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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一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 06:52 南方都市报

  2001年后

  政策宽松生育低谷

  村上的女人越来越不想生孩子了

  2001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国家于这一年启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第一批选择了15个地级市和1个县级市作为试点地区,酒泉又再次被列入。

  各个地区拿出自己的试点方案,总体思路是要“弱化行政手段、依法管理,完善计生工作的管理机制”,酒泉又有自己的突破和创新。

  第一条就是在全国最早取消了生育间隔。这被宋成海和王福斌等视为影响当地计生工作最为关键的政策。“合同制作废,也不存在计划外二胎了,压力真正减轻了。”到2005年,甘肃全省的“一孩半”政策也取消了生育间隔。

  其次是取消了人口计划。过去乡镇和单位的育龄夫妇都要靠下达的生育指标排队生孩子,现在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夫妇都可以生育,从计划控制转为政策控制。

  “一放二扎”的强制节育也变成了“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酒泉的计生部门向育龄夫妇提供包括避孕药、避孕套等多种节育措施让他们自行选择,这在全省来说也是首次。

  同时,建立对计生家庭的利益导向。到今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一次性可以给予600元的养老储蓄,父母到60岁之后,还可以领取每人每年720元的计生扶助金。

  但这些更为宽松的政策,却没有换来酒泉生育率的另一个高峰,生育意愿随着时代背景的更换而滑入低谷。

  李玉俊的印象中,酒泉的出生率,从1972年的超过40‰,降到1979年的18‰左右,1981-1983年再降到13‰-15‰,直到1985年至1988年再反弹到16‰-18‰,2000年之后跌破10‰并维持低生育率水平,到现在才7‰多一点。

  2001年之后,“村上1/3的人想生二胎,1/3的人只想生一胎,还有1/3的人摇摆不定”。泉湖乡泉湖村的计生主任杨芬萍估摸着,“一孩家庭越来越多,现在是190多个,已经快和二孩家庭220多个持平了,90年代村上一年能发15-16个二胎证,最多能有30多个,而如今一年才2-3个;过去是越穷越生,现在是有钱才生。”

  7月28日,泉湖村村民王艳带着12岁的儿子来找杨芬萍,她要把2008年领取的二胎准生证换为独生子女证。1979年出生的她在酒泉市里经营一家小服装店,丈夫是酒泉一家风力发电厂的工人,家里已经很久都不种地了。

  “万一再生一个儿子,未来结婚还要给他准备房子,压力太大了。我们也想趁年轻多有一些自己的生活。”王艳说。她在生了一个男孩之后已经做了两次流产,还是婆婆陪着去的,“这在过去简直没法想象”。

  2002年以来,泉湖村已经有10多个像王艳这样的育龄妇女,把二胎准生证换成了独生子女证。杨芬萍印象中“过了2000年,村上的女人们就越来越不愿意生孩子了”。

  2005年“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表明,“酒泉近20年来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低于甘肃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目前还在呈下降趋势。”

  计生工作也变成了提倡“优质服务”。1979年开始在乡里任计生专干的柴进忠现在是肃州区计生服务站门诊部的主任,工作日要穿着白大褂在服务站里坐诊。“过去是我们找上门,现在是老百姓来找我们,谁怀了二胎我们还要跟踪服务,防止村民把女孩流产流掉。”

  计生30年:我国人口与生育政策流变

  广东省向中央申请加入“一独二胎”试点,首次将地方与中央计生部门的权力博弈公开化。而这样的博弈,早在20世纪80年代计生政策诞生之初就开始了。

  1980年中国大地上发生了两件大事———《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发表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成立。“它们在同一年发生,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在改革开放启动之初,力图从人口和经济两方面同时着手向前推动的战略思路。”“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的一位专家说。

  而从1995年以来,从计生优质服务试点,到综合改革中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再到取消生育间隔、“双独二胎”、“一独二胎”等政策的调整。梳理我国人口变化与生育政策的脉络,是为了把它们的未来看得更清楚一点。

  “一独二胎”试点博弈

  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这一天公开向外界表示,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

  而同样在这一天,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回应“放开二胎”话题时称:“‘十二五’时期,中国人口众多的国情没有改变……我国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表态被视为给这一呼声降温。

