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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政策突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 16:00 中国周刊

  通用航空目前的生长状态,有如爆发前的平静,同时又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2009年,民航局针对通用航空出台了15条具体措施,国家空管委在积极推进低空空域改革;人们接下来的期待是,2010年将对通用航空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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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时代来临需要有政策上的突破,犹如私人飞机上天,先要揭开包在机身上的帆布

  从家里匆匆赶来,见到《中国周刊》记者,林枫(化名)先看了一眼表。晚上,她要准备给民航局的汇报材料,明天她还要去参加一个研讨会。主题都是围绕通用航空。

  林枫作为通用航空的资深研究人员,今年有许多研究工作要做:梳理我国通用航空的所有法规,与民航局一起拟定民航十二五规划中关于通用航空发展的专项规划,研究通用航空基础统计指标体系等等。如果私人飞机要顺利飞上天,必须要有通用航空的整体发展。

  在中国,很长时间内,通用航空都是个冷门,“养在深闺人不知”。即使到现在,专门研究这个领域的专家也不过十几位。研究工作曾不被理解和认可。不过林枫说,现在关注的人越来越多,自己也越来越喜欢这个行业,自己带的研究生对这个行业也充满好奇,这些都带给她荣誉感。但是,沉默片刻,她说自己还有“苦恼和企盼”。

考取飞机执照需要的是积累飞行时间,安阳航校的总飞行师李善民从私照到商照再到教员照用了几十年的时间
考取飞机执照需要的是积累飞行时间,安阳航校的总飞行师李善民从私照到商照再到教员照用了几十年的时间

  林枫的“企盼”

  “研究工作我们做得很累,没有任何研究基础和可供利用数据支撑;完全是苦苦地摸索。”林枫说。她们研究通用航空产业所处发展期时,试图用经济模型进行分析,但是不能,没有系统数据,只能凭借调研和对事物发展的认识,凭着研究的感觉来归纳。每当得出一个为社会所接受的研究结果,她们就非常有成就。

  林枫面临的情况,就是中国通用航空在政策法规方面的真实写照,“痛并快乐着”。

  林枫的这种“苦恼”,可以再往前推算7年。

  2003年,林枫从研究航空运输成本领域转向通用航空领域,研究内容涉及到通用航空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各方面。

  刚“入门”的时候,还是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初期阶段,林枫回忆最开始的情景,总结为一个“难”字:“大家都不知道通用航空,研究很困难,多年没有人去做,也找不到数据和资料,我们就搞调研,一点点问,跑企业跑管理局。我的感觉是,如果不成体系的话,数据太难取得了。”

  当林枫整个人浸泡在通用航空领域时,她觉得一切富有戏剧性,“忽然有一天,有人叫我直升机专家,问我怎么就一下子改行了,我觉得很可笑。通用航空不是直升机,也不仅仅是直升机的飞行和修理。”

  不顺畅的发展过程

  在中国,通用航空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文革”前,通用航空得到了飞速发展,进入一个“黄金期”。在“文革”期间,通航陷入停滞阶段。“文革”后直至80年代末,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需要,通用航空再次迎来了发展的新转机。此后,以大飞机为主的运输航空持续快速发展,但是通用航空却逐步萎缩。原因在于,运输航空利润高,得到了当时政策的大力支持,同时抽调大量的通用航空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补充,奠定了发展的基础。与之相反,民航所属的通用航空企业大规模转轨从事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人才逐渐流失,又面临着体制转型所带来的种种新情况、新矛盾,到1995年通用航空已跌入谷底。

  随后,1996年民航局党委出台了《关于发展通用航空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通用航空发展政策,以此为标志,通用航空逐步走上了复苏、发展的道路。同年,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是民航法出台,通用航空的定义正式出现国家法律中。

  林枫和她的同伴们也从这个时间表开始,研究政策、法规,一步步发展,其手段是“一点点抠”。她努力向《中国周刊》记者梳理这几年来的通航政策法规: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于通用航空给出了法律定义。

