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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尾酒:看得见的诱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2日 08:57 南方日报 微博

  007系列电影中的James Bond最爱摇着一杯马提尼(Martini)似笑非笑,马提尼是以金酒为基酒的鸡尾酒之王。此外,装13利器还有伏特加调的血腥玛丽(Bloody Mary)、威士忌调的深水炸弹(Depth Charge)…… 啊,要是就这么把各式鸡尾酒数下去,那也太肤浅了,非我自然控特色。所以,我们现在深入挖掘鸡尾酒基酒背后的灵魂。

  在《生活大爆炸》第一季第8集里Penny为了练习调酒邀请geek们喝酒,Leonard得到了一杯以龙舌兰酒为基酒的龙舌兰日出(Tequila sunrise),而Sheldon坚持要不添加朗姆酒的纯洁版自由古巴(Cuba Libre)。他准确指出:自由古巴是朗姆酒与可乐的组合,要盛在高脚杯里还得配青柠片。而纯自由古巴就是把这些成分里的朗姆酒去掉……纯自由古巴酒,就是可乐加青柠片。大家以后去超市买可乐,都可以说要一瓶纯自由古巴酒了。

鸡尾酒基酒背后的灵魂鸡尾酒基酒背后的灵魂

  小辞典

  鸡尾酒是一种混合酒精饮料,以各种烈酒为基酒,再加入各式各样的调拌料混合而成。基酒(base liquor)通常是一些烈酒(spirit),决定了鸡尾酒的风格和基调。比较常见的基酒包括白兰地、伏特加、威士忌、金酒(杜松子酒)、朗姆酒和龙舌兰酒。基酒都是通过蒸馏取得,但是蒸馏的原料各有不同。白兰地(Brandy)是用葡萄酒再蒸馏,伏特加(Vodka)和威士忌(Whisky)大多以发酵谷物为蒸馏原料,如大麦、小麦、黑麦等;金酒(Gin),又称杜松子酒虽然也是以麦芽等谷物蒸馏而成,但是在蒸馏过程中加入了杜松莓果等香料,别有风味;朗姆酒(Rum)的原料取自热带地区盛产的甘蔗;而龙舌兰酒(Tequila,又叫特奎拉酒,龙舌兰酒中最出名的一种)顾名思义自然是和龙舌兰有关了。

探秘鸡尾酒探秘鸡尾酒

  探秘鸡尾酒

  朗姆酒与甘蔗

  加勒比地区是目前朗姆酒的主产区,传说中的第一杯朗姆酒就诞生在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岛(Barbados)上。这一地区的湿热气候十分适宜甘蔗的生长,然而甘蔗却不是这里的原住民。

  甘蔗原产于亚洲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8世纪左右,阿拉伯商人把它传播到整个地中海南部;哥伦布航海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将很多作物带到了美洲,其中就包括甘蔗。

  竹蔗(Saccharum sinense),禾本科甘蔗属,在我国的台湾、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均有分布,供榨糖或生食用。这个就是大家经常吃到的红甘蔗啦,外皮紫红、结短而多汁,带给多少人甜蜜的回忆。另外还有一种白甘蔗(Saccharum officinarum),外皮绿色,质地粗硬,含糖量很高,不适合生吃,但适合榨糖。话说,身为甘蔗产区的同学表示小时候一直吃绿皮甘蔗牙口毫无压力。

  通常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甘蔗只是该植物粗壮的主茎,你可能未曾想到它也是有花有叶的美丽生命吧。虽然甘蔗会结种子,但是由于目前种植甘蔗多使用带芽的蔗茎繁殖出蔗苗,所以甘蔗开花的情形可不容易见到了呢。

  金酒与欧洲刺柏

  金酒是Gin的音译,在文学作品中我们更常看到的是杜松子酒,它是温斯顿无聊生活的必要点缀,也是邓不利多去接里德尔入学时对科尔夫人耍的小把戏。Gin来源于荷兰语genever,其本意就是杜松子。虽然金酒中添加的香料包括柠檬、苦橙皮、茴香、当归等多种植物,但是杜松子是当之无愧的头牌。

