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伤痛2008:投资富通巨亏226亿(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 08:51 《经济观察报》

  历经曲折索赔路

  在比利时政府的计划出台后,平安方面提出了抗议,并称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此外,平安和商务部进行了接洽,希望寻求政府的支持。来自欧洲的消息称,中国商务部的官员已分别就此于11月25日与11月28日与比利时官员两度会面商讨,但仍无结论性消息公布。

  目前出现的最新情况是12月19日,在富通临时股东大会上96.98%的股东同意富通继续经营而非将业务出售,富通被“肢解”的命运得以延后,比利时业务暂被保全。此外,当天比利时内阁集辞职,而在比利时媒体看来,正是内阁在试图运用政治力量干预法院的判决。

  12月19日的富通临时股东大会还决定在2009年年初对公司的资产处置做出最新表决,同时选举出富通的新一任董事会。这对于平安来说,至少是个好消息。12月20日,平安(2318.HK)早盘上升3.9%,报36.9港元;该股早盘曾见34.15港元的19个月低位。

  在此件事情上,比利时首相莱特姆的态度是“我很理解中国平安会对该决定表示失望,但投资总要承担相关风险。平安一直对富通的成长前景充满信心,事后证明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判断。中方提到股东所持股份价值大幅缩水,但这种情况在比利时政府干预富通前就已经发生了。”

  据专家介绍,平安索赔其实是有理可依。1984年,中国和比利时在布鲁塞尔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的议定书》。《议定书》第四条规定,为了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缔约一方可对缔约另一方的投资者在其领土内的投资采取征收、国有化或其它类似措施。但措施应是依照国内法律程序所采取的,且与对第三国投资和投资者所采取的措施相比,是非歧视性的。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措施应伴有对补偿支付的规定。

  但是在金融危机的震荡时候,如何处理涉及海外资产的经济包袱往往便变得更加复杂。华兴资本首席执行官包凡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称,任何危机下的金融纠纷都会上升到政治层面,比利时政府无疑会优先赔偿当地投资者,以消除金融危机对社会的震荡。平安冀望得到理想的赔偿,取决于商务部通过外交途径的谈判力度有多大。而在中国与欧洲关系近来陷入僵局、中欧对话被推迟的情况下,鉴于平安集团并非国有控股企业,此事不宜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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