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的前世今生
计划生育口号就像晴雨表,反映着人口政策的变化。当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时,前面也走过了一段曲折起伏的路。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
国家计生委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宣传和服务工作。
是否放开生二胎的争议
如今,计生政策实行已逾30年,中国也已站在社会老龄化的门口。人口政策的转折性时期是否已经来到?学界已有诸多呼吁,甚至连“独生子女政策”的主要设计者之一田雪原也表态支持逐步放开二胎。而国家计生委仍然是最为明确的反对者。
社会上对于计生委的质疑和批评
媒体报道,2011年中国计生委总共收缴“超生罚款”逾200亿人民币,由于财务不公开透明,公众并不知晓这些资金用于何处。
计生的手伸得有多长
近些年,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中,屡屡上演荒唐闹剧。各类计生证明即使是必要的,也不能成为胡乱作为的通行证。
野蛮的计生口号
在这些宣传口号中,如果你觉得像云南楚雄某农村“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这样的标语,制造了恐怖气氛有点过的话,那“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这样的标语就完全能让你无言以对。
计生委 究竟将何去何从
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人士建议,国家人口计生委可在本次机构改革中拆分,部分职能可并入卫生部,人口统计工作则由国家统计局承担。
计生委的前世今生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上发表讲话说:“我看人类对自己最不会管理,对于工厂的生产,生产布匹,生产桌椅板凳,生产钢铁,他都有计划,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是没有计划,就是无政府 主义。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有时候使他能够增加一点,有时候停顿一下。提议设一个委员会,节育委员会”。
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马寅初于1957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首先提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人口控制(非计划生育)。但当时人口控制并未真正实行,中国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响。
1957年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的讲话认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1962年,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经国务院批准,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经历了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1970年,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首次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73年7月,面对人口过快增长的严重压力以及“文革”中政府机构大多处于瘫痪状态的客观形势,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华国锋、吴桂贤、陈慕华曾先后兼任该领导小组的组长。而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机构,依然由卫生部代管。
1975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 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国家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由于措施有力,这段时间的计 划生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1979年的2.7。
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1980年3月30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理论务虚会发表讲 话,他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人口有九亿多,其中百分之八十 是农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我们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但是即使若干年 后人口不再增加,人口多的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也仍然存在。耕地少,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 点。”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12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耀邦做政治报告。其中明确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到本世纪末,必须力争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
1986年4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时,再对计划生育问题做出阐释:“中国对人口的增长实行严格控制,是从我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这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外有些人希望中国不实行计划生育,这是想让中国永远处于贫困状况。”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0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以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地方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阶段。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增加了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也顺利实现了更名,增强了综合协调能力。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
(一)拟订国家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是否放开生二胎的争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建议全面放开二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称30多年来,针对过大的人口压力,我国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快速下降。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的生育水平远 低于1.8的官方公布水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户籍人口计算则出现了低于1的超低水平。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均显示,我国生育水平已经明显低于2.1的更 替水平。同时,按照国际经验,城市化、工业化和受教育水平提高等因素还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以及未来可能的劳动力短缺问题 将成为新的重大挑战。鉴于这种现实,建议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可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否则,越晚越被动
社科院专家:放开二胎政策百害而无一利
"放开二胎政策,百害而无一利。"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小平昨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当前公共服务措施不先行、不到位,即便放开二胎政策,很多家庭都不敢生。"
社会上对于计生委的质疑和批评
全国年征收或超200亿元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
各地的相关法规都已明文规定,社会抚养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但纳入财政之后怎么使用却不像计生部门号称的那么阳光。
有些地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委托给乡镇、街道,虽然是收支两条线,但30%到40%返给了乡镇,按一定比例奖励给基层计生专员。正是因为如此,一些地方出现为收取社会抚养费"放水养鱼",对"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的现象。一些基层经费不足,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来运转,有人将此形容为"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
"孩子自己生自己养,不知道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舆情热点解读》指出,网友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去向,计生部门出面回应责无旁贷。
强制堕胎现象频出
陕西安康怀孕7个月的母亲冯建梅,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腹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陕 西安康市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应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月2日对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 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6月12日,陕西省人口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赴安康进行调查。
经查,安康怀孕7月孕妇遭引产情况基本属实。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始终明令禁止大月份引产。此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在社会上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计生的手伸得有多长
餐厅办证需计生证明
中山大学校内一餐厅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被要求出示其法人代表中大校长的计划生育证明。而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办法》则未 要求办理该证时须提供负责人的计生证明。对此,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配合番禺区当地计生局工作的需要"。
强制堕胎现象频出
广州番禺区的李女士收到一封来自儿子学校的通知,上面要求家长提供"孩子准生证、孩子医院出生证明,母亲查环(查孕)证明"。媒体记者随后联系上华南碧桂园学校,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是根据南村镇教育指导中心下发的通知来做的。
孩子入户需母亲上环证明
据报道称湖北、江西、河南等多地均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时,母亲未上节育环,孩子上不了户口的做法。对此,13位女律师近日联名写信给公安部、国家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
野蛮的计生口号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
云南楚雄某农村"一人超生,全村结扎!"
山东的国道:"一人结扎,全家光荣。"
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该扎不扎,见了就抓。"
浙源至理坑的路上一小村庄:"国家兴旺,匹夫有责;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江西婺原:"见证怀孕,持证生育!"
山东菏泽的计划生育:"宁可家破,不可国亡。"
安徽某县:"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
江苏农村多处可见:"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广西前往德天瀑布的路上:"一胎环,二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
四川:"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足见那里的计生工作之艰
某地估计计划生育阻力较大,有关部门便刷了条标语:"喝药不夺瓶,上吊就给绳。"
湖北阳新地区的计划生育标语:"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
安徽某地:"坚决打击流产女婴!"
贵州:"朋友,你计划生育了吗?"
北京某远郊区:"少生孩子多种树,少生孩子多养猪!"
山西:"山区人民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东三省:"农村想不穷,少生孩子养狗熊。"
计生委究竟将何去何从
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程恩富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就建议,国家人口计生委应并入卫生部。他认为,国家人口计生委作为政策执行机关,没有必要保留部级编制,从业务角度上,其并入卫生部更合理。
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提倡计划生育。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后其地位逐步上升。至1981年,我国开始严格实施计划生 育政策时,计生委作为国务院常设机构,负责全国计生工作。此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国务院计生委都以执行计生政策,降低人口出生率为主要职能。
到2003年3月,全国人大决定,国务院计生委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名称中增加了“人口”二字,意味着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国更强调对人口发展的关注。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国计划生育的紧迫性逐步淡化,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角色转变开始进入机构改革的相关讨论中。
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时已率先在此领域试水。深圳将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职能,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 职能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统一划给新设机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深圳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
去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提出,涉及人民健康的若干职能相近部门,如卫生、医疗保障、计生、环保、体育运动等部门,可考虑逐步合并,建立国家健康福利部或国家健康委员会。
虽然“大健康部”的构想未必成熟,但舆论对国家人口计生委合并入卫生部的呼声却日益高涨。
国家行政学院相关人士建议,国家人口计生委可在本次机构改革中拆分,部分职能可并入卫生部,人口统计工作则由国家统计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