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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事件:被隐瞒的实验

2012年12月10日 07:26  新京报 微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日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黄金大米黄金大米

  新京报记者获悉,25名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每人获得补偿8万元。

  县政府向家长通报调查结果

  昨日,多位儿童的家长称,11月30日衡南县政府召集他们开会,通报了调查结果。衡南县委一位廖姓副书记在会上公布25名儿童食用了黄金大米。当年参与试验的一共有88名学生,都进行了编号,其中一组25人食用了黄金大米,另外一组63人没有食用。黄金大米试食试验发生在2008年的6月2日,只吃了一餐。

  家长们说,在会上他们就反问“怎么确定孩子有没有吃”。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解释,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的,“不会有错”。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未食用的儿童每人获补偿1万

  家长们称,11月30日的会上,官方给出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

  家长们称,为避免家长的担忧,官方还提供了补偿方案协议。协议注明,如以后因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一名罗姓母亲说,自己的女儿食用了黄金大米,12月1日与衡南县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8万元,12月7日就能领到。另外,政府已经承诺,不久后将组织25名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进行身体检测。

  湖南省卫生厅新闻办负责人昨日也确认,衡南县政府已经与家长签署协议“肯定是事实”,是补偿协议,不是赔偿。

  ■ 讲述

  “既然无害,为何隐瞒”

  衡南县政府门口贴了一个名单,家长们说,上面是63名没有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的名字,25名食用了的名单并未公布。

  “如果知道搞试验,不会让孩子吃”

  罗女士被告知女儿在25人的名单中,2008年时,女儿才8岁。

  多位家长称,2008年时都以为学校给孩子们吃的是营养餐,根本不知道是搞黄金大米试验。“如果知道是搞试验,就不会让孩子吃。”

  罗女士记得,当时女儿从学校拿回一张纸,说是让家长签字。纸上提到让孩子吃东西,补充维生素,自己也没有细看,就签字了。但她确信纸上没有提到“黄金大米试验”。

  罗女士说,当时有些家长没签字,老师就到家里来做工作,说吃的东西对孩子有好处,长个子,家长们也就陆续签署了。

  调查通报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专家称尚无证据表明造成伤害

  据新华社报道,对于食用黄金大米的影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说,与普通大米相比,“黄金大米”除胡萝卜素含量增高外,其他营养成分未见改变。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也无证据表明6至8岁儿童一次性摄入60克烹调熟的“黄金大米”米饭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研究员黄大昉说,2009年,美国曾进行过为期36天的成年人食用“黄金大米”的营养转化研究。据正式公布的科学资料,每人一次性摄入200克“黄金大米”,没有发现受试者健康异常。

  有家长不相信无健康危害

  昨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一名贺姓受试儿童家长泪流满面地说,12岁的孩子听信了网上的不实传言,以为自己吃了“黄金大米”便再也不能生育。懂事的孩子反过来安慰家长,“爸爸妈妈,没关系的,我长大以后领养一个宝宝。”

  尽管当地政府和专家再三解释“黄金大米”并无健康危害,有家长仍难以相信。他们反问:“既然有益无害,为什么要瞒着我们?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如今,罗女士的女儿已12岁,罗女士还是担心女儿的身体今后会出现什么问题。

  家长们说,政府承诺,不久后将组织25名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进行身体检测,还承诺如以后因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 反思

  骗孩子毁道德伤科研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酿成一场轩然大波。

  给孩子心理造成极大负担

  据专家介绍,“黄金大米”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第三世界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减少因缺乏维生素A而引起的失明、免疫力低下等疾病。但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剥夺知情权漠视人格尊严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受试学生家长愤而提出赔偿要求。“黄金大米”也为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敲响了警钟。

  违背科学精神“有错有害”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镇长肖明旭认为,就对人体健康而言,“黄金大米”试验“有错无害”;但就科研诚信而言,相关行为既“有错”,又“有害”,因为这有悖于“求真”“严谨”的科学精神。

  “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科学》杂志主编布鲁斯·艾伯茨在接受采访时说,“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件暴露的少数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科学道德自律缺失,项目承担单位对个别科研项目监管不善等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卫生部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据新华社电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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