  杜松子,英文里叫juniper berry,直译的话应该是杜松莓,但实际上它不是莓,也不是浆果,而是裸子植物的球果,只不过因为球果上的肉质鳞片合并而有了浆果的外观。桃树结桃子,那么结杜松子的植物就应该是杜松吧?虽然确实有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使用“杜松”这个名字,不过现在是为它平反昭雪的时刻了!杜松子主要来自Juniperus communis,它的大名是欧洲刺柏,柏科Cupressaceae,刺柏属Juniperus(人家跟松科没有关系啦)。这样你在品尝金酒的时候就不会对它散发出的柏树清香感到奇怪了。

  欧洲刺柏是一种常绿灌木,偶尔也能长到10米高。它的叶子呈刺形(好吧,植物学书上会告诉你“钻形”。),像一把小剑,剑身内侧有一条白粉带。欧洲刺柏是雌雄异株,雄球花黄色,2到3毫米长,3月到4月散播花粉之后很快就脱落。雌球果初为绿色,成熟后变成紫黑色,裹着一层粉状外衣。由于球果要经过18个月才成熟,所以常常能看到绿色和紫色的球果长在一起。

  当你看到欧洲刺柏的样子或许就可以理解翻译家们为什么要把它和“松”扯上关系了,它的叶子的确不像常见的柏树,倒是和松树的针叶近似。引起误会的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在中国确实有一种叫杜松(Juniperus rigida)的植物,它也有针似的叶子和圆圆的球果,在中国北方、韩国、日本和俄罗斯都有分布,但是,这仍然是一个坑爹的刺柏属植物。

龙舌兰酒龙舌兰酒

  龙舌兰酒与蓝色龙舌兰

  原产于墨西哥的龙舌兰植物有好几种,比如龙舌兰(Agave americana)从古代起就被当地人民用来发酵酿造普逵酒(Pulque)。如果把Pulque蒸馏提纯,就得到了梅斯卡尔酒(Mezcal)。不过,Mezcal有千千万,独有哈利斯科州的能叫特奎拉酒(Tequila),这有点像“出了茅台镇不是茅台酒”。Tequila原本是墨西哥哈利斯科州的一个小镇,这里生长着另一种龙舌兰,太匮龙舌兰(Agave tequilana),也就是蓝色龙舌兰(Blue Agave)。使用蓝色龙舌兰鳞茎中的汁液蒸馏出的Mezcal酒口感非常独特,后来大家就把这里产的酒称为Tequila,也只有这里的Mezcal能叫Tequila。

  蓝色龙舌兰,传统广义百合科Liliaceae sensu lato ,龙舌兰属Agave,喜欢长在海拔1500米以上肥沃和沙质的土壤里,它们的肉质叶子宽而长,叶缘和末梢都带刺,让人无法亲近。

  野生的蓝色龙舌兰生长5年后,会抽出5米以上的花茎。所以,龙舌兰很少被作为室内植物来养,波士顿的一株50年的龙舌兰在2006年的夏天长出了高达10米的花序,人们不得不在温室顶上开个洞好让它自由地开花。所有龙舌兰属的植物一生都只会开一次花,花谢后植株便逐渐枯死。如果授粉成功,会结出长椭圆形的蒴果。

  而被人栽培作为Tequila酒主要原料的蓝色龙舌兰,则有不同的命运。当种植的蓝色龙舌兰生长8-12年以后,人们把它的叶子砍掉,只留下中心的鳞茎,人们也叫它“龙舌兰之心”。把收获的“龙舌兰之心”切碎,榨出其中的汁液,再经过蒸馏提纯等一系列工艺之后,就得到了Tequila。但为了增加“心”的含糖量,也为了避免龙舌兰开花后就枯死,人们会砍掉其中心的花茎,阻止其开花。由于无法通过开花结果的方式获得种子,人们就把母株上新发的幼枝插在土里栽种。当然,这样的无性繁殖会损失植物的遗传多样性。

  蓝色龙舌兰是夜间开花,所以靠蝙蝠传粉。白长舌蝠每年往返于墨西哥中部和墨西哥北部,部分种群也会越过北方边境到达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和新墨西哥州。在白长舌蝠每年春天和秋天的迁徙途中,龙舌兰的花是其主要的食物来源。目前该蝙蝠种群数量不断减少,已先后被美国和墨西哥列为濒危动物。其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野生的龙舌兰数量减少。