  这一天另外一则值得注意的消息是,天津市耗资1.8亿建设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落成。而4天前,“上海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也宣告成立。“这让人联想到2009年深圳启动的机构改革,曾合并组建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但后来只在佛山、镇江、大连等地看到这种机构改革,并未在全国铺开。”民间学者何亚福说。

  “围绕‘一独二胎’的试点,地方与国家计生委之间的博弈实际上早就开始了。”一位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透露,“早在去年,上海就曾向国家计生委申请加入该试点,没有得到上面的同意。去年年底,在上海市计生委主任汇报此事时,该市一位主要领导表示上海必须进入试点。后来上海市政府和计生委的几位领导赴京公关,国家计生委才原则同意了上海进入试点名单。”

  2010年1月,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关于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框架的说明》曾对放开“一独二胎”形成了“三步走”的倾向性意见:2011年,首批试点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五省;其后,开放北京、上海、天津等6个省市;其他省份为第三批。在“十二五”(2015年底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后来因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启动,计生政策的微调方案被推迟了。”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说,“但现在‘六普’也结束几个月了,主要结论也出来了,一独二胎的试点却还不见动静。”

  今年4月,“六普”数据发布。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志刚撰文指出,根据该数据,目前中国生育率不可能是人口主管部门所称的1.8(即一个妇女生育1.8个孩子),而是显著更低,甚至低于1.5。“由此可见前些年中国生育率被严重高估,老龄化程度则被低估。这导致对中国人口形势的误判,贻误生育政策调整的时机。”

  “六普”后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广东省以1.043亿常住人口,取代河南省成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统计口径的变化是一个原因,本地人口加上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构成新的常住人口指标。”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指出。但广东从此也因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华侨人口三个“第一”而引来更多关注。

  “将来决定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将不是人口的出生,而是迁移。”“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把中国人口发展的前60年分为3个阶段,“1970年之前的决定因素主要是人口的死亡,70-80年代变为人口的生育,90年代到现在慢慢转变为人口的迁移”。

  新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导组成了一个“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他们曾于2005年-2006年对中国的二胎生育政策实践地区做过调研。

  “开小口”实践

  “中国的生育率转变分为两次,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生育率由高降到低水平;第二次发生在90年代,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卫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生育率的转变,是由计生政策的推行所主导的。”

  “一般把一对夫妇需要生育2.1个孩子作为实现人口世代更替所需要的生育水平,即总和生育率为2.1。”“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解释说,“如果人口的生育水平保持在2.1的更替水平以上,就会出现下一代比上一代人数多的情况,容易导致人口膨胀;如果人口的生育水平保持在2.1的更替水平以下则相反,可能出现人口萎缩。”

  “这30年来,国家的计生政策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不断放宽,到90年代以后除了局部收紧,总体并没有大的变化。因为地方执行层面的问题在不同年代和地区有松紧程度的不同,但国家政策并没有过反复。”1980年代就在山西翼城主持二胎试点的梁中堂澄清说。

  “整个计划生育的调整,特别是二胎政策的调整,就是由一个个的‘小步前进’构成的,可以说是‘先点后面’。”“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指出。

  1976年“文革”结束之后,全社会都希望能尽快走上正轨。1980年全国人口接近10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总和生育率是2.24,在2.1更替水平之上。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一中外人口政策史上破天荒的创举,是1980年中央召开5次人口座谈会后定下来的。”曾参与过计生政策制定的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原所长田雪原在他的一本书中指出,“与会者异口同声地说‘中国人口太多了’,住房、粮食、棉花等供应困难,劳动就业困难,消费多妨碍积累,学校、医院等不够用。”

  在经历了上世纪70年代的“晚、稀、少”、“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以及“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等计划生育宣传之后,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成为“一孩化”的计生政策正式启动的标志。

  “‘一孩政策’的推出,正好撞上了当时中国农村正在推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梁中堂说。1981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听取国家计生委主任陈慕华对这一情况的汇报,决定放宽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

  “当时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是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胎,允许生两胎,杜绝三胎;第二个是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胎,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妇可以再生一个。”他回忆,经过向全国各省市征求意见,大部分同意第二个更严谨的方案,这个被简称为“城市一孩、农村一孩半”的政策随后被写入了1982年中央的1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也成为“现行生育政策”的主体。“但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很难找到另外一个实例可以与1982年‘现行生育政策’出台后所受到的高层管理和执行部门的软磨硬抗相比。”梁中堂说。

