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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与民事分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 08:00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刑事与民事分割

  针对食品的法律原则与针对人的不同。对于人,需要采取“无罪推定”,没有证据证明有罪就当作无罪对待,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做。而对于食品,则是采取“有罪推定”,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安全性足够高,就会被当作“有害”来对待,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使用的东西就不能使用。

  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中,对这种“没有造成恶果的违法行为”监管严重缺失。前面提过的蒙牛BMP的例子,不管BMP后来是否通过了安全审查,在未批准前添加,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性质,跟添加三聚氰胺并没有不同,都是“在食品中添加未经批准的物质”。这样的行为,应该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

  三聚氰胺造成了恶果,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而BMP没有造成恶果,没有民事赔偿的要求,但是“非法添加”的刑事责任,依然是应该承担的。

  关于虚假宣传的例子,在“保健品”“保健食品”中极为常见。比如马悦凌的固元膏,申请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没有审批任何“保健功能”。但是在营销中,一直是当作保健品来销售,这是一层违法。即使是保健品,也不允许宣传有疗效,而固元膏的宣传中有大量的关于治病的用语,这是又一层违法。但是,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主管部门一直听之任之。而媒体,也因为“没有人被马悦凌治出问题”缺乏关注热情。

  在美国,几乎每周都有食品召回事件,比如细菌超标、标注不实,都是食品召回的常见原因。而在中国,食品召回还仿佛是传奇故事。

  食品安全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次次运动来“严打”,需要一场真正能治标治本的体系改革,才能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

  (作者系美国普度大学农业与生物系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现在美国从事蛋白质应用方面的研究,著有《吃的真相》一书。)

  “对监管部门一定不能用警察和小偷的关系来看待”

  --- 独家对话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龙兴

  “经过多宝鱼事件后,我不太敢发布信息了。因为有很多困惑。比如,什么问题是能发布的?怎么发布?谁来把关?食药监局每年立案查处几千个案件,是不是都要发布?这些都需要探索的,但我相信,定期的信息披露一定会做”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琳、张琰 | 上海报道

  四月的上海,曾因“染色馒头事件”引发了轩然大波。事件爆发后的两个月内,上海进入了食品安全整治最严厉的时期。

  5月23日,上海市政府专门召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上,市长韩正提出了“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最严的监管、最严的执法、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同时提出“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的目标。

  6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独家专访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龙兴,他的另一个头衔是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用他的话说,“在管理食品安全方面,政府挂出牌子的只有“食药监局”一个部门,一说到食品安全问题,老百姓第一个想到的部门就是‘食药监局’,而我就是负责人”。

  据悉,上海近期还将出台食品安全问题的“托底”管理制度,而具体承担“托底”职责的也是“食药监局”,王龙兴又成为上海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最后一环”的负责人。

  同时肩负着冲锋在前和防守殿后大任的王龙兴,在其办公室对记者谈起上海的食品安全问题,直言不讳。

  他说,监管食品的工作很多人都不愿意干,因为责任实在太大。但他主动请缨,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十多年。他说,“目前像我这样的正局级干部,经常还在节假日或半夜凌晨深入一线实地明查暗访。”

  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沈国明也对本刊记者坦言,上海干部里,要找像王龙兴那样全面了解和掌控食品工作管理的,还真是不多。“关于上海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不问他,就没有权威性。”

  管猪肉从96个“猪头”开始

  《瞭望东方周刊》:怎么看待上海食品安全当前面临的一些问题?

  王龙兴:坦率地说,相比而言,八九年前的形势比现在更严峻,问题更突出,当时的背景下面,上海暴露得非常严重,市场上存在私屠乱宰、病死猪、农药鱼、毒豆芽等现象,当时连续几年的上海市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都是最热的议题之一。

  当时的情况比现在要严重得多。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接手食品安全工作。

  我认为,抓食品安全首先要抓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商品,也就是肉、鱼、蔬菜、豆制品、粮油等。但到底有多少商品要管起来,谁也没有概念。于是我们做了一个分类,罗列出共22大类,2万多个品种进行分类监管,这是上海的首创。

