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长城葡萄酒被侵权案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 16:24 竞报

  北京市一中院日前顺利执结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长城”葡萄酒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在采取了对被执行人法人限制出境措施后,被执行人配合了法院执行。

  中粮集团2006年发现深圳世斟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由烟台鹰君中酿酒庄有限公司出品的葡萄酒产品包装与自己注册的商标近似,因此诉至法院。

  一中院审理后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承担受理费8510元。二被告上诉后被驳回,一直未履行义务,中粮申请强制执行。一中院对被执行人法人翁某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翁某只得于2008年12月22日主动将全部案款汇到法院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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