  11号文件中的“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妇可以再生一个”被替换为“某些群众确有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但执行时要按“独女户”来执行。“后来国家计生委又主要依靠两个文献实际上否定了党的11号文件,各省也没有按照独女户来执行这个政策。”梁中堂说。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孩化”政策在基层的强硬推行,“农民抵触得很厉害”。1984年4月13日,中央出台了“七号文件”,要求把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在“群众满意、干部好做工作”的基础上。文件提出:在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可以有控制地对二孩生育口子开大一点。

  “这个‘堵大口、开小口’把计生干部的脑子给搞糊涂了,‘昨天说不能生今天又说能生,我们怎么给群众交代’?”“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回忆,“因此很多地方撂挑子了,工作瘫痪,生育率很快又上去了。”

  1985年,在国家计生委专家咨询组成员梁中堂向国家计生委申请后,山西翼城成为特批的第一个二胎试点地区。1987年,甘肃酒泉、辽宁长海、山东长岛、广东南海等全国11个县市和地区也进入二胎政策的试点。另外全国还产生了40多个不同方式“开小口”的试点县。

  在这轮“开小口”的实践中,“广东省很快大踏步地跨越到最前面”。1980年广东省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广东实行跟全国一样的“一孩化”政策。1986年5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次修订,将农村生育政策放宽为“普遍二孩”政策。但到1998年条例第二次修订时,又调整为与全国一致的农村地区“一孩半”政策。“当时国家计生委对广东的自主探索并没有表态。”梁中堂说。

  1988年,因为全国农村的生育政策都改为落实“一孩半”政策,40个“开小口”的试点地区也被重新调整,国家计生委最后确认山西翼城、甘肃酒泉等13个地区和县市为二胎试点单位。

  这一年中央政治局的第18次常委会议,提出农村的计生政策应该按1982年提出的独女户来执行。时任的国家计生委主任彭佩云也强调,现行生育政策在农村就是指独女户可以生二胎的政策。农村“一孩半”的政策至此才真正得以恢复。

  据多方学者介绍,全国政策中也有一些地方实行的是特殊政策。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和四川、重庆非山区的农村,1982年现行生育政策颁布时,就实行了更严谨的“一孩政策”而非“一孩半”政策。1992年河南省农村地区的“一孩半”政策也曾被调整为“一孩”政策,到2001年国家计生法颁布时又调整回“一孩半”。海南省则在2003年之后在农村地区实行普遍二胎的政策。

  “八字真经”与“两个转变”

  “当年邓小平提出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有两个数字,一个是人均800美元,一个是12亿人口。但是到1990年左右,中国人口已经达到了12亿。”“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说,“于是在1990年的‘八五计划’中,就提出了到2001年人口规模控制在13亿以内的人口计划。”

  整个90年代是按这个人口计划制定出年度计划,再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下拨出生配额。“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记得那时每年“两会”都会有一个周末,专门召开各省省委书记参加的计生座谈会。

  “省委书记很紧张啊。”他说,“实际上就是检查工作,根据当年统计局的公报把各省的人口出生率排名,制定年度计划,省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此外还有每年两次的人口形势会,像经济领域的“保八”一样有自己的指标。

  梁中堂举例,国家给山西2000年人口包干的指标是3030万人。山西省1985年底总人口达2626.5万人,到2000年15年期间只能净增加403.5万人,平均每年只能净增加近27万人,加上今后15年预计死亡人数240万人,今后15年出生总人数只能控制在643万人,平均每年只能出生近43万人。

  这样“指标和政策打架”就难以避免,“因为有的地方的家庭生育符合政策,但是却苦于没有生育指标”,“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说。后来国家计生委取消了计划指标,所有人都可以按政策生育。

  而那时对计生干部的考核指标,也是依据“计划生育率”而非后来的“政策生育率”算出来的,即用符合生育计划的出生孩子数,除以当年出生孩子的总数。但是当生的孩子越来越少时,这个公式就失灵了,“它既不反映计生干部工作情况,也不反映人口形势”,“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说。

  1982年钱信忠担任国家计生委主任后,曾将中央的现行生育政策归纳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并据此总结出计生工作“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八字真经”,这也成为一直到现在计生部门遵循的原则。

  在1979年逐渐把生育问题列入国民经济计划以后,生育成为政府分配指标才可以进行的事情,强制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到1983年1月,这集中体现在钱信忠在全国掀起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上。

