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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陈可辛

2013年05月09日 08:12  新京报

  “我无论拍什么电影,必须回到一些我自己生活里面的东西。《投名状》也好,《中国合伙人》也好,都有一些我早期经历的影子。”他说。

陈可辛陈可辛

  陈可辛的“我们制作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通惠河北岸一栋老式厂房改造过的写字楼中,墙面是裸露的红砖。坐在屋顶的咖啡馆,可以仰看CBD群楼,俯视喧闹、匆忙的车流。旧厂房上带着五角星的雨水管,已经有了几十岁的年龄。陈可辛工作室的一角散放着那个逝去年代最常见的白色搪瓷茶缸、老式闹钟和帆布大包。

  刚刚赶了几个通告,已经是黄昏时分,他还没有吃午饭,垫了几口cheese 蛋糕,陈可辛便坐了下来开始了这场对话。最近几个月,陈可辛忙着《中国合伙人》的发行,从亚布力到博鳌,他听取了不少企业家的反馈,甚至连每一张海报,他都会亲自定稿。

  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是陈可辛公司合伙人黄建新的旧日同学,他在片中客串了一个角色。当年,万通六兄弟的创业故事似乎能够呼应片中三兄弟的情节,在亚布力论坛上,冯仑说看过这部中国第一部创业题材的电影试片后,“很多场景让我想起过去曾经的经历。”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却都会从中看到新东方的影子。当初,新东方创始人之一徐小平将剧本交到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手里。2011年下半年,陈可辛从韩处看到剧本,故事讲述改革开放后三个年轻人从大学同窗到创建外语培训学校——“新梦想”。这正是陈可辛多年来一直想拍的商业题材的电影,于是,他表示想亲自做导演,并且参与电影的投资。

  但陈可辛表示,这是一个和新东方没有太多关系的故事,他和俞敏洪至今也没见过面。“我不否认这次剧本故事的灵感受到‘新东方’的启发,但是我们不能拍成企业传记片,所以电影是我们根据重新写过的故事拍成的。”陈可辛认为,自己只是借用一些新东方的元素,真正想拍的不是新东方,而是一代中国青年的创业故事。

  和当初自己撰写的剧本完全不同,看了改编后的《中国合伙人》的剧本,徐小平对陈可辛说:“谢谢你将我的故事保留了八个字:成冬青、孟晓骏、王阳。”陈可辛笑着回答:“不对,是十一个字,还有‘新梦想’,这个名字也是你给的。”

  在看到这个剧本之前,陈可辛并未听说过“新东方”。“我当时觉得这个剧本,或者这个题材包含了很多内容:友情的考验、朋友合作开公司到最后谁是老大、功劳应该是谁的,如此种种,其实包含了很多我以前拍过的东西。”他感慨说,“我觉得电影中最值得讲的故事,其实就是一种改变,一种回不去的时光。”这或许就像《中国合伙人》中那句台词,“我们一直想改变世界,最后才发现,其实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但是,《中国合伙人》实际上涉及到了商业世界中最敏感的话题——合伙人以及上市。“合伙、拆伙”这样现实而残酷的故事几乎在每个创业者的身上都发生过——也包括陈可辛自己。在某种程度上,陈可辛的电影历程就是一部电影合伙人之路的真实写照。

  “我无论拍什么电影,必须回到一些我自己生活里面的东西。《投名状》也好,《中国合伙人》也好,都有一些我早期经历的影子。”他说。

  UFO聚散

  出身电影世家的陈可辛从小在片场长大,在做《龙兄虎弟》制片结识了曾志伟,两人一见如故。1987年,曾志伟离开嘉禾自立门户,拉来一直想做导演的陈可辛一同创业。四年后,陈可辛才正式做了导演,他首部执导的影片《双城故事》帮老板曾志伟夺得了金像奖影帝。多年后,谈起曾志伟,陈可辛依然充满感激,“曾志伟是我的大哥,他给了我一个舞台。”

  1992年,陈可辛与曾志伟等六人成立了UFO电影公司,拍出了如《双城故事》、《金枝玉叶》、《甜蜜蜜》等众多独具魅力的名片。那个时候,由于《黄飞鸿》和《东方不败》的大卖,香港几乎所有的电影公司都疯狂跟风,只有UFO独树一帜。“UFO的拍片标准是不跟风,找新题材创作,同时也要卖座。这批志同道合的电影人,希望以低成本、走近似西片路线,打开局面。”陈可辛回忆道。

  UFO成立之初,多由导演陈可辛、张之亮、李志毅主持电影创作,世称“UFO三剑客”。那么,风光无限的UFO为何以散伙收场呢?

  据陈可辛回忆,最初,自己和李志毅联合导演的《风尘三侠》赚了钱,片子成本不高,却卖了1700多万。《风尘三侠》之后,UFO马上又拍了《新难兄难弟》,依然是陈可辛、李志毅执导,加上张之亮执导的《抢钱夫妻》,这两部电影上映后票房鼎盛,合计收得4000多万港币,至此UFO才算赚钱。

  但不是所有合伙的导演都能拍出赚钱的电影。“当时五个导演各自拍戏,一开始亏一部不要紧,但是连续两部、三部,大家就会开始劝亏本导演,想想再拍。”陈可辛说。但是,艺术是个主观的东西,每个导演都想拍自己理想中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有时会坚持己见。这种分歧为UFO的最终解散埋下了伏笔。

  此后,香港TVB电视台投资了UFO一大笔钱,然而,六个合伙人对这笔钱的规划有了分歧。有人想用来炒楼,把钱用来付首付,然后再用来拍电影,产生的利润偿银行贷款,但包括陈可辛在内的另一些人认为,这样每个月付的贷款利息可能会比炒楼产生的租金还多,并不划算,六个人最终无法达成共识。

