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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的税,去向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9日 11:27 21世纪经济报道

  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舆论有多种声音,其中一种认为目前个税征缴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工薪阶层由于由雇主代为扣缴,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多种方式来规避。

  备受各方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针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舆论有多种声音,其中一种认为目前个税征缴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工薪阶层由于由雇主代为扣缴,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多种方式来规避。

  比如,有些私营企业不分配利润,个人投资者不从企业领工资,而是将个人甚至是家庭成员的财产和消费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等。

  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

  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财产转移、资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税征收机制,如何完善?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中明确表示,需尽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强对企业所有者和非工薪所得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严禁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个人和家庭消费性支出等情况。

  对于此番个税调整,财税部门再三强调,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

  “我们是经过了几百套方案的比对、测算,最后才选择了这样一个方案。一方面,能够让绝大所数人在这次联动的调整中得到好处,同时能够对高收入群体在这次调整中适当增加了税收的力度。”参与草案拟定的财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这一点,从草案中的一些条款或可看出。

  比如,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同时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高收入群体,从过去的40%的税率推升至45%的税率。同时,这批人在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块也没有得到好处,里外负担算起来,增加的其实不止5%。”上述人士表示。

  无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然而,从过往个税征收的情况来看,情况却并非如此。

  由于工薪所得主要实行代扣代缴,征收率相对很高,所以在以固定工资收入为主的中等收入者,成为了个税缴纳的“主力部队”。

  有白领发出呼声,“为什么要从我们这些租房住、挤地铁的人身上挤钱?为什么不多从那些开宝马、住别墅、喝拉菲的人身上多收点?”

  国税总局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收入约占1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收入约占12%。

  “我国真正的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收入和其它隐形收入,因为其收入来源不固定,反而成为‘合理避税大户’。”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草案时,任茂东委员表示。

  那么,高收入群体,他们的税,哪里去了?

  “很多企业家,尤其是中小民企的老板,都通过‘转移支付’来避税了。”有专为

  高收入群体避税的会计向本报透露。

  方法很简单,这些老板给自己开很低的工资,“有的甚至比中层管理人员还低”,同时把个人以及自己家庭的各项大宗消费都在企业的开支中列支。

  “买个房子,换一辆新车,拿公司的名字列在企业资产项目下,出国旅游则可以列入公司差旅费中。”该人士介绍,“甚至房子装修,都可能列入企业的办公费用开支。”

  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草案时,有委员明确表示,“美国20%的高收入者交的个税占到80%,而中国目前是40%的中等收入者交了60%的个税。”

  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背道而驰。

  税改不仅仅在提高起征点

  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反映出现在的个税征管并不到位

  面对此次个税调整,当普通公众将目光多聚焦在“起征点”和税率、级距调整上时,有识者则更多强调“加强个税的征管”。

  “很多家庭收入已经多元化了,但是征管的方式和体制一直都没有跟上。也就是说,谁老实谁就被征。从财产多元化的角度,强化税收征管力度,而不应该仅仅盯在提高起征点上。”有财税专家表示。

  个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关系,高收入者的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且不断有新的收入出现,一些隐性但数额巨大的收入还游离在法律边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征管。

  其实,近年来财税部门也在征管层面,尤其是针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2009年国税总局出台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措施,此举带动2009年度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收入增长70%。仅此一项,2009年该项目的自行纳税申报人次,就比2008年度增加1万人次,申报扣缴税额增加3.32亿元。

  不过,还有更多的高收入群体成为了“漏网之鱼”。

  “你要让我详细说出中国民间现在到底有多少富豪,很难一下子说出来。但是你就从每年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来看,也反映出我们现在的个税征管并不到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

  “税务机关的监控网络很难覆盖到这部分人,像炒房者的资产、股息红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这些非工资收入的监管可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前述财税专家表示。

  “我们的税收征收系统现在是非常不完备的,个人信息处理的能力也很差,而且社会的流动性很大。”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如果应该交税的人全部交出来,缴税面估计会超过20%或者28%,现在很多都没有交。”

  针对这一问题,有专家建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应增加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制度,雇员和雇主双向申报制度,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等相关的内容,将完税的监管制度建设的思路、方法、措施都用法律的形式来固定下来,从而在根本上完善税收监管的手段。

  此外,部门之间的“信息鸿沟”也制约了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

  目前,几个部门分头掌握着民众的个人信息,比如房管、银行、工商、税务部门等。而现在这几家部门之间,仅有少量数据可以实现共享。

  “你要到银行查账,必须市局领导才能批,而且必须还要提供偷漏税的证据。而房管部门也只能提供交易信息,个人名下房产数量则不能共享。”有地税系统人士表示。

  “现在的信息共享有很多困难,我觉得应该作为国家重要事项,统筹信息共享。”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在参与审议个税法草案时表示。

  上述地税系统人士认为,假如这几个部门的信息能够共享的话,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个人的信用体系,尤其是拥有大量房产、存款的高收入群体。

标签: 富豪 税收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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