  进入90年代,育龄妇女避孕率基本普及,在城市已接近100%,农村也已达到85%左右。人口出生率继续下降,1990年为21.06‰,1994年为17.7‰,1998年更进一步降至16.3‰。

  许多省市自治区的生育率水平正在接近或已经低于生育的“更替水平”。如上海市1993年的出生率(6.5‰)与死亡率(7.27‰)统计之差首次呈现负值,这意味着上海人口率先进入了负增长。而全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自1992年起已低于2.1的生育更替水平。

  但由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较轻、育龄妇女数量庞大,计生政策虽未放松,人口总量增长依然巨大,年净增人口都在1300万以上,进入“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年代,同时人口老龄化、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城乡劳动力流动的问题都开始显现。

  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国家计生委主任彭佩云适时提出了约束计生干部恶劣执法的“七不准”。

  到1994年的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1995年的世界妇女大会,都强调了“不应以牺牲妇女健康权益的办法达到控制人口的目的”。

  彭佩云也在1995年提出计生“思路和工作方式”的“两个转变”,即“从孤立地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从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和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

  体现在基层工作上,就是“由过去的强调人口指标为主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方向转变;从过去提供单一的避孕节育服务向与生殖健康和妇女权益目标相结合方向转变”。

  “提出这个很艰难,就像在计划经济年代表述市场经济一样,各地难以理解,也就没有怎么响应。”“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说,后来国家计生委就在全国找了浙江德清、辽宁辽阳、江苏盐城等6个县,做计生优质服务的试点。

  在浙江德清的计生服务站,计生工作从向育龄妇女展示包括口服药、避孕套等避孕药具,设立了保护妇女隐私的“悄悄话室”,开展对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查病“三查”等,过渡到最终不再强制“一上二扎”,而是让育龄妇女“知情选择”。

  有了样板,很快各地都自费到这些试点县去学习,优质服务也渐渐在全国各县市铺开。到2003年,国家计生委已经可以在全国评选优质服务先进县了。

  短暂下放的权力空间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为12.95亿,完成了“到2001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的目标。当时国家统计局提供的1994、1996、1998三个跨年度的全国总和生育率,表明早在1994年总和生育率即已下降到1.5以下,此后一直保持在1.5以下。但这一水平当时大多不被采信,认为“数字偏低”,因为“存在相当程度的出生漏报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计生委认为“生育率1.8可能还比较合适”,并一直沿用到2010年的“六普”。90年代末,国家计生委还依据“生育率1.8”宣称“我国总人口将于21世纪中叶达到16亿的高峰”。

  2001年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颁布。在此之前,全国各省的计生条例也纷纷出台。国家也于2001年启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第一批选择了山东的青岛、泰安、滨州、潍坊和浙江绍兴、广东惠州、甘肃酒泉等15个地级市和1个县级市作为试点地区。

  “综改作为‘两个转变’的延伸,需要将计生工作在低生育率下重新定位,建立新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说。

  “在中国计生政策的调整上,中央与地方的意见常常不一致。”何亚福表示。在2001年-2008年,省级计生部门曾经短暂获得过一定的权力空间。

  2001年颁布的国家计生法曾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参加过计生法起草工作的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曾明确表示,根据上述规定,制定生二胎的条件的权力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随后因为各省的探索,“取消生育间隔”和“双独二胎”的政策开始在全国推开。2001年,二胎试点地区甘肃酒泉在全国率先取消了4年的生育间隔。此前,全国因为生育间隔不够造成的计划外生育比例达到了总数的30%以上,海南省的比例则达到了50%以上。

  2003-2005年,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中国北方的30个县和海南、吉林、甘肃、上海、新疆5个省市、自治区取消了生育间隔,到2009年已扩展到包含浙江、广东的10多个省市。

  而不分城乡的“双独二胎”的政策,1982年已经写入了中央的37号文件,被作为“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3种情况中的一种。2001年计生法颁布后,各省修订的计生条例大多恢复了“双独二胎”政策,“因为独生子女已开始进入婚育阶段”。2002年,这一政策已经在全国27个省市执行,“而至今全国只有河南省没有执行这一政策”。何亚福说。

  对于“一独二胎”政策,2005年浙江省政府完成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就已建议“2010年-2020年实施一方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越早越好”。

  但到2008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又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也明确规定,“省级改革试点方案要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审议。”何亚福说。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也向媒体证实,2008年至2009年,该省人口计生委曾数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协商修改现行计生条例。

  对此何亚福有两个质疑:“2008年的《指导意见》,如何解决和计生法的冲突?”“‘双独二胎’为何要有地域限制?如果河南省独生子女和广东省独生子女结婚,他们到底能不能生二胎呢?”

