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留下的残局:经销商苦等 患儿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 08:26 新世纪周刊

  导语:田文华在庭审中承认,2008年8月1日的检验结果检出三鹿送检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当晚,三鹿集团领导层开会议定对此事保密,封存库存奶粉,还给三聚氰胺起了个内部代号叫“A物质”。

  -本刊记者/吴伟 汤涌(河北石家庄报道)

  三鹿“欧了”,但遗留的问题还在

  2008年的最后一个上午,清晨6点,天仍未亮,空气清冷,4辆警车组成车队带着田文华驶离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早上8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王玉良、杭志奇,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王玉良是坐轮椅被法警推进法庭的。事发之后,王玉良在监视居住期间曾试图跳楼自杀,结果折断了脚骨。

  法庭上,公诉方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根据《刑法》第140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的控罪并非此前传言的按《刑法》第144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条罪名的最高刑是死刑。

  田文华当庭承认,她最早于2008年5月中旬接到相关问题奶粉投诉的报告。7月24日,三鹿集团对问题奶粉分16批次抽样送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但未告知其为三鹿产品。8月1日,检测报告显示其含有三聚氰胺。当晚,三鹿集团领导层开会议定对此事保密,封存库存奶粉,还给三聚氰胺起了个内部代号叫“A物质”。

  她说,三鹿集团在8月2日就有关情况向石家庄市政府进行了第一次书面汇报,8月29日第二次书面汇报,期间他们曾多次口头向政府汇报。

  令人惊讶的是三鹿随后的举动。8月13日,三鹿集团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10mg/kg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含量10mg/kg以上的暂时封存;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田文华解释这个决策时说,她“过于相信”欧盟的三聚氰胺标准,认为三聚氰胺含量20mg/kg以下的产品没有太大问题。这个标准的提供方是三鹿的外资合作方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尽管当时恒天然倾向于曝光问题奶粉,但经劝服后就没再坚持。田文华供述,双方还共同商定了换货理由。

  从下午开始,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检方认为,从8月2日到9月12日,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三鹿集团主观上没有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故意。“毒奶粉”由三鹿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生产,因此作为母公司的负责人,田文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田文华作最后陈述时落泪悔罪,当庭鞠躬向受三鹿伤害患儿及家属和全国人民道歉。66岁的田文华在三鹿工作了40年,企业走到今天,她感到对不起企业与员工。田文华说:“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我)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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