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7日 14:12 东方早报
导语:在吴兴华的译作中,已故的方平先生赞誉其《亨利四世》为莎翁译作的典范,确非虚言。吴氏这部翻译,确实是一位学者狮子搏象的精心杰作。
吴兴华这个名字在我脑海里所引起的联想,是刚刚进入上世纪六十年代那三四个年头、国内那一个似乎是空前活跃的时代。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渐渐过去,日复一日吃胡萝卜、喝稀粥而常常还觉得肚子里“空落落”的体验,也慢慢地有所好转。家里的无线电里,除了老京戏和西洋古典音乐之外,常常放出刘淑芳演唱的《鸽子》、《西波涅》和董爱琳演唱的《梭罗河》之类的外国名曲。电影院的屏幕上,上海、长春两大电影译制片厂配音的《上尉的女儿》、《白夜》、《复活》、《偷东西的喜鹊》、《带阁楼的房子》和《红帆》等苏联文艺片,以及来自东欧诸国,像《马门教授》、《更高原则》、《罗密欧、朱丽叶和黑暗》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之类以第三帝国治下平民百姓的生活为主题的片子,陆续上映;或诗情画意、令人回肠荡气;或惊心动魄、令人心潮澎湃。北京、上海的两大出版社,按照精心拟订的计划,出版了一部又一部的欧美文学经典, 其中还包括傅雷先生精心翻译的丹纳《艺术哲学》,是最早让我感受到文艺理论的魅力的作品。
不久,我考进了五四中学,开始了我的初中时代。原来在家随父兄自学时念的都是古诗、唐宋诗,到了学校的语文课上,我对于白话诗,开始有了些概念。有一天放学回来,我照例去大哥的书柜里寻宝, 翻阅到几册发黄的旧杂志,是大哥的老友周煦良先生在1945年和傅雷联合主办的《新语》半月刊。里面吴兴华的几首白话诗和煦良先生热情洋溢的介绍,引起了我浓烈的兴趣。特别是其中的《绝句四首》,那整齐的诗行、悦耳的音律、含蓄的韵味向我显示:原来白话诗是可以这样写的!
我一时对作者大感兴趣,可是当时遍觅之下,除了他翻译的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上下篇之外,一无所获,而我那时对莎翁的历史剧,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从此吴兴华这个名字,在我的印象中,留下了一个问号,一方空白。能写出这样令人耳目一新的白话诗的,该是个什么样的人物?除了《新语》上这寥寥几首诗作之外,他还写下了什么?
时隔四十余年之后,《吴兴华诗文集》的问世,总算或多或少回答了我当年的疑问,弥补了那一方空白,然而掩卷之后,也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感慨。
此书共分两卷,诗、文各一。封面设计庄重、朴素而不落俗套,不过颜色选得有点奇怪。《诗卷》开头以大哥的另一位老友、光华同事张芝联先生三页的短文《我认识的才子吴兴华》作为代序,随后分为“创作的诗”和“翻译的诗”两个部分。前者共收录作者白话诗一百一十首,全部发表或创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叶和四十年代;后者包括拜伦六首、济慈五首、叶芝七首,但丁《神曲》和郎费罗《伊凡吉琳》的零星片断,以及美国近代诗人艾肯的一首,随后便是《亨利四世》,占了全卷六成以上的篇幅。《文卷》包括三篇散文、十三篇论文,和十一篇零星的译文;后面的《附录》里,收了八篇回忆、评论的文章。在诗、文两卷的扉页里, 还分别收有吴兴华和家人一共七张黑白照片,弥足珍贵。
此书亟需重编。这一点,自从其问世之后,关注此书的读者(例如乔纳森)已经指出过了。吴氏诗文中,原创和翻译两方面漏录的都不少。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很多是书中附录的文章里、特别是对吴氏颇有研究的张泉先生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甚至引用的作品,而且很多在文中已经标明了出处,当时应该是唾手可得,却通通被疏忽遗漏了。至于书中遗漏的作品,吴兴华的长女吴同在海外发表的《“蜡炬成灰泪始干”:怀念我的父亲吴兴华》一文中,罗列得比较详细。建议此书再版时,出版社方面应当与张泉先生和吴氏家人通力合作,以免再有遗珠之憾。
编者没有署名,但是在编辑过程中往往作出了主观的决定。很多原来没有题目的诗,在书中一律被标作《无题》,就是一个例子。自从李商隐之后,所谓“无题”不再等于“没有题目”,而是另有内涵,这已是诗人和读者共有的常识。“附录”的文章里,美国知名学者耿德华(Edward Gunn)和林培瑞(Perry Link)的英文名字都被拼错了,其中包括爱德华那样普通的英文名字。看来此书扩充再版时,编辑(包括责任编辑)不通英文是不行的。
