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版《哈姆雷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 08:49 新京报

  导语:“天啊,又来了!”读《埃德加的故事》,无法不令人感慨,西方人民群众对“哈姆雷特”的情结恒久不失。作者是美国人,名字叫“戴维-弗罗布莱夫斯基”,叫“斯基”的人基本上应该都是斯拉夫民族后裔。但是美国还有一个别称叫“大熔炉”,在美国待了三代以上的人,基本上通通不再会有故乡情结,只会对美国有归属感。这本书也被称之为“美国版的《哈姆雷特》”。

  埃德加是这本书的主角,他和父母在威斯康星州偏远的农场里过着悠闲恬静的日子。父亲的弟弟克劳德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农场里,接着,埃德加的父亲猝然去世,叔叔接管了农场,同时也侵入了他母亲的感情世界。埃德加断定叔叔是凶手,可惜没有人相信他,他离家出走了。历经磨难后,埃德加怀着对家庭的思念和宽恕回来,却被企图保守杀人秘密的叔叔杀死。 

  很像是哈姆雷特的遭遇吧?不过,与哈姆雷特不同的是,埃德加是一个哑巴少年。与主角特征相对应的是,这本书笔调极其安静,多浓烈的情感也写得极其克制,毫不煽情。托物言志是中西方的人都爱使用的手法,这本书中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狗,尤其是一只名叫奥蒙黛的狗,它像一个历史老人一样,经历了这个家庭所有的悲欢离合。书中长篇累牍地描写如何对狗进行训练才能成就一只优秀的狗,狗也回报给了人类最忠诚的爱。作者用了拟人的手法,细致地去描绘奥蒙黛的心理,写出来的却是人的心灵中种种难以叙说的情感。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埃德加的母亲。她是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之爱的女人,所以她比一般人更加渴望家庭与爱,更加懂得容忍。在她的丈夫死之后,她每天必须扛起数不清的活计,现实逼迫人不得不理性而坚硬。但是,爱情居然又降临了!克劳德掌握着关于她丈夫的少年记忆,那一部分是她所不了解的,她通过他的叙说,重新又接触到了自己的丈夫,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她“背叛”的合理理由。

  但是,何止于此?克劳德特别会逗乐,不像她那死去的丈夫那样一板一眼。他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带给她快乐。“似乎只有和克劳德在一起,她内心的鸽子才会飞出来。”在这样的情状下,她如何去接受他是杀人凶手的现实?如果我们撇开那个死亡的命题,单单让一个女人去选择“一个带给你安全感的男人”还是一个“带给你快乐的男人”,或者让她在“道德”与“爱情”之间做一个选择,恐怕也是“to be,or not to be?”的两难。

  最后的结局是,她的丈夫、情人和孩子全部都死了。这种时刻,认清真相还有什么意义呢?人生已经没有选择,她陷入茫然,也放弃了一切,无处皈依。唯一有生命力的是,她的那些狗,它们训练有素,互相扶持着离开了人类,向原野奔去———不禁让人想起了一个说法:人会死去,知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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