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尚品
尚文首页 | 尚品首页 | 新浪首页 | 新浪导航

新浪尚文

新浪尚品 > 谈资 > 正文

内地人如何到香港洗黑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5日 08:49 青年参考 微博

  地下钱庄之所以可以采用类银行的操作手法,凭借的正是其庞大的往来资金。地下钱庄充当的角色,是为进、出资金找到平衡点。

2009年12月24日,香港旺角街头,人民币兑换广告。2009年12月24日,香港旺角街头,人民币兑换广告。

  据郑世龙介绍,在业务最繁忙的时候,他平均每5分钟就能完成一笔交易。

  在香港旺角、尖沙咀及观塘等人流畅旺的闹市,外币兑换店的数目与日俱增。《青年参考》记者发现,此类店铺面积由几平方米至10余平方米不等,多数只有一名店员独自看守,设施可以用简陋形容。

  同样的情形,也可以在香港西区狭窄的街道上看到,在那里,路两边都是货币兑换的商铺。

  据统计,香港有2000多家兑换店。而据业界人士透露,这些其貌不扬的“简陋”兑换店,不少都是热门的洗黑钱中心。

  贪腐案中的“洗钱”暗影

  内地人到香港“洗黑钱”的冰山一角,在许多贪腐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2011年年底,涉嫌原深圳市长许宗衡贪腐案的深圳龙岗区前副区长钟新明,因受贿近4000万元被判死缓。时隔一个月,深圳市检察院在今年1月通报了案件细节,详细披露了钟新明以亲人名义在香港洗黑钱的过程。

  据相关资料显示,钟新明先叫弟弟钟伟明于2008年在香港注册一家新公司“宝诚”,该公司与内地开发商吴伟光控制的蓝湾公司签订土地开发协议,吴通过借款或支付工程款的名义,把贿款经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兑成港币,转入“宝诚”公司银行账号。最后,钟新明兄弟利用这笔巨款在香港炒股和放贷,并以儿子的名义在香港购买两套房产,把一批非法获取的金钱“洗白”,变成合法。

  长期以来,香港由于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自由进出,像磁石般吸引了世界各地罪犯来此洗钱。而随着内地政府2003年推出港澳个人游政策,内地也逐渐成为香港“黑钱”的主要来源。

  数据显示,香港大毒枭“冰后”李秋萍,曾利用空壳公司洗黑钱。从1988年开始,李秋萍在内地交货,在香港收钱后,透过空壳公司在香港置业及买股票,再出售套现。这样的洗钱过程持续了4年,直至她1992年被通缉在逃才停止。但香港警方直到1998年得到其同党爆料后,才能充公其现金、股票、珠宝及物业,总值1700万港元的资产。

  至于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更是以香港作为“洗钱基地”。他拥有的黑钱多达800亿人民币,通过开空壳公司、人工携大量现金过关等方法转到香港,并于1996年到1999年买入总值13亿港元的房产。

  黑钱撤离内地的多种路径

  内地黑钱撤离中国大陆有多种路径,一般来说,地下钱庄是内地黑钱进出香港最快捷的方式。几年前,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微博)节目曾报道,深圳警方查获一名杜姓女港商,她开设地下钱庄,半年中交易额高达43亿元人民币。

  央视记者明查暗访两个月,了解了杜姓女港商深圳地下钱庄的运作过程。报道形容说,非法买卖交易外汇十分简单,只需3分钟。一般而言,内地人将人民币存入地下钱庄后,钱庄的香港代理(中港人民币找换行)便会将款项转入其在香港的资金账户。

  “不要以为地下钱庄马马虎虎,它的系统十分健全,佣金合理、又快、又可靠。”香港一间投资公司管理层告诉记者,地下钱庄比正式渠道更活跃。

  在香港出版的《台商》杂志,不久前曾详细介绍一个内地地下钱庄运作的个案。据报道指出,深圳一家在业内小有名气的地下钱庄操盘手郑世龙(化名),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钱”,为内地境内外不同需求的资金进出汇通。郑世龙所在公司在香港开了几家很普通的兑换店,当内地的客户有大额(指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资金流出的需求时,他们会要求客户将资金存入一个指定内地账户,然后同一时间,他们在香港的公司会把资金存入客户指定的香港账户。

  “客户最快可以在内地存入指定账户后1小时内在香港拿到钱。”郑世龙不无自豪地表示,如果是第一次合作的客户,他会先让公司把资金打入香港的账户,客户看到资金后,再向内地的银行存入款项及佣金。

  地下钱庄之所以可以采用类银行的操作手法,凭借的正是其庞大的往来资金。地下钱庄充当的角色,是为进、出资金找到平衡点。据郑世龙介绍,在业务最繁忙的时候,他平均每5分钟就能完成一笔交易。

  为什么是香港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2003年内地来港的旅客人数日渐增加后,香港金融管理局给全港银行下发了“防洗黑钱守则”,内容包括加倍核实空壳公司的实质拥有人,以及不为没有户口的“陌生客户”处理两万港元以上的汇款和货币兑换交易;而保安局也通知地产代理监管局,提出3项“打击藉物业交易洗黑钱”的新指引,指引要求,客户数据最少要保存5年,要填写客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但内地人在香港洗黑钱的个案仍然屡见不鲜。

  有业界人士分析,这主要是因为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自由进出。他说:“内地有大量黑钱需要处理,而内地人总有些亲朋戚友在香港;叫他们在香港开间空壳公司洗黑钱,方便又快捷。”

  据了解,美国国务院曾将香港列为主要清洗黑钱地区。

  在香港,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处理黑钱最高处罚是500万元及监禁14年。而香港法院一旦裁定洗黑钱罪成立,就会立即充公财产。但这也带来一个难题:一旦出现两地政府都要求充公同一笔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对此,有资深律师表示,即使出现上述情况,相信也不会出现两地“争产”。

标签: 香港 内地 洗钱
分享到: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电话:4006900000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