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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律师体验大陆法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1日 07:52 南方周末 微博

  有多少台湾法律人即将获得“登陆”资格?再过不到一个星期,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即将公布。台籍律师数量何以有些“寥寥”?他们的执业遇到什么问题?他们是否能适应两岸不同的法治环境?

2009年,司法部为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CFP/图)2009年,司法部为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37名台湾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CFP/图)

  有多少台湾法律人即将获得“登陆”资格?再过不到一个星期,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即将公布。

  2011年有226名台湾人报考。但自2008年,大陆的国家司法考试之门向台湾敞开以来,报名人数却连年下滑:与2008年有818人报考;2009年下降到533人相比,2010年又大幅下滑至392人报考。

  至今已有140人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是获得在大陆从业资格的第一步。通过者在大陆律所至少实习一年,考核合格后便可成为正式律师。但三年已过,仅有16人开始执业。

  “只能做半套的事”

  一本《二个月考上大陆律师》近日出现在台湾的各大书店,作者是2010年放弃赴美读博机会、通过大陆司法考试的邱靖贻。“二个月”其实仅是图书营销的“噱头”,邱靖贻准备了半年后方才通过考试。

  “担心政策大门又再度关闭,所以要抢占先机。”邱靖贻说。她毕业于台湾最著名的台大法律系,已在台当了6年律师。

  受制于两岸关系发生波折,1995年,大陆取消台籍人士报考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之后改为国家司法考试)。首位也是唯一一位通过考试(1994年)的台湾人朱襄阳,直到2010年3月才终于获得律师执业证。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门重启,但其实只开了不到一半。依据200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台籍律师在大陆只能从事非诉讼业务和涉台的离婚继承诉讼业务。台湾《中国时报》称,台籍律师辛苦取得执业资格后,“只能做半套的事”。

  “一年实习期内往返于两岸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及实习期满后执业范围的狭窄,无不造成了报名者递减和‘闯关者’寥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台籍律师刘阳明说。他现在是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籍大陆律师联谊会召集人。

  因为商事纠纷中没有资格出庭,刘阳明罕有机会站在大陆法庭之上慷慨陈词。台籍律师均有这类尴尬。

  “我们慎言规避,合法合规地变通,”首批台籍律师洪绍荣总结,“我们会搭配几位大陆律师,共同完成案件讨论,我们也可以参与庭审旁听,只是庭上辩护由大陆律师完成。”

  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台籍律师蔡世明则一直强调“权利义务的对等”,“如果将我们的执业范围限制在非诉业务和离婚继承,那是不是可以只让我们考民商科目?”

  是律师也是台商

  目前已获律师资格的16个台湾人,或已“登陆”多年,或在台湾已是资深律师。

  自1989年起,刘阳明便已多次前往大陆,“帮助台商朋友处理个案问题”。一些早期进入者,更早已开展各种咨询业务。

  上海永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1995年成立,为不熟悉大陆法律法规的台商投资者答疑解惑。“没有律师身份,但是干的是和律师差不多的非诉业务。”该公司总经理蔡世明说。

  曾有台企在成都看中一个地块,但已被其他公司先期取得开发权,蔡世明通过协商令占地公司退出,再让台企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大陆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台湾则是可以私有化的,不了解个中差别,最后可能吃亏。”

  据蔡世明估算,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咨询公司至少10家以上。

  不过,这类咨询公司曾一度管理失序。几年前,珠三角两家台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引入一咨询公司予以“调解”,最终该公司居然动用了黑社会力量。

  蔡世明早就准备实现转型,机会也终于到来——2010年,蔡世明获得了大陆律师执业资格。他不再有顾虑:终于可以出具律师具名的法律意见;在合约签署过程中以律师身份作见证,“这样客户更有信心了”。

  蔡世明打算关闭咨询公司,从“地下”搬到“地上”,成立正规律所。根据目前政策,台湾人不能单独在大陆办所,但允许担任合伙人。

  担任合伙人要求执业三年以上,显然刚获得证书不久的台籍律师们难以达到要求。不过,实习时,刘阳明已受到重视——担任“首席亚洲法律顾问”,享受高级合伙人待遇。“本来我就是能够带来一些案源的人”。

  体会法治复杂与艰辛

  带刘阳明实习的大陆律师常好奇询问两岸法律文化差异。刘在台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陈水扁女婿的辩护律师。他认为,两岸的文化、经济交流在前,最困难的是法律。而差异不仅仅在法律语言和具体条文中。

  “我们并不害怕法律条文、国务院指导意见,甚至是地方法规,最困难的还是那些看不到的东西”,从事公司并购的台籍律师洪绍荣不无苦恼的是,某些部门的许多相关操作规定并不向外公开,如果需要获知细节,必须不断地托人向内部人打听。他理解那些“看不到的东西”产生并非因为涉密,可能来自“一种部门惯性”。

  在台湾,对于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已多次在法律条文中重申。“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法令规则,若没有公开,就不能产生效力。”洪绍荣说。刘阳明告诉记者,对于法令理解有碍,可以致电去函询问,“相关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必然会给予书面回复”。

  最近席卷浙江的高利贷风波引发刘阳明关注,他托人收集相关案例,结果发现,“基层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甚至一个省的不同法院,有支持也有不支持”。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解释,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

  “同样的事情要有同样的结果,”刘阳明说,台湾所有法院联网,法官办案时可查阅类似判例,以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统一性。

  台商在大陆开始“西进”,但一些台籍律师坦言,接业务时尽可能“回避相对落后的地方”。

  在西部某省,洪绍荣的客户与其他股东发生纠纷,结果法院去执行公司财产而非个人财产,“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这种低级错误,在北上广难以想象。”

  同样发生在上述某省,一桩商业纠纷,蔡世明作为代理人向当地开发区政府提出,不同意来自官方的“偏袒性”调解,坚持诉讼。在一个正式的会议场合,该区书记扬言:“我以前是政法委书记,他们都归我管。”

  时至今日,这桩最终进入诉讼的案子依旧悬而未决。蔡世明坦承,“我们也不信邪,找了更高层领导。”

  律师越重要,法治越进步

  台籍律师相信,在大陆找领导可讨回公道,要讨回公道也需要找领导——正如成千上万的大陆访民带着厚厚的案卷进京,希望得到领导的一纸批示。

  “这并非不尊重法治,只是希望通过政治施压将案子拉回法治轨道,”蔡世明称,“保护台商是全国性政策,但可能因个别官员,(台商)在一些地方受了委屈。”

  但从律师越来越被倚重,他们也看到法治的希望。

  “早期过来的台商,习惯先找党委书记,再找台办领导,最后一步找律师。在法治环境越发规范的背景下,此种思维容易出事。”刘阳明说。

  2004年被看作一个节点,这一年起,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相继颁行。

  “前来找我咨询的叔叔伯伯开始多了起来。”洪绍荣说,之前不规范的台企受到明显冲击。“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台商常成被告。”刘阳明也劝诫不少欲赴台投资的大陆商人,“最重要的还是找律师”。

  伴随陆资赴台,大陆律师参加台湾司法考试,已被提上议事日程。据媒体报道,台湾“法务部”在2010年8月召集所有律师公会成员开会,讨论大陆律所到台湾执业的相关事宜。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大陆律师有望到台湾执业,他们又将看到什么样的法治景象?

标签: 台湾 律师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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