  以猪肉为例。当时上海的猪肉问题特别突出。上海一年消费1000万头猪,但这些猪怎么到上海来的?谁也不清楚。后来经过调查发现上海的1000万头猪中,有200多万头是上海本地的,其余则是外地供应的。

  那外地猪是怎么进入上海的?我们又发现几百万头猪控制在96个人手里。但这96个人却是没有身份的,说他们是“猪头”也好,“猪的经纪人”也好,就是这96个人供应着几百万头外地猪,加不加瘦肉精,有没有私自屠宰,这些人是关键。

  发现问题后,我们就立刻提出要对这96个经营者进行管理。2005年开始,食药监局就开始专门给经营户进行培训、发证。然后,通过这96个人作为中间环节,我们实现了场场对接、场厂对接,实现了产品溯源的管理。

  随后我们抓屠宰场管理。过去上海的确存在私自屠宰的问题,现在很少了。上海的屠宰场从原来的三十几家缩减到目前的16家,上海只要两三家规模化屠宰场就足够了,其他小型规模的屠宰场今后还要陆续关闭。

  “关于地沟油的问题,我认为现在的报道很不确切”

  《瞭望东方周刊》:上海食品消费量很大,其中80%的粮食和瓜果,70%的猪肉、禽蛋、水产品,50%的蔬菜要靠外省市供应,而我们对食品源头的监控往往鞭长莫及,这个问题怎么办?

  王龙兴:上海食品监管的难点就是源头,只能通过中介的平台进行监管。所谓中介平台就是大的批发市场。怎么做?我们在大型批发市场进行培训,一方面要求批发市场自我检测,另一方面政府进行抽查、检测和“飞行检测”(即不定期不定时检查)。

  另外,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本市食品生产企业与外省市种养殖企业的场厂对接、场场对接等,推行“产地准入”、“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控制源头食品安全。

  《瞭望东方周刊》:上海是否发现使用地沟油的情况?

  王龙兴:关于地沟油的问题,我认为现在的报道很不确切,误导了老百姓。我正好借这个机会普及一下有关地沟油的知识。

  地沟油分几种,一种是阴沟油;第二种餐厨垃圾油;第三种是使用过的老油;第四种是食品工厂里老油中加新油。

  我可以确认:到现在为止,上海市从来没发现过前面两种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也从来没收到一封举报。

  但我不排除老油反复使用的情况,这方面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

  今年的6月15日,我们发布了一项新的指南,要求各类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单位,在烹调加工食品过程中规范使用食用油。其中明确说明了,餐饮服务单位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连续煎炸食品的,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添加新油的方式延长食用油脂使用期限,也不得回收菜肴中的油脂作为食品原料重复使用。

  我认为地沟油问题的核心不是这些,核心是废弃的油要有人来收。2005年,上海出台了废弃油的管理办法,由市环保部门上门去收,平均一天回收30吨。收回去做什么?加工成工业油,如柴油。当时在全国是没有的,上海最先开始实施。

  政府出钱回收的还有垃圾肉。在菜场上有商贩用垃圾肉做成肉丸卖,当时我们发现了,立即采取政府出钱买回来,再集中处理掉的方式。

  “产品质量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瞭望东方周刊》:“问题馒头”事件发生后,你当时出来道歉了,这个举动是你自己主动的还是被安排的?

  王龙兴:我自己出来道歉的。总得有人出来表示。

  《瞭望东方周刊》:一出问题,老百姓首先要骂监管部门。作为监管部门的领导,觉得委屈么?

  王龙兴:对监管部门一定不能用警察和小偷的关系来看待。

  我认为,食品问题的核心是企业诚信的缺失。我一直说产品质量不是靠监管出来的,也不是靠抽检出来的,一个合格的产品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因此,企业应该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比如问题馒头,首先是企业的问题,而企业诚信的缺失是社会诚信缺陷的一个体现。塑化剂事件曝光后,我又是喜又是忧。喜的是大陆的企业还没学会;忧的是,现在曝光了,大陆企业将来有可能学会。因此,现在我们加大了对塑化剂的检测力度,把塑化剂作为常规检测。

  但我觉得在不断加强监测的同时,更要加大惩处力度。现在企业违法的成本很低,而政府执法的成本却很高。因此,对于企业诚信问题要大力宣传,要让全社会共同谴责不良企业,让企业知道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食品安全“零风险”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我们国家目前又面临着更复杂的环境,即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和贫穷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两者交织的情况,出现食品问题是很难避免的。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应该恢复”

  《瞭望东方周刊》:2005年的时候上海就宣布建立“每月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这项制度为什么后来中断了?

