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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应对楼市新政可行性分析

2013年03月23日 00:16  经济观察报

  自从“国五条”中“出售自有住房要严格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各种离奇的避税招数在街头巷尾流传,最普遍的做法便是假离婚,因为办个离婚证,几块钱就能搞定,相比数万数十万的税费不过九牛一毛。

假离婚演变史假离婚演变史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文雅 自从“国五条”中“出售自有住房要严格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各种离奇的避税招数在街头巷尾流传,最普遍的做法便是假离婚,因为办个离婚证,几块钱就能搞定,相比数万数十万的税费不过九牛一毛。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律师表示,他最近也接到几个客户电话,询问买房避税离婚不离家是否可行。

  马女士是一个正在为是否假离婚而苦恼的北京居民。3月10日,她给律师打了个电话,咨询是否有必要办假离婚手续或想办法赶在“国五条”细则落地前买卖房产。她和丈夫在北京拥有两套已居住满五年的房产,三年内有买学区房换掉其中一套房子的需求。虽然本来需求不是特别紧迫,但“国五条”政策出台后,周围亲朋好友买房卖房的恐慌情绪导致其心情紧张,不断担心自己将来要出售房产时,会否遭遇20%个税政策拦截。由于马女士和丈夫的两套房产,购买时价格较便宜,一套约100万元,另一套不到80万元,而如今第一套的市场价已升值至500万元左右,另一套也已升值至280万元左右。如果将来出售第一套房产,需要缴纳的个税多达80万元,如果出售另一套房产,个税也高达40万元。但是如果两人假离婚,每人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就可以规避数十万元个税。“我有个同学之前为了申请两限房,就办了假离婚,她说这样做没问题,虽然名义上离婚了,他们夫妻俩感情好着呢。但我可能是看电视里的法律节目看多了,经常看到弄巧成拙的故事,这种做法怕是不保险吧?万一到时候新出一个政策,说离婚夫妻满五年要从离婚的时候从头算起,那我们不是白瞎了?”马女士说。

  事实上,假离婚并非新鲜事,自从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开始执行房产限购政策以来,假离婚现象纷纷涌现。“以前只是买房的需要假离婚,现在卖房的也需要假离婚了。”马女士说,如果说前两年假离婚多为取得新的购房资格,如今的假离婚则是为了实实在在的财产。

  上海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自2009年就开始关注“假离婚”现象,至今仍不断在各种场合提及离婚潮现象。2009年下半年,谢百三在一档电视节目中预言,征收“物业税”必然导致全国一百万以上家庭“假离婚”。

  2010年5月,几位在上海商业银行工作的MBA在职学生告诉谢百三,一些家庭为了避免第二套房高利率按揭而假离婚。由于向银行借款,第一套可借70%,利率甚至可享受7折;而二套房则只可借50%,利率高达正常利率1.1倍。以上海所售新房主流面积120—150平方米来算,按当时价格:上海内环线内为4万元/平方米,而虹口为3万元/平方米。第二套与第一套的利率支出相比一年多付几万元。即100万元的利差为2.376%,一年为2.38万元;如是400万元一半贷款,一年的利差为4.76万元,并且要50%的首付现金,人们只好假离婚。

  鉴于上述“离婚”均发生在2010年“五一”新政实施之后,原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均归一方所有,没有任何困难,如:原有2套房均归女方一人所有,则“前夫”净身出门后立即以单身男子,向银行申请第一套7折低利率优惠贷款;在“离婚”协议上明确写上,男方在离婚后,将离婚不离家,依旧同住;甚至有人在“离婚”获得7成的低利率贷款后,不久之后复婚,这几位银行从业者由此判断,这些“离婚”夫妻是为了争取7折利率而办理假离婚证。

  2013年春节期间,谢百三去朋友家里拜年,发现一对非常恩爱的中年夫妻竟然离婚了,“男40多,女30多。男的在上海任公务员,高大英俊、能干;女的是老师,温文尔雅、美丽得体。小孩读初中,很聪明。他们谈到对股市与房市的看法,担心房价要涨,小孩将来毕业后买不起房,只好在不久前假离婚,去买了一套新房。看得出,他们夫唱妇随,非常恩爱。”

  他说,这位朋友向他坦露真情,离婚是为了“躲税买新房”。不过,从孩子到领导到单位,到左邻右舍,都无人知道他们假离婚。“国五条”政策出台之后,20%个税政策再度引起公众对“假离婚”现象的关注,上海、广州、哈尔滨、宁波等地媒体纷纷报道了上述城市出现离婚潮的消息,谢百三断言,“国五条已引发新一轮离婚狂潮”,他甚至下结论,“只有精神病人才不假离婚,95%的人都会离婚!”他说,“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5万元/平方米了;120平方米(上海无小房)的房已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差价450万元,要交90万元的个调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70元吧;再复婚,再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

  谢百三认为,“一家两套房完全正常,小孩要结婚啊!独生子女,从父母、爷奶中继承房子怎么办?”

  陈旭并不支持谢百三的离婚合理论。他说,几年前拆迁分房政策执行过程中,北京也出现过为了多分房而离婚率升高的现象。现在甚至出现了离6次结5次可以免税这样的冷幽默故事。不管是为了多分房还是为了少交税,都是无奈的笑话之举。但是如果一旦假离婚弄假成真,这中间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是夫妻一方婚姻安全、感情变心的风险,二是夫妻一方财产收入受影响的风险。无论如何,离婚复婚,甚至离婚与丈母娘结婚等等此类做法,对双方情感和心理造成的伤害都是无法估量的,绝不只是花几块钱办个离婚证那么简单。

  而如何避免这一现象的大量产生,陈旭呼吁,对于改善型需求应当予以鼓励,一刀切地对于差价所得征20%个税是不合理的。

  针对不少城市为避税而离婚的现象以及东北部分城市为报销双份取暖费离婚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如果对违法行为每次都降格处罚,甚至不处罚,法律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人们看来,违法就可以占便宜,守法自然也就吃亏了。他说,这种行为如果没法用法律法规来惩处,则可以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来解决,具体做法是对“政策性离婚”多发的个人,可在个人信用上给予差评,进而影响到其在就业、贷款、就医等方面优惠。不过,浙江电台主持人鲁瑾在其微博上评论道,“在一个房产信息不联网,官员有几套房都不知道的国度,真以为信用体系已经赶上淘宝了?”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认为:“本次调控居民最敏感是二手房交易加税20%,居民排队过户甚至假离婚都是为避税。有人说卖家不许转嫁税负!被笑为误国新空谈;有人说要再出细则的细则,效果只会越抹越黑。其实国税总局早有按总额1%征税规定。这事淡化比细化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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