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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案中的女人们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2日 07:46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为解决资金的短板问题,抬会方式的集资案时有发生。从上世纪末至今,浙江每年都有集资垮台的案件,动辄数亿的资产损失,虽然让参与集资的受害人捶胸顿足,却也没有阻挡住下一轮集资的步伐。

在杜益敏被判死刑后,浙江坊间对当时还未一审开庭的吴英案就开始预测在杜益敏被判死刑后,浙江坊间对当时还未一审开庭的吴英案就开始预测

  关注浙江近5年来的十大集资案,不难发现,2008年以来,女性集资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据浙江省公安厅统计,在集资案高发的2008年,浙江省共立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近200起,集资诈骗案40多起,其中共立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7起,涉案金额近百亿。

  杜益敏案或为起点

  盘点浙江近十年的集资案,丽水的杜益敏案或为起点。

  杜益敏绰号“小姑娘”,老家丽水缙云,在2000年之前,杜益敏在丽水默默无闻。早年的杜益敏曾在一家工厂里当工人,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承包丽水一家百货公司的柜台后,需要一些运转资金,杜益敏开始涉足小规模的民间借贷。

  2000年左右,杜益敏从广州请来美发师,在缙云当地经营美容院。凭此美容院,杜益敏开始认识缙云当地的一些领导太太。她与一位局长的太太私交甚好,并认局长的女儿为干女儿。

  后杜益敏到丽水发展,同样是走官员太太的路线,在圈内有了名声。她还经常帮助一些朋友疏通关系、“办事情”,这让她在丽水老板圈内也声名鹊起。

  对杜益敏的财富来源,许多人都云里雾里,大家只知道她“有关系”。她为人和善低调,而请客吃饭送礼出手相当大方。在经营数年后,杜益敏身边开始聚集起一批老板,在杜益敏开口借钱后,这些老板有求必应。

  2004年是杜益敏最红的时候。在丽水,杜益敏常常和一些官员一起吃饭、打牌或游乐,外界对这位神秘的女子倍加推崇,她张口就是小水电项目的集资和房地产开发的入股。

  2008年本刊记者在丽水采访时,当地老板如此回忆那波集资热潮:“很多人围着她转,她对人笑眯眯的,定期给利息,100万元给她,一个月给你5万元,于是许多人拿着房子抵押到银行,把钱借出来后给她了。”

  2005年,杜益敏的美容院亏损严重,资金黑洞形成,杜益敏想通过大举投资房产来翻身,因此大量吸收资金,并在杭州和丽水等地大量买入房产,等待升值。在2006年夏天,利滚利的黑洞已经形成,杜益敏无法支付高额的利息,脆弱的资金链断裂。

  2008年3月21日,丽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杜益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据法院判决书认定,杜益敏一共非法集资7亿多元,除去归还部分集资款的本金和利息、购买房产、汽车、个人挥霍外,还有1.28亿元尚未归还。

  杜益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9年1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2009年8月15日,杜益敏被执行死刑。

  在杜益敏被判死刑后,浙江坊间对当时还未一审开庭的吴英案,就开始进行预测,预计可能也会是被判死刑。

  乐清:经济互助会的深渊

  2009年3月20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乐清“女会主”高秋荷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果按照时间推算,高秋荷的案发时间与吴英类似,在2007年年底,高秋荷案发,涉案受害人115人,每人被骗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总计金额1.16亿元。

  高秋荷的借款时间并不长,这位小学文化的家庭妇女以高额利息为回报,鼓动周边的亲戚朋友参加自己的“经济互助会”,并虚构自己在经营地产和担保公司,进行资金的周转业务,后来因为几笔款无法收回,窟窿无法弥补,导致案发。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一审判决后,高秋荷提起上诉,2009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高秋荷死缓。

  同是乐清人的郑存芬,也经历了生死逆转。

  40多岁的郑存芬目不识丁,在乐清一直处无业状,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到“经济互助会”,她得到同伴的承诺,如果入股1万元,每天能得到50元的利息,如此下去,只要借款投入,便可以成为亿万富翁。

  郑存芬决定赌一把,她开始编造理由,声称自己在各地投资房地产和电器企业,需要一些资金,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借款。

  2007年,互助会的资金链断裂,郑存芬的钱无法收回,为支付利息,她开始到处借款,在无法还清欠款后,郑存芬选择逃匿。2008年5月25日,郑存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被郑存芬集资诈骗的15人中,最多的借款为4557.5万元,最少借款也有25.2万元。在这些受害人看来,郑存芬善于包装,经常出入一些豪华的消费场所,声称自己有大客户需要转贷。

  在郑存芬的家中,冰箱内藏满虫草,一些老板到她家中,她拿出虫草泡茶招待,并用豪车来往接送。据一位受害人回忆,郑存芬不停地向周围的人群炫耀钻戒和名包等奢侈品,并借机鼓动周围的人来参加经济互助会。她还参与豪赌一掷千金,买地下六合彩,往往一次输掉几百万。

  2009年8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郑存芬死刑。得知判决结果后,郑存芬瘫倒在地,嚎啕大哭,并要求上诉。

  2010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郑存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济互助会在浙江温州有几十年的历史,在经济互助会里,大部分是家庭妇女,靠亲戚和朋友之间的关系进行资金拆借,这种拆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浙江一些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但是,一旦失控就是一个集资大案了。”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本刊记者。