  1996年,UFO正式结束自资制作电影,加入嘉禾公司旗下,用嘉禾资金拍片。之后陈可辛推出《甜蜜蜜》,较以往明显在成本及明星阵容方面提高许多。但是被嘉禾收购后,UFO亦人心涣散,开始各谋发展。李志毅赴日本改拍黑帮片《不夜城》,张之亮开始在内地搞起了武侠电视剧。辉煌一时的“UFO三剑客”最终也分道扬镳。

  新的转机出现在2005年,一次找上门的投资让陈可辛重新认识了内地市场,陈可辛拍了当年轰动一时的歌舞片《如果·爱》。他开始意识到,内地将是中国电影的黄金市场。于是将重心转移到北京,并与导演黄建新合作了《门徒》、《投名状》两部重量级电影,影片大卖,并横扫了华语各大电影奖项。这次合作也让两人决定再联手完成一件大事。

  合伙人与话语权

  “我做《投名状》后期的时候,感觉中国电影改变得太快,就想在内地做工作室,后来又想,工作室是不够的,太被动,完全没有独立权,所以就想到成立‘人人’电影公司。”2009年2月15日,陈可辛、黄建新的“我们制作电影工作室”与保利博纳电影公司共同组建的“人人电影公司”成立。当时曾放出豪言,要三年内拍15部电影。言犹在耳,但现实却充满意外。

  认识陈可辛之前,保利博纳总裁于冬已经对他推崇备至。于冬主动跟陈可辛谈合作,专门去片场看他拍戏。2009年,陈可辛、黄建新、保利博纳组成了“金三角”。

  据称,当时“人人”的合作模式是电影拍出来给博纳发行,无论这十几部电影是多少个亿,都有10%是博纳的,等于是博纳的利润。作为股东,于冬的义务是帮人人电影公司出去找钱。这意味着一部电影就有好多投资方。陈可辛说,“博纳拥有人人所有电影的发行权,这是于冬最看得重的一块。站在这个立场上大家是互补的,我们是制作,他们是发行,而且博纳也是跟香港电影合作最多的一个发行公司。”

  “人人”分工是这样的:陈可辛是导演,创作人;黄建新也是导演,但是更擅长制作和管理;于冬对内地市场最熟悉,又能找投资。所以这三个人的组合当时被业内视为“黄金搭档”。

  不过,这个三年内拍15部电影的宏伟计划,如今已是过眼云烟。对于分手原因,陈可辛的回答耐人寻味。“大家对电影从创作到经营的理念都不同,那就不要勉强了。”他感慨,“其实要碰到一个很合拍的合伙人非常不容易,因为电影是很主观的世界,从创作、拍摄、宣传到发行,如果大家不能站到对方的角度考虑就很难合作。”

  按道理说,赢了票房与口碑的《十月围城》应该是人人电影公司的起点而不是终点,但是理想永远在现实的彼岸。“《十月围城》卖钱了,理应接下来我们应该拍《十月围城2》。但于冬没有这么说,保利博纳需要更赚钱。但如果更赚钱,那就意味着演员的片酬要更低,制作成本要压缩,我觉得那样的话,就保证不了水准,所以我就没有再做下去。”这是陈可辛的表述。

  对于这次分手,他不无感慨,“我们来做制作,保利博纳做发行,其实是很好的搭档。另外,保利博纳对内地的市场脉搏把握得很好,而且,我们在合约中,对彼此的利益都做了很好的分配,权利也做了很合理的划分,我觉得不应该有问题了。但是,真正合作一次之后,才发现,电影的事情,和每个人自己的想法以及执行中的细节有太大的关系,所以还是不行。”

  不过,从《十月围城》开始,陈可辛学会了一点,就是找到多个投资方,将每个人都变成一小股东,拼一个盘子,这样不会受制于人,而且保证电影质量。比如《十月围城》找了9个投资方,是因为他想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只找一个大老板,你就掉进投资方和导演纠缠不清的关系里。很多不专业的投资方都觉得自己是专业的电影投资人,还要跟他们喝酒吃饭,我是完全没有应酬的,滴酒不沾。”

  “自己做”

  从当年香港电影的一面旗帜UFO公司的拆伙,到后来与保利博纳成立人人电影公司的低调分手,在经历了各种形态的合作之后,陈可辛认为,做电影,最理想的状态是“自己做”。

  “自己做,一定会有挑战。但这个选择,我二十年前就坚定了,甚至自己投钱、亏钱,我也不后悔。”据悉,《中国合伙人》剧本完成后,中影给的预算是4000万元,为了节省预算,陈可辛放弃了导演片酬。加上宣发费用,《中国合伙人》的成本达到7000万元。其中中影占到30%,陈可辛“我们制作有限公司”占到70%。陈可辛一方再将影片股权70%部分分给了香港寰亚、云南广电等多个股东,最终自己持股不到20%。

  陈可辛坚持认为,电影需要的钱,是能够真正帮到电影的钱。他曾碰到这样的事:自己试着跟那些想投资的老板说,可不可以先别说投资,先谈剧本,然后看一下到底需要什么阵容,多少钱,算整个流程,看看能赚多少,再回头谈投资? 结果有的老板的回答是,“你不用算了,多少我们都投,我告诉你,我不是来做生意的,亏多少钱都无所谓。”陈可辛听到这个话就想转身走了,“他是生意人,说赚钱不重要,我是导演,似乎比他还生意,这不是开玩笑吗?大家没有谈的基础了。”

  目前,他采用的投资合作模式都是一部片子、一部片子独立地去谈。“暂时不想和别人签特别长的约,都是先合作一次再说吧。站在利益的角度,如果有合伙人的话,一定先将利益说清楚,而且不要掺杂情感。”(文/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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