要在3天之内完成平坟,否则罚款100元。罗军丽的公公张方作为30多年的老党员、老会计,自然要带个头。继村支书之后,张家第二个平掉了自家的坟。原本以为“任务”已经完成,村干部很快又来催促他们拆碑,旁边的柏树也要挖掉,连一根树枝也不能留。张方只得叫来两个妹妹和妹夫,带上儿子和孙子,去挖自己父母的碑。
“主要是碑后面有一层砖,不然没有那么大的劲。”张方说。碑有两米高,底座是用砌砖的方式固定,前面挖出了一个大坑时,墓碑就直挺挺倒下了。罗军丽和何洪庭瞬间就被压在下面,张富民的半个身子被砸得血肉模糊。
全家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尤其是在乡政府送来两口水晶棺,希望他们将死者悄悄掩埋以防事态扩大后。第二天,张家、何家以及罗军丽的娘家决定一起去县里告状。没走多远,就被拦住了。
据张方的二儿子张长春说,乡里、县里当官的都来了,还有周口市公安局的人,要带他们去信访办。“说是当官的人都在那里。”到了信访办,却不见有主事者出面。双方僵持,罗军丽的10几名亲友被警方扣留,直至第二天才被释放,而罗军丽的丈夫张富春和表姐则被正式拘留,直至张富春同意火化,才恢复自由。经过与当地政府的协商,两家各获赔22万元。
12岁的张罗宁丧母,张富春也不能再回厦门打工了,他必须留下来陪着儿子在县城的小学读书。
而重伤的张富民至今仍躺在医院,一个月里动了3次大手术,整条右腿已经断了。“他家里借了好几万了,实在借不到了去问乡里要,乡里也只给了1万元。”张长春说,“如果不叫平坟、挖碑,就没有这事。坟平了也就算了,碑才能占多大地方啊?”
强制
“老祖宗的坟平了也中,但是爹娘的坟不该平,才往那里一埋,又要挖出来,儿女心里都不是滋味。”杨庄的一位老人说。
5、6月份开会的时候,村里给出了一个时间限制,如果不平,机器就来挖,碑不推倒,就罚款500元,平得不彻底,跟周围的地不一样高,也不行。“要是挖出棺材、骨头,概不负责。”老人引述村干部的话。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平了,每个坟给200元奖励。“后来平的都没有奖励了,刚开始的时候,火化的钱还要自己出,后来村干部说,民政上搭钱,就没再要了。”老人说。
传言副处级以上干部家的坟不用平,是不是真有这回事?老人说:“大官的不知道平没平,反正小官的都平了。”
此前,网络上盛传比周口更早开始平坟的南阳市保留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祖坟。今年5月,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实名发微博,炮轰南阳市集中整治墓葬行动,称当地只铲平民祖坟,村里正在统计副处级以上官员名单。随后,赵克罗又在微博上致歉,称“保留副处级祖坟” 的说法是口传,没有明文规定。
而河南籍媒体人联名海内外百余名学者发布的《关于立即停止“平坟运动”的紧急呼吁书》中,则明确提到:“一些周口籍高官、企业家的祖坟被圈起来成了村里的公墓,比如,某退休副省长、某在职厅长的祖坟;还有官员、富商的祖坟被以文物保护、农业项目或其他名目保护起来。”
不过, 这种说法旋即又被周口民政局否定,其社会事务科科长胡朝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而事实上,即使是村级干部,也有借职务之便保护自家坟墓的可能。练集镇朱集村党委书记朱伟,就被村民证实其父亲的坟地因为“风水好”,圈进了公墓。
《南风窗》记者走访商水县、扶沟县的几个村了解到,村民普遍纠结于父母的坟无法保留,他们可以容忍老坟被平,而父母入土为安的时间并不算长,却要遭受腾挪易位的打扰,于情于理,都无法接受。即便要平,也应该容许他们留下标记,哪怕是在原来的地上种一棵树、留一方小土堆。
公墓建设远远滞后于平坟的速度,也是周口市这项自称殡葬改革政策被诟病的原因之一。杨庄的老人告诉记者,火化之后,骨灰盒没有地方放,村民只好仍埋在自家地里,村里这才建起了公墓。而所谓的公墓,实际上非常简易,稍好一些的立起一个大门、四周砌上砖墙,有的则只是栽上一圈柏树以示区隔。
而在川汇区的李埠口乡,至今连公墓都没有,老坟新坟一律平掉。该乡党委副书记刘新胜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说,全市只有川汇区的公墓没有批下来,要迁坟的话,村民只能自己找地方,乡里也没有骨灰堂,要存放只能到区里去。他表示,即便这样,群众也都自发平了,公职人员先带头,支部书记、村干部、党员代表依次响应。从9月份到现在,全乡的1.8万多个坟已经全部平完。
经过了几个月运动式的挖掘,周口平坟的目标已经完成大半,在西华县的红花镇,至今有人愤而抵抗。记者途经此地,仍能看到数个坟包,道路两边甚至有拉起的白色横幅,上写“挖人父母、天理难容。”据媒体报道,有的农民为了护坟,夜晚都守在地里。
不过,对于练集镇练集村的一对老夫妇来说,平坟也带来了“益处”。《南风窗》记者在练集村的公墓里遇到了刚干完农活的他们。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八旬,他们仅有的1亩地被租为公墓了,因此获得了每年1000元的补偿。
老太太给《南风窗》记者算了一笔账:“种粮食的话,买化肥、犁地都得搭钱,这不用种地了,1000块钱加上养老金也够用,饿不着就行了。”提起平坟,她的态度似乎很是支持。“平了种庄稼多打粮食,怎么不增加耕地呢?地腾出来了,建设新农村,不是很好吗?”
