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兹-罗林斯是美国黑人作家沃尔特-莫斯里创作的硬汉派侦探小说系列的主角,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最受欢迎的黑人“侦探”。因为这个角色对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提出了猛烈的、切中靶心的控诉,所以也吸引了一些严肃批评家的认真讨论。易兹-罗林斯贪财、好色但又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像个开朗、健康的“拜金教”黑圣徒,而小说里那些同样贪财、好色的白人则阴郁、病态、残酷,活该被打入地狱。
作者沃尔特-莫斯里(1952—)的父亲是非洲裔美国人,母亲则是来自俄罗斯犹太人移民家庭。他以内部视角描写的黑人社会与白人视野里的黑人社会并无不同:凶险、无序,充斥着各色各样的亡命徒。但是莫斯里将这种社会形成的原因写了出来——遭遇种族歧视的黑人无法逃脱被白人当权者敲诈、胁迫的命运,而且不能指望法律的庇护。如果你选择做一个老实人,那你也只配生活在一个贫穷肮脏的社会盲区中。如果你选择做精英,并且向往自由和财富,就一定会触犯到自私、蛮横、有权有势的白人,然后遭遇到残酷的欺压。
沃尔特-莫斯里通过这些间接描写黑人生活真相的侦探小说,对社会歧视发出大声控诉。他所说的话也可以借用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犹太“奸商”夏洛克的台词:“……究竟为了什么缘故呢?犹太人没有眼吗?犹太人没有手、器官、意志、知觉、感受、激情吗?由同样的食物滋养,受同样的武器所伤;生了相同的病,被同样的药医好;冬天觉得冷,夏天觉得热,与基督徒不是一样吗?你们要是用剑刺我们,我们就不流血吗?你们若是搔我们的痒,我们能不笑吗?你们要是向我们下毒,我们不会死吗?你们若欺负我们,我们能不报仇吗……”
莫斯里的双重血统使他对这句话有更深的理解。但相比较来说,他比犹太人夏洛克要温和一些,没有让笔下的角色易兹-罗林斯对白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让他去挣白人非法所得的钱。易兹-罗林斯系列小说的题材都是由钱与色的幕后交易导致的凶杀案,以及它们带给易兹-罗林斯“幸运”的挣钱机会和怪诞的双重生活。易兹想做一个正常的黑人,但只能选择与这个“正常”社会对他的诬蔑、栽赃对抗。他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得去做一个自证无罪的非法侦探,而且还要尽量搞到钱或保住钱。钱对他是双刃剑,一方面给他自由,一方面把他变成亡命徒。
由钱、色交易导致的犯罪案件最适合硬汉派侦探小说了。在这种案件里,作案者不需要在阴谋上花费太多时间,侦探们也不用耗费脑力追踪和归纳线索。他只需用直觉来锁定罪犯,用暴力来破解谜团。易兹-罗林斯对金钱的直觉太强大了,侦破这些案子只要闻一闻钱在什么地方就行了。不过要想活得够久且总有案可查,他必须避免手里沾太多血。因此书里又引进了一位叫雷蒙德-耗子-亚历山大的黑人同伴。这个比易兹-罗林斯拔枪杀人快好几倍的角色,不仅使故事变得更火爆、更刺激,也使文风变得明快、硬朗,句子落在纸上就像要砸碎一个核桃。
角色的对话尤其简练,对书里面所有的黑人角色来说,如果有人想要他说出一句逻辑严密的长句子,他立刻表现得不耐烦。他们喜欢说短句,感情丰富的短句——就像把枪或刀拔出来——在这些故事里,确实只要把枪或刀拔出来就能解决很多问题。美国大师级犯罪小说家乔纳森-凯勒曼称赞莫斯里的文笔“华美而简洁,有自己独特的节奏,对人性的把握和发掘准确无误”。实际上这也是对雷蒙-钱德勒开辟的硬派侦探小说写作道路的总结。只有用这种冷硬、精确的笔调创造出怪诞如半神半机器一样的角色,才能与传统侦探小说里那些悬疑形成的吸引力相抗衡,与它们在同一块肥沃的书市里争夺领地。
由译文出版社引进的易兹-罗林斯探案系列小说集包括《蓝衣魔鬼》、《红色死亡》、《白色蝶影》,是这个系列的前三部,故事背景是美国二战之后的五十年代。易兹-罗林斯从一个受雇于犯罪组织的线人变成一个受政府黑手胁迫的调查员,再变成一个清白的私家侦探,一步步洗白了自己,并且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一个有钱而合法的黑人。但是钱对他来说并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就像白人社会的法律体制对他来说也不意味着自由和安全。特别是在只有亡命徒才能保住地位的黑人社会里,他更要装成穷光蛋,因为大家认为“只有穷人才会为一片面包而杀人”。
在白人小说家那里,法律最终会公正地解决一切。但是易兹-罗林斯侦探小说系列里,法律最终仍只是糊弄人或方便结案的工具。沃尔特-莫斯里不仅仅为现代侦探小说带来了粗犷而古老的野生气息,还颠覆了白人作家笔下缀有现代文明勋章的“现实主义”,而且颠覆的绝不仅仅这些。(文/张旋)
《蓝衣魔鬼》
作者:(美)沃尔特-莫斯里
版本: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