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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史上最严”更严:楼市二次调控来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 10:01 南方周末

  种种迹象表明,调控似乎有再次成为“空调”之势,因此新出台的二次调控措施比“史上最严”的“国十条”还要严上几分,与诸地方调控细则中最严厉的北京新政仿佛,并主要集中在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前几天媒体热议的即将出台的楼市二次调控真的来了。

  据新华网报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主要包括: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30%;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这次调控,距离上次号称“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十条”已有半年。而房价在经历短暂的平稳后,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持平,同比上涨9.3%。

  土地市场的非凡热闹也证明了楼市的回暖。《中国经济周刊》的消息称,9月份全国土地市场风起云涌,地王接连而出。8月31日,广州越秀城建斥资23.8亿元,以近7300元/平方米的单价夺得曾经遭遇退地的“番禺地王”番禺4-2地块,刷新了该地块的成交纪录。9月8日,九龙仓以48.28亿元夺得黄浦 江沿岸E18地块,楼面价高达35490元/平方米,创上海住宅单价之新高。

  种种迹象表明,调控似乎有再次成为“空调”之势,因此新出台的二次调控措施比“史上最严”的“国十条”还要严上几分,与诸地方调控细则中最严厉的北京新政仿佛,并主要集中在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国十条”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此次调控则不分住房大小,一律要求首套贷款首付要30%及以上;

  “国十条”只要求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此次调控则不分地区,一律要求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国十条”对非本地居民住房贷款未做明确限制,此次调控则要求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调控还重申了要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此次调控的其他措施还有:

  限购:

  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解读:

  “国十条”中也有类似要求,但最后只有北京版调控细则中采取了限购措施,要求同一家庭只能在北京市购买一套住房。

  增加供给:

  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解读:

  从今年6月份开始,国务院召开了一系列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工作会议。9月17日,国务院召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住建部在会上要求,各地9月底前必须实现100%开工,年末建成率要达到60%以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息显示,截至8月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已开工220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5%。

  清理土地闲置: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解读:

  对于打击开发商闲置土地,数天前,9月26日,国土资源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存在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行为的,在问题整改到位前,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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