  台州王菊凤被判死刑

  被称为台州的“吴英”的王菊凤,愿意接受死刑的结果。

  2010年2月23日,王菊凤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据判决书认定,王菊凤非法集资金额达4.7亿余元,案发后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这也是认定她死刑的重大理由。

  在庭审中,王菊凤并未对自己的行为做太多的辩解,她甚至明确告诉公诉人,一些事情不想解释。在法院判决死刑时,王菊凤在被告席上呆立几分钟,然后“咣当”一声昏倒在地,醒来后,她表示不会再上诉,接受死刑的结果。

  46岁的王菊凤在台州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她在台州经营兰鑫商务酒店。王菊凤的“传奇”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她曾因倒卖海关通行证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4年5月释放后,王菊凤涉足外贸生意,将温岭的羊毛衫出口到俄罗斯,为解决资金问题,开始在台州进行民间借贷。

  2006年,因为业务上差错,导致王菊凤的两集装箱羊毛衫在俄罗斯被扣,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她为了避免被催债,对外称业务没有问题,继续借钱维持资金周转弥补漏洞。

  入不敷出的境况越来越明显,王菊凤煞费苦心地用“关系”装点门面,声称和台州市某领导是同学关系,和领导秘书关系很熟等等。

  据案卷资料,在一次饭局中,王菊凤结识了在外地办企业的一位领导外甥,王菊凤立即抓住机会,在接下来的几次饭局中,她把领导的外甥介绍给台州当地的一些企业家认识,并装作双方关系很熟,让一些吃饭的企业家掉入圈套。

  在王菊凤的关系圈中,一位吴姓老板曾累计借给王菊凤1亿多元,最后造成损失1000多万元。据吴老板书证,曾对王菊凤将信将疑,在一次借款中,提出希望有人担保。王菊凤就找一个朋友过来,冒充市领导的秘书,进行担保业务。她还许诺吴老板,能将其亲戚安排到政府部门工作,以此证明自己的实力。

  在这种真假莫辨的“关系网”笼盖下,台州一些老板对王菊凤趋之若鹜,争着将钱借给王菊凤。在王菊芬案发后,一些集资受害人跑到台州市公、检、法机关和市政府等部门上访,希望从王菊凤被扣押的财产中分一些钱回来。

  法院判决书认定,除出支付高额的利息外,王菊凤还将2000多万元集资款用于赌博,在亏空最厉害时,她曾寄希望于地下六合彩翻身。

  末路“银背”

  职业“银背”陈少雅是温州集资案的最后一案。

  2010年9月21日,作为浙江省温州市最大集资诈骗案的“导演者”陈少雅,被温州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法院判决判决书,从2003年到2008年,陈少雅在短短5年内非法集资5亿多元,造成2.2亿多元无法偿还。

  陈少雅也是温州乐清市柳市镇人。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源地,温州乐清电子制造业发达,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以做银行转贷和贷款业务介绍为职业的“银背”便应运而生。

  当时年近40的陈少雅,是柳市镇当地的明星人物。在众多柳市镇人的心目中,年轻的陈少雅神秘又富裕。她自1996年起外出经商,与丈夫在广东东莞经营一家电控设备公司,每年净利润可达100多万元,经过十几年的财富积累,资产已过千万。此外,陈少雅还在乐清本地经营担保公司,在江苏等地开发房地产公司和数码广场。

  在集资前,陈少雅已经拥有10多套房子,这也成为她有实力的佐证。一些柳市人发现,只要将钱给这位面容和善的女人,便能准时获得3分多的利息,这比做一般的生意来钱快得多。

  一时间,陈少雅成了当地的风云人物。陈少雅每次从广州坐飞机回温州,都有乐清人开车一个多少时到温州永强机场接她。到乐清后,又会有一群人给她接风洗尘,如遇下雨天,陈少雅坐车出门,一些朋友还争相帮她撑伞避雨。

  从2003年起,陈少雅以3%到15%之间的高额月息,进行民间借贷,并最终在2008年崩盘。

  据陈少雅交代,她是在2002年尝到做“银背”生意甜头的。当时,她将自有资金以1%的月息借给别人,很快有了收益,意识到这是一条“发财捷径”后,2003年便迅速投身其中,走上非法集资、疯狂敛财的道路。2007年至2008年是她非法集资的高峰期,其间非法集资4亿多元。

  事实上,在集资的最后时期,陈少雅已经知道无法补平窟窿,但她明知债务已无法偿还,还大举高利借新款还旧债,致使亏空进一步扩大。

  陈少雅只向不到50个人的集资人借款,这些集资人再向其他人借款,从而形成一条借款链条,越到上层,利息越高。

  据陈少雅交代,她的2.2亿元亏空,基本都还了借款人利息,而她也是债权人,在法庭上,她认为,如果能够将自己的债务收回,她就没有亏空了。

  “浙江近几年来,女性犯集资案比例高,与她们天然的亲和力与淡泊的法律意识有关。”杭州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麻侃告诉本刊记者,在浙江温州等地,各类民间抬会的参加人大多是农村的妇女,这些人容易相信别人,风险防范意识比较低,因此一出事就往往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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