如今回头再来看吴兴华的作品。我以为他一生的成就,主要还是在白话诗史上占有一席地位。他继徐志摩、闻一多和朱湘那一班前辈的步武,力图在白话诗的形式、音律方面有所创新,比起在他前后许许多多率尔操觚的“诗人”,态度要来得严肃、认真许多。他受中国典籍、传统文化和西方诗歌两方面的影响都很深:前者如《柳毅和洞庭龙》、《大梁辞》、《褒姒的一笑》、《明妃诗》等,试图用新诗的形式表现传统的题材;后者如多首《Sonnet》和《Elegies》、《Elegiac Couplets》以及《西珈》、《画家的手册》等等,尝试将欧洲传统诗歌的形式,转化到中文里来。两者都有一些可喜的例子。如今重读当年让我有“惊艳”之感的《绝句四首》,我仍然以为就其中那种婉曲的韵味而言,堪称吴氏的压卷之作,若是让我来选一本《白话诗三百首》的话,会是我的首选。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吴兴华主攻的是英语,但是从他的诗作里看得出来,他对于欧洲文学传统,包括古希腊和意大利的语言和传统,也相当熟悉。比如他常用古希腊的hendekasyllabics(含有十一个音节的诗行),把它转换成每行十一个字的中文诗行;再如他写的十四行诗,用的就全是文艺复兴之前意大利诗人佩特拉克那种由两阕(前八行后六行)构成的本体,而不是后来英国诗人斯宾塞、莎士比亚改创的变体。顺便说一下,读到《文卷-附录》中卞之琳先生1986年的文章《吴兴华的诗与译诗》,里面说起十四行诗的“意大利式变体”,本末倒置,让我暗暗吃惊,希望那只是卞先生一时的笔误。不过卞先生此文从“化古”、“化洋”两方面去评价吴兴华的诗作,说他“辞藻富丽而未能多赋予新活力,意境深邃而未能多吹进新气息”,倒是很有见地的。
自胡适的《尝试集》问世以来,白话诗已经九十高龄了,以其总体而言,实在是乏善可陈。前面说起要选一本《白话诗三百首》,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这是因为九十年来,白话诗里足以成为经典、流传后世的,实在不足此数。喜欢白话诗的人,当然大可以继续写下去,甭管死活,但是如果不从语言的音乐性上去寻求突破的话,白话诗压根儿就没有出路;而且这种音乐性,得从白话本身去摸索、去寻觅,而不是重新回到古典诗歌的音韵、格律里去。走到人堆里,竖起耳朵细心听听,从清脆诙谐的京片子到吴侬软语的苏州话,谁说我们平日天天讲的大白话里,不是往往自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天籁?徐志摩、闻一多有极少数的几首作品,在这方面算是成功的。可贵的是,吴兴华在他的《火花》和献给好友宋淇的《短诗十首》里,也作了同样的尝试,可惜语言上锤炼得还不够浑融自然。
至于《文卷》里前面十一篇短文,都是吴氏早年的零星笔墨,而分别发表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讨论莎士比亚的《亨利四世》和《威尼斯商人》的两篇长文,读来却令人失望。这倒还不是仅仅因为文中死搬硬套地用上一些马、恩、斯的语录(独缺列,大约当时实在没能找到),因为这是那一代知识分子共同的悲哀,就连钱锺书先生的著作里也不能避免(见1957年《宋诗选注-序》)。这两篇文章的毛病,正像“附录”中张泉一文所指出的那样,“受到狭隘的阶级与阶级斗争教条的影响,武断地全盘批判所谓的西方资产阶级莎学”。平心而论,吴氏这两篇论文,跟我见过的当时北大西语系学生用阶级斗争理论分析《呼啸山庄》的荒谬绝伦的文章相比,只有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相比之下,倒还是另一篇到九十年代才得以发表的《马洛和他的无神论思想》,还比较耐读,而且那个结尾,写得还颇有韵味。
此书问世之后,其中的《读“国朝常州骈体文录”》一文,已经为很多人所称道。此文由读清朝常州派的骈文入手,深入讨论诗、文的区别以及骈文的属性,旁征博引中外古今许多文艺理论,表现出作者卓尔超群的素养和才华,在《文卷》中可谓一枝独秀。但是我常跟我的研究生们说,不管做什么题目,研究哪一位作家、哪一部作品,要牢牢记住兵家大忌:切勿扮演卖瓜的王婆、随意拔高。且不管吴兴华这一篇二十二页的文章写得如何精彩,有人据此就硬要把他跟四大卷《管锥编》的作者钱锺书先生相比,说他“差可与钱氏相颉颃”,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吴兴华自己若是地下有知,也许会容忍我这个后辈套用一个英文短语,模仿他当年喜欢采用的古希腊十一音节诗行,用这么一行“代拟”来告诫这些批评家:“君勿令余辗转反侧于荒茔”!