增加耕地、解决人地矛盾、发展现代农业,这也是周口市和河南省推行平坟的政策逻辑。
背景
人口过亿,人均耕地不足1.1亩、低于全国水平,耕地面积以每年20万亩的速度减少,这是河南省的基本现实。与此同时,自1999年提出全省普及火葬后,土葬传统仍然根深蒂固,殡葬改革几乎停滞不前,人地紧张可以想见。
2011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对河南省的粮食生产能力和城镇化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看来,《指导意见》使河南具有紧迫感和危机感。他撰文称,河南把“平坟”提高到全省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和推进,其主要背景因素应是中原经济区建设进行到关键点、关键时期和遇到发展“瓶颈”。
按照《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纲要》,到2020年,河南全省粮食产量将达到1300亿斤。但是,粮食生产已经进入中高产水平,再提高生产水平的难度越来越大,投入产出比越来越低,耕地、水资源约束日益加大。另外,按中原经济区建设构想,河南每年的城市化可用土地指标严重缺口约50万亩。而解决土地来源的举措主要有三:买卖用地指标、并村腾地,平坟腾地等。河南患上了严重的“土地饥饿症”。
粮食和土地压力迫使河南向坟地伸手。今年年初开始,洛阳、南阳、商丘等地就已经启动,周口之所以成为风暴中心,是因为在其他地方平坟都受到反对和质疑而有所放缓时,周口仍然坚持强力推行。
商水县是周口平坟的起源之地。作为殡葬改革的试点县,商水原本制定了3年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30%以上平坟复耕任务,明年再完成40%,后年全部消灭坟头。然而,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却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行进,28个行政村的平坟任务提前完成,几个月内几乎实现了零坟头。为了缩短时间,这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拿出了前所未有的魄力。
双龙湾公墓的宣传栏里,罗列出了商水县殡葬改革的几大成果,其中写道:“从2012年1月1日起,县乡财政投入及村‘一事一议’筹资3000万元,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县财政拿出2500万元,用于平坟复耕的专项经费和奖补资金。”
商水的成功令周口市感到兴奋。6月29日,一场殡葬改革现场会在商水县召开。7月11日,《周口日报》以“落实商水现场会精神,打响殡葬改革攻坚战”为题做了长篇报道。在“誓师大会”上,淮阳、西华、郸城、太康、鹿邑等县的县长纷纷表决心,要“用1年的时间完成3年的任务”。自此,周口平坟开始演化为一场全市总动员的殡改风暴。
博弈
大范围的平坟很快引来了外界的批评,河南籍媒体人首先提出质疑:“每一年,河南省都要耗资数以亿计,在新郑黄帝陵举行祭祖大典;在周口,官方每年也会在太昊陵举行祭祖仪式。这种‘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姑且不去商榷,但只许官员祭祖,不许百姓上坟,何以服众?”
随后,张千帆、郑风田等26名学者联名呼吁,建议立即停止平坟运动。时隔一周,国务院颁布法令,将《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新规定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部分。至此,周口强制平坟的合法性更受质疑。而就在外界普遍认为条例的修改实为国务院叫停“周口平坟”时,当地民政局却公开表示,“平坟不会因为网上的吵闹而停止”。
《南风窗》记者试图采访周口市民政局分管殡葬改革的副局长龚长林和负责具体执行的社会事务科科长胡朝阳,但对方分别长时间关机和拒绝。当平坟运动变成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件,逸出了当地的权力结构时,他们对媒体选择了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