  试点人群生育率反低

  “六普”数据彻底颠覆了国家计生委总和生育率为1.8的说法。“现在从公布的数据看,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4-1.5之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向媒体澄清,这在发展中国家中是最低的。

  “0-14岁人口绝对数量和占比,从1982年的33.6%下降到16.6%;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普查数据上升1.87%,比1982年普查数据上升3.87%。”何亚福和李建新表示,“中国已经不可救药地掉进了‘少子老龄化陷阱’或者说‘超低生育率陷阱’。”

  而据教育部门的统计,从1990到2008年全国60%的小学被关掉了;2009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也出现了首次下降,到2010年报名人数为957万人,比2009年又减少了60多万人。

  今年5月,易富贤曾根据“六普”数据预测,2012年中国的初婚年龄男性将大幅超过女性人口,到2016年男性人口将超过女性人口30%以上,2022年之后中国将有近4000万光棍。

  “中国的超低生育率和畸高性别比,已经让我们的人口计生政策站到了亟须改革完善的十字路口。”穆光宗说,“但可惜的是1980年《公开信》中指出的,‘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到2010年最终没能突围。”

  实际上早在2000年,国内一批人口学家、社会学家和济学家就组成了“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于2004年起草并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由18位学者共同署名的《关于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建议》,建议2005年实现“一独二胎”,2010-2020年按年龄过渡“普遍二胎”的政策。

  “但有人提出生育政策一松动,必然引起生育水平的反弹和人口的失控。”课题组专家表示。于是他们在2005-2006年间对甘肃酒泉、山西翼城、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二胎政策的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发现“总数超过800万人的试点人群在宽松的生育政策下也常年保持人口低增长,总和生育率不到2。而且,在这些地区,一孩的比例不断上升,二孩的比例还在不断下降”。

  其间在农村地区已率先实行“一独二胎”的江苏省也引起了调研组的注意。从1985年以来,《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就规定了全省包括农村地区都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形成江苏全省的独生子女比例很高,在部分地区的一孩比例已高达90%以上”。江苏的计生条例在规定“双独二胎”政策的同时,还规定“农业人口或女方为农村居民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即农村地区的“一独二胎”政策。

  “当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这个‘终结上代人一孩时代’的政策是否将开始发挥作用?”“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组专家说。2006年江苏省计生委和中国社科院人口所组成了“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研究”联合调研组,于2006-2007年、2010年分两次在苏南(张家港和太仓)、苏中(海安和如东)和苏北(东台和大丰)6个县市展开调查。

  “结果生育率低得让人难以置信。”参加调研的一位专家说。调查显示,在符合政策可以生育二孩的4284名妇女中,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不到10%,即便在35-39岁的妇女中,生两个孩子的也只有不到30%。而且生育两孩的平均间隔长达6.3年。

  “生育政策对于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仍有影响,但已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该调查的报告指出,“生育决策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和生育政策的共同影响。妇女认为在决定是否要第二个孩子时,各种养育成本和条件是主要考虑因素,而当生育与妇女个人事业发展有冲突时,生育很可能被放到次要地位。”

  基于以上研究,2009年,27名学者又共同签署了《关于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再建议》,再次提出“调整生育政策刻不容缓,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不会造成人口失控,应尽快加强对低生育率下的人口规律性的认识,允许各地着手试点探索经验”。

  而近几年的“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放松甚至取缔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也越来越热烈,“放开二胎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何亚福说,“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就计生政策一个人就提了4份议案。”

  2009年底的两篇文章被视为“计生领域内部也发出了不同声音”。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和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原所长、计划生育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分别在《经济参考报》和《人民日报》上撰文,呼吁调整人口政策。

  田雪原提出了一个“十二五”期间,从“双独二胎”,到“一独二胎”,再到农村“普遍二胎”的渐进政策。“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达到了当初的目标,少生了4亿人,使得计划生育政策在上一个阶段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他说,1980年定下的,30年后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人口政策需要面临新的抉择”。

  南都记者 吴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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