在吴兴华的译作中,已故的方平先生赞誉其《亨利四世》为莎翁译作的典范,确非虚言。吴氏这部翻译,确实是一位学者狮子搏象的精心杰作。他在其中不光是根据当时所能搜罗到的资料,加上了详尽的注释和舞台说明,而且他的译文,无论是韵文还是散文的部分,都是琅琅上口,可与卞之琳先生的《哈姆莱特》媲美。1958年上海电影译制片厂译制劳伦斯-奥利维尔主演的《王子复仇记》,用了卞先生的译文。如果当代莎剧电影导演兼名伶肯尼斯-布拉纳将来把《亨利四世》也搬上银幕的话,中文译制,我们已经有了吴氏现成的本子。至于吴兴华其他的诗译,也许因为很多是历来传诵的名篇,也由于笔者的偏见,大多是一见篇名,耳朵里响起的便是原作抑扬顿挫的声韵,读来总觉得隔了一层。而《文卷》里的那些零星片断的译文,除了《友律色斯插话三节》尚具中国译介乔伊斯史料的价值之外,没有太大的意义。
“ 附录”里的八篇文章,长短不一,分别出自周煦良、卞之琳、美国学者耿德华、郭蕊(张芝联夫人郭心晖的笔名)、孙道临(演员,吴兴华中学、大学的同窗)、郭正中、张泉,以及吴氏遗孀谢蔚英女士的手笔。煦良先生的是旧作,就是当年他在《新语》里对吴氏诗作的介绍。卞、张二位先生的文章,上文已经提及,都是颇具分量的批评。耿德华的那篇(张泉中译),是他一部评论近代中国文学的专著中有关吴兴华的一些章节,与国内同类的著作相比,角度比较新颖。回忆性的文章里(包括张芝联先生的《代序》),我以为要以郭心晖的那一篇写得最为生动、亲切,从吴氏作为一个诗人、学者、兄长、好友的不同角度,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的真实面貌。
值得注意的是,张泉的文章里引用了巫宁坤的文章(《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提到在1951年的思想改造运动中,吴兴华如何积极参加,登台控诉燕京老校长陆志韦。这一段公案,其他人都未提及。其实巫宁坤在他的英文自传《一滴泪》(后有自己执笔的中文版)和散文集《孤琴》中,对吴兴华有更为详细的描摹。1951年初,当时正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巫宁坤,忽然收到陆志韦的急电,请他回国去燕京执教。他欣然回国之后,与他的同龄人吴兴华“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在初到燕园的那些日子,两人在未名湖边月夜散步,吴兴华背诵中国古诗或英诗,让他觉得“如听天籁”。可是转眼到了运动时期,让他大为震动的是,吴兴华居然也登台作了“大义凛然”的发言,批判陆志韦。巫宁坤是这样描写的:
兴华是陆校长最为器重的学贯中西的典范,又是他谈天说地、玩桥牌的忘年之交,这是燕园里的一段佳话。怎么也没料到,这位温文尔雅、有知遇之恩的大才子竟然一反常态,在全校师生面前,满口批判八股,不仅痛诉自己如何长期为陆某学者面貌所欺骗,而且讥刺老人家在玩桥牌时好胜的童心。
对于这段公案,又该如何理解呢?先容我说一段题外的话。 1983年6月,我刚刚结束第一个学期的研究生学业之后,和当时同在哈佛的陈焜、赵一凡、黄勇民一起,应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之邀,到首都华盛顿郊区、弗吉尼亚州的“卧云居”庄园去参加了一个题为“美国研究新动向”的会议。在那里见到的国内专程前来的学者中,有两位是我素来仰慕而前此未曾谋面的前辈,巫宁坤和董乐山;大家一起朝夕相处了四天,他们给我留下的印象都很深刻。巫先生是历尽沧桑而不改傲态,眼角眉梢,还透着三分狡黠;董先生则比较随和、深沉,而其傲在骨。
我向来以为,人可貌相,我们的亚圣早有明训(见《孟子-离娄上》)。以我认识的巫先生来看,我相信他决不是凭空捏造。但是同样的,人可貌相,细看吴兴华的照片,再细读他的诗作以及他夫人、女儿和好友近距离的描写,也包括巫先生的描述,我也同样相信,吴兴华绝非卖友求荣、踩着别人肩膀往上爬的小人之辈。试问历经那二十七年各次运动磨难的巫先生:难道不了解在当年的政治环境下,恰恰正因为吴兴华以前和陆志韦过从甚密,如果他不出来表态,如何过得了关?不管吴兴华当时如何“表演”,他实际上并没有伤着陆志韦什么要害。这一点,从运动之后,陆志韦这个燕京旧校长所受到的“惩罚”,只不过被调到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文字改革小组去任职,就可以看得出来。