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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伊伯特:谁配得上“影评人”

2013年04月11日 06:49  新京报

  4月4日,被誉为“美国第一影评人”的罗杰-伊伯特去世。在缺乏资料的年代里,一度成为中国影迷的观影标准。伊伯特甚至影响到中国影评人的出现。伊伯特能为美国电影代言,但谁是能为中国电影代言的影评人呢?除了影评,我们还缺点儿什么?

罗杰-伊伯特罗杰-伊伯特

  大约一年前,国内先后出版了两本罗杰-伊伯特的影评集,《在黑暗中醒来》和《伟大的电影》。两本书近百万字,内容几乎没有大的重叠,两本沉甸甸的书摆在面前,至少在产量方面,罗杰-伊伯特展示了惊人的能量,这应该是中国人第一次如此系统且全面地了解罗杰-伊伯特的影评创作。1975年成为普利策艺术评论奖第一位影评人获奖者,同年又在电视上制作了经久不衰的影评节目,罗杰-伊伯特对大众的影响显而易见。

  罗杰-伊伯特避免影评以说教的形式出现,自然也不是以理论分析见长,但他也决不做一种堆砌式的影评,把玩典故。他认为在普通大众和以电影作为生活中心的人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前者关心的是这电影值得我掏钱看吗?后者则更关心电影会增加或否定他们关于人性的认识吗?伊伯特的影评恰好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一方面,作为日报的影评作者,他要保持自己的创作量和观众的阅读兴趣;另一方面,他又必须客观地分析影片的艺术价值,从而保持自己作为影评人的专业水准。他建立了这样的书写风格,某种意义上,也是建立了影评人的职业标准。

  虽然我们要承认,先有电影才有影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影评人要依附于电影产业存活。影评的存在与自由发声之权力,才是电影这门艺术值得被尊重的地方。这其实是在说影评人的独立性。我们既然书写影评,就应该让其在电影之外,所以非独立影评人其实更像是一个伪命题。这恰好也是国内大多数影评人所缺乏的基本职业道德。以生计和市场不健全为借口,拿电影公司的钱写影评,实际上就是在毁灭影评的原始功能。影评人既要考虑电影的艺术意义,也要顾全它在消费层面的意义。软文最大的特质就是混淆视听,比如将一部大家后悔观看的影片赋予女性主义的标签,并用一种沾沾自喜自我核心的语调。

  影评人的另一个职业标准就是专业性。他不需要具备斯科塞斯的导演能力,也不必成为齐泽克。电影导演和大学教授对影评人身份的批评并不成立,他们甚至有独裁和武断的成分。正如波德维尔评价伊伯特:“他将惊人的能量、敏锐的判断、广博的知识、探索的眼光和敏捷的幽默感融入了他关于电影的评论文章中,它们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洞察力的影评文字。”洞察力是他赖以生存的法宝,也是他的专业性体现。影评人不应过分执迷自己的喜好,比如崇拜王晶抑或是香港武打片。这更像是影迷所为,难称其为影评人。影评人应当在电影的影响与发展上具备洞察力,他们甚至应该为避免电影风格的同质化而努力。提供更客观、更理性,也更容易被接受的评论。

  罗杰-伊伯特固然也会出现纰漏,他并不能保证每篇文章都是经典之作,但他的影评记载了电影的变化,起到历史档案的作用,这对一个影评人来说才是意义所在。如果我们把这一点作为影评人的职业理想,结合伊伯特所显露出来的职业标准,我们不妨看看身边,到底哪些人才配称得上是影评人呢?

  □王沐(北京 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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