  王龙兴:当时是做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停了,但我认为,以后总是会恢复的,我认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应该恢复。

  《瞭望东方周刊》:听说当时多宝鱼事件披露后,你承担了很大的压力,有不少养殖户来信抗议?

  王龙兴:是的,我还差点被他们起诉了。

  2006年,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预警,因本市市售多宝鱼检出药物残留超标严重,食监部门提醒市民谨慎购买、食用药物残留超标的多宝鱼。当时要不要发布预警争议很大,但为了维护公众健康,我们顶住压力主动发布了预警信息。后来北京和香港都禁止多宝鱼进入当地市场。由于多宝鱼事件曝光,大大推动了上海对于鱼类的监管。

  但发布信息是要承担风险责任的。山东多宝鱼养殖户就要把上海食药监局告上法庭。后来在新闻发布会上我说:“我是向社会预警,希望引起老百姓的高度关注,我不是说上海不能吃多宝鱼。我们要吃安全的多宝鱼。”

  经过多宝鱼事件后,我不太敢发布信息了。因为有很多困惑。比如,什么问题是能发布的?怎么发布?谁来把关?食药监局每年立案查处几千个案件,是不是都要发布?这些都需要探索的,但我相信,定期的信息披露一定会做。

  “我们这支队伍没有一个人受到过党纪和法律处分”

  《瞭望东方周刊》:很想知道,食品安全检查的执法人员是怎样的一支队伍。

  王龙兴:我要强调的是食品安全是一个专业化管理,这点我们一直存在误区,将食品与其他商品一样管理,这其实是错误的。国际上,食品管理属于特殊管理。既然是特殊管理,就必须有专业人才。我看到外省市食品监管招人,很多都不是专业人员,我认为食品问题不是专业人员是不容易搞好的。

  在上海,市政府2005年决定把卫生系统搞食品工作的人员拉出来专门进行食品安全工作。此后一直进行社会招聘,主要招食品、法律、经管、风险评估等相关专业的人才。现在监管队伍中,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检测人员中大部分是研究生以上学历。

  我们这支队伍现共有2000多人,没有一个人受到过党纪和法律处分。

  怎么做到的?第一,执行权力阳光化;第二切断利益。食药监局成立之初,我就跟时任市长徐匡迪提出一个问题---这支队伍的奖金谁给?第一条路,给我政策,罚款给我。但罚款一旦跟奖金挂钩,必然会出现腐败。第二条就是政府全额保障。我们选择了第二条,当时在上海市政府里我们这个部门率先实现了这一条。

  多年的实践证明,保持监管队伍的廉洁与超然太重要了,上海作为一个经济较发达地区,有理由在这方面做得更好。

  目前的食品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瞭望东方周刊》:你怎么看目前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

  王龙兴:我认为,目前的食品监管体制是我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但多部门分段监管给食品安全带来一些新的困惑。如何加以完善,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2002年,我做过一个课题。我认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该学习国际通行的管理方法。

  美国的管理方法,凡是与人有关的、与健康有关的都是集中管理,在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对所有与人有关系的参数进行综合性的交叉研究,在NIH里有很多中国的科研人员;CDC(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这个我国已经在学了;还有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三个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着美国人民健康。资本主义能做到的社会主义怎么会做不到?我认为中国早晚要走这条路。

  《瞭望东方周刊》:上海近日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个部门能不能起到FDA的作用?

  王龙兴:上海这次改革的特色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各部门各司其责;第二,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不同于国务院食安委,也不同于其他地方的食安委。上海的食安委是挂靠在食药监局的,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能够互相依存。

  其他省市食安委是个协调部门,上海食安委是有专职人员负责,要做到统一信息,统一举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可以说这个部门责任大,权力也大。目前,食安委的工作人员已经到位,主管领导是正局级官员,这个月就要开始工作了。这是在大环境不变的情况下,上海走出的一条特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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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品 安全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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