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像吴兴华那样,以“讥刺老人家在玩桥牌时好胜的童心”作为揭发批判的内容,居然还可以蒙混过关,得到“积极分子”们的好评,真是算得很侥幸了。到了后来,“反右”、“四清”以至“文革”,政治运动的“艺术”日臻成熟,像吴兴华这样“避重就轻”的揭发,是绝对瞒不过“革命群众”“雪亮的眼睛”的。果然,数年之后,那一场大“阳谋”开局,吴兴华只不过因为质疑在英语教学中,为何要学习苏联,就被打成了右派。随后,苏联老大哥渐渐成了“苏修”,吴兴华最早被蒙恩“摘帽”,从此夹起尾巴做人,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文革”开始之后,哪管你“摘帽”不“摘帽”,统统打入另册,变成了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黑五类。巫宁坤先生顽强地活了下来,可以在自传里自豪地化用古罗马恺撒大帝的名言,将他归国后的三十年沧桑总结为:“我归来,我受难,我幸存。” 吴兴华呢?他生于斯,受难于斯,而殒于斯。他已经不再有“说真话” 或是为自己辩白的机会。他没有巫先生那么幸运。
本文开头所说起的那个颇为活跃的时代,其实非常短暂,而且天边已是乌云密布,山雨欲来。曾几何时,随着中苏关系的全面恶化,那些苏联、东欧的电影,全部销声匿迹。两大电影译制厂中,上海方面,几乎全部停工,长春那边,则译制了一大堆朝鲜、越南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烂片。我们家原来主要靠大哥的英美文学翻译稿费度日,因为政治气候的变化,稿源日渐枯竭,大哥经常愁眉不展。而举国上下,正在宣传如何让一个分明是具备七情六欲的大活人,去变成机器里的小零件;而隐隐之中,一只无形的大手,正在“把螺丝拧紧”。随着个性、人性的泯灭,兽性的勃起,已经是一触即发。
那场空前的浩劫开幕之后,吴兴华首当其冲,惨死时才四十五岁。我查了旧历,他临死前那一天(1966年8月2日),是阴历六月十六,离那年的大暑,刚刚过去十天。赤日炎炎似火烧的京城里,吴兴华正在北大校园里“劳动改造”。他女儿吴同的文章里,引用目击者事后的描述说,她父亲口干舌燥,向监工的“红卫兵小将”讨一口水喝,却被强行灌入阴沟里的污水,中暑、中毒昏迷不醒之后,还被棍棒相向,拳打脚踢,耽误了送医时间,以致没能活过第二天早上。巫先生的书里后来也写到,吴兴华死后,还被破腹验尸,证明不是“畏罪自杀”, 而是死于急性病毒性痢疾,这样才幸免于被追认为“现行反革命”。
四十余年过去,到了强调“以人为本”的时代,到了“尊严”、“体面”重新进入共和国的常用词汇的今天,当年北大西语系的那些“小将”们,想来如今也早已为人父母、甚至升级当上祖父母了吧?若是良心未泯的话,不妨再来仔细看一看吴兴华的遗照,特别是他和夫人、女儿合拍的那张“全家福”。想想当年,何以就能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尊严、以至剥夺别人的生命?何以能对吴兴华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拳脚交加,百般凌辱,以致一夕之间,让他当时尚在三十年华的夫人,成为寡妇,让他那两个稚气未脱的女儿,一下就失去了父亲?
俄裔美国作家纳博科夫,当年在康奈尔大学讲课,曾经说起很多作家最后的归宿,往往可以从他们的作品中找到先兆。安娜-卡列尼娜卧轨自杀,托尔斯泰自己离家出走,也死在离铁轨不远的地方。写过《化身博士》(Dr. Jekyll and Mr. Hyde)的斯蒂文森死于脑溢血,倒地不起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的脸怎么了?”回顾吴兴华短暂的一生以及他已有、该有,而未能有的成就,如果要从他自己的作品中去寻找“一语成谶”的例子,那该是“附录”中张泉的文章引用而被《诗卷》所遗漏的这一首十四行诗的上半阕了:
当我想到一生不过是有数的几十年,
自己还正走在中途,说不清再有多远,
就达到大家共同的目标,那时,向后转
看看从前的事准是可悲可笑又可怜。
同时我又怕我尚未将我的工作赶完,
我的笔就和我一起在土中深深收殓,
那时纵使我想向你,或一切别人,呼喊:
“听着,我已明白生命的意义”也是徒然。
2010年5月于美国加州华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