  知道了这么多关于鸡尾酒基酒原料植物的知识,要找个什么机会表现一下呢?去酒吧太唐突?那就在聚会游戏时适当加点料吧。据说,龙舌兰酒的传统饮用方式是配上盐和酸橙(青柠),称为“Tequila cruda”:先在手背虎口附近撒上盐,舔掉,干掉酒,再咬一口酸橙。人们相信盐可以减少龙舌兰酒的烧灼感,而酸橙可以使口感更平衡层次更丰富。传说中的“舔-干-咬”(lick-shoot-suck)程式不仅能为多人聚会助兴,也能在二人独处借酒浇愁时拉近彼此关系。

  趣闻

  鸡尾酒是怎么来的

  关于“鸡尾酒”一词源出何时何地,至今尚无定论,只是留有许多传说而已。最流行的说法是源于18世纪的美国,至今不到200年的历史。

  19世纪时,美国人克里福德在美国哈德逊河边经营一间酒店。他有三件引以为自豪的事情,人称克氏三绝:一是他有一只孔武有力、气宇轩昂的大公鸡,是斗鸡场上的好手;二是他的酒库据说拥有世界上最优良的美酒;三是他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全镇的第一名绝色佳人。镇里有个叫阿普鲁恩的年轻人,是一名船员,每晚来酒店闲坐一会儿。日久天长,他和艾恩米莉坠入爱河。这小伙子性情又好,工作又踏实,老头子打心眼里喜欢他,但老是作弄他说:“小伙子,你想吃天鹅肉?给你个条件吧,赶快努力当个船长!”小伙子很有恒心。几年后,果真当上了船长,并和艾恩米莉举行了婚礼。老头子比谁都快乐。他从酒窖里把最好的陈年佳酿全部拿出来,调成绝代美酒,在杯边饰以雄鸡尾,美艳之极。然后为他绝色的女儿和顶刮刮的女婿干杯,“鸡尾万岁!”从此鸡尾酒大行其道。

  在国际酒吧者协会(IBA)的正式教科书中介绍了如下的说法:很久以前,英国船只开进了墨西哥的尤卡里半岛的坎佩切港,经过长期海上颠簸的水手们找到了一间酒吧,喝酒、休息以解除疲劳。酒吧台中,一位少年酒保正用一根漂亮的鸡尾形无皮树枝搅拌着一种混合饮料。水手们好奇地问酒保混合饮料的名字,酒保误以为对方是在问他树枝的名称,于是答道,“考拉德·嘎窖”。这在西班牙语中是公鸡尾的意思。这样一来“公鸡尾”成了混合饮料的总称。

  “鸡尾酒”一词来自1519年左右,住在墨西哥高原地带或新墨西哥、中美等地统治墨西哥人的阿兹特尔克族的土语,在这个民族中,有位曾经拥有过统治权的阿兹特尔克贵族,他让爱女Xochitl将亲自配制的珍贵混合酒奉送给当时的国王,国王品尝后倍加赞赏。于是,将此酒以那位贵族女儿的名字命名为Xochitl。以后逐渐演变成为今天的Cocktail(本传说载自《纽约世界》杂志中,它对以后有关鸡尾酒语源的探讨,起着有利的佐证作用)。

  根据美国小说家柯柏的传述。鸡尾酒源自美国独立战争末期,有一个移民美国的爱尔兰少女名叫蓓丝,在约克镇附近开了一家客栈,还兼营酒吧生意,1779年,美法联军官兵到客栈集会,品尝蓓丝发明的一种名唤“臂章”的饮料,饮后可以提神解乏,养精蓄锐,鼓舞士气,所以深受欢迎。只不过,蓓丝的邻居,是一个专擅养鸡的保守派人士,敌视美法联军。尽管他所饲养的鸡肥美无比,却不被爱国人士一顾。军士们还嘲笑蓓丝与其为邻、讥谑她是“最美丽的小母鸡”。蓓丝对此耿耿于怀,趁夜黑风高之际,将邻居饲养的鸡全宰了,烹制成“全鸡大餐”招待那些军士们。不仅如此,蓓丝还将拔掉的鸡毛用来装饰供饮的“臂章”,更引得军士们兴奋无比,一位法国军官激动地举杯高喊,“鸡尾万岁!”从此,凡是蓓丝调制的酒,都被称为鸡尾酒。于是鸡尾酒就一哄而起,风行不衰了。(文/蔡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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