  2003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371号令,即《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在林枫看来“这个条例是真正的关于通用航空飞行的规定”,解决了关于每次飞行活动需要办理各类手续的程序问题。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减少了飞行申报的时间。之前,规定飞行任务至少提前七天上报,新条例减少为两天。不过,这个条例从审批环节上并没有做多少减法。从地方管理局到民航局,再到军方,程序上环节众多。

  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先后颁布了第130号令和135号令,即《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两个法令解决了私人飞行的主体资质问题,保证飞机本身证件齐全;也解决了私人飞行驾照标准的审定问题。

  林枫对于飞行法规的梳理截止到了130和135号令,“再往后?”她沉思片刻,回答,“基本上没有了。”

  关于政策,林枫认为,2009年底,民航局针对通用航空出台的《关于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的措施》15条,是中国通用航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

  最后,她给出的评价是,“针对通用航空的政策、法规很少,还是太少。”法规没有涉及到的领域仍旧很多。

  譬如,私人还是不能以自然人的名义管理飞机。林枫说,“你要买飞机,就先成立一个公司,这不是很好笑么?”再譬如,一个人想驾驶自己的飞机自娱飞行,必须要跟企业作业飞行一样,联系管理局、空管委及相关军区,呈报一系列的繁琐手续。凭一己之力,如何能完成这些?因此她企盼着支持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法规能尽快形成。

  不过,对于这些问题,林枫的一位同伴,靳军号,有不一样的解读。

  靳军号的解读

  四十出头的靳军号,现任中国民航局运输司通用航空处副处长,1996年进入这个行业,参与多部法规制定的前期调研。

  《中国周刊》记者见到靳军号的那一周,他的工作量是:前四天参加了六个会议,周五马不停蹄整理和批复文件,接近中午包括在食堂用餐期间和记者聊通用航空的话题,下午接着准备下周开会资料。

  他做事很快,语速很快,饭桌上,所有话题都由他发起,最先吃完饭的也是他。

  关于通航法规发展的演变,站在民航局一方,靳军号比林枫体会更真切,在圈内,他被认为“最资深”。

  靳军号说,“作为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部门,站在民航角度看,民航局始终在致力于改善通用航空的发展环境,支持开展通用航空包括私人飞行活动。只是按照现行的法规规章要求,你要飞起来,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至于所需时间问题就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了。”

  他记得,在民航工作的前几年,对于通用航空,民航总局一直是以企业为主,较少考虑到个人。“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今天相比差距很大。就像汽车一样,开始都是企业、单位买,后来才有了私家车。”

  转折就在1997年,张跃买了第一架公务机。当年,靳军号刚刚入行不久,他记得,“远大空调公司把飞机买回来,具体怎么运行、怎么管理都是崭新的课题,无先例可循。1996年的民航法对于私人飞行有了规定,要求办理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但是当时具体的民航规章尚未出台,怎么办?最后,民航还是先把他们的非经营性登记办了下来。”

  但是,这件事情,以及后来慢慢出现的更多案例,直接催生了之后《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等规章以及管理办法的出台。

  他所在的通用航空处也如中国通用航空的命运一样,几经曲折。1989年之前,通用航空业务是由“专业航空司”一个司级部门负责。后来,变成由小一级别的处级部门,“运输司通用航空处”负责。再后来, 2006-2009年,通用航空处也撤销了,职能转移到政策法规司。之后,2009年7月,通用航空处在运输司重新组建,恢复了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职能。

  如今,通用航空处,只有两个人,靳军号本人和一个年轻的干事,两人对桌而坐,事务繁忙。

  “两会”期间尤其忙。靳军号说,“最近几年,我们每年都收到‘两会’中对于发展通用航空的提案,去年‘两会’期间,我们收到了19个议员提案;今年收到了11个。都是呼吁发展通用航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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