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 09:09 南都周刊
导语:我这辈子就讲过一句我得意的话,互联网万岁。虽然我不怎么用互联网,不上网,但是它的作用我知道,如果没有了互联网,那还得了?
有一则网上流言可以证明张思之的影响力: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庄案二审之前,有人传言张思之将担任李的二审辩护律师。也许人们在想象张思之为李庄辩护的话将会带来什么变数吧。不过张思之并没有接李庄案,他现在也很少代理案件,但他一直密切跟踪时下国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并每每发表观点甚至为之努力奔走,扮演着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
1927年生于郑州。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
从潘家园移居崇文新世界,83岁的张思之独来独往已两年有余。
赋闲之余,张思之偶尔地接见些朋友,多数时间看看书写写文章,楼下严密的保安值守和打卡进出制度使得他能够避开一些不必要的烦恼乃至骚扰。
如果说中国律师界还有一位元老级人物的话,那大概就是张思之了。
张思之最令人瞩目的辩护经历大概要算1980年11月12日,他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但江青对张的态度和能力颇有微词,而且拒不接受“叶、邓派来的律师”。因此,张思之转而出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李作鹏的辩护人。
张思之由此名声大噪,而他为异端辩护的职业律师生涯也就此拉开了序幕。面对多位被告人的诚挚委托,他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此类案件“专业户”。
有一则网上流言可以证明张思之的影响力: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庄案二审之前,有人传言张思之将担任李的二审辩护律师。也许人们在想象张思之介入李庄案将会带来什么变数吧。但张思之否认与李庄案有接触。
尽管张思之在律师界很有声望,但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2005年,张思之得知河北青年聂树彬可能被冤杀一案,他免去了一切费用决意为之澄清,最终顿感无力回天。
虽然“屡战屡败”,但张思之说,“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这是他说过的最狂妄的一句话。
张思之的良心与见识,可以从庄学义案上得到印证。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发生特大火灾,导致5万同胞流离失所,193人葬身火海,五万余军民历时25个昼夜才将其扑灭。大火也致使图强县林业局局长庄学义被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但事实上,庄学义并未曾玩忽职守,反倒是做到了恪尽职守,为尽可能减少损失已经竭力。
张思之是庄的辩护律师。他为庄的蒙冤而愤怒,发表辩护意见时,张思之直陈:我们对案件的判决,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但我发现有的同志,在庄案上决心沿着明知是错误的小道走到底。
但庄学义还是输了,被判刑三年。戏剧性的是,17年后,他被宣告无罪。
2000年,《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出版,这本汇集张思之近20年来就所代理案件写作的辩护词的专着,被北京汉语研究所重视,张思之因此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颁奖词说,“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同时赞扬他“以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写出了“黄金般的辩词”,“丰富和改变了汉语的精神与内涵。”
最近一两年,张思之很少代理案件,但他一直密切跟踪时下国内发生的重大案件,并每每发表观点甚至为之努力奔走,扮演着一位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
从2009年公盟税务风波到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等多起事件,张思之均从各个渠道获取消息,在掌握准确事实经过的前提下,先后做出了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表态,并提示人们警惕某种动向。
“如果没有互联网,那还得了?”从来不上网也不懂网络操作技巧的张思之对互联网推崇备至,耳闻目睹它的巨大影响力后,他说,我这辈子说过最得意的一句话就是,互联网万岁!
末了,他慢慢地抬头略作思索,目光及嘴角处流溢出一丝并不确定的欣慰。他说,我老了,但我还是看得到希望。
李庄有问题,但与有罪不是同回事
南都周刊:你对李庄案是从何时开始关注的?
张思之:一开始并不知道李庄这个案子,就知道重庆在打黑。
李庄这个事情一出现,客观地讲,我相信李庄至少是有不谨慎的地方存在的,或者说他干脆就是有某种问题的,律师队伍的情况我很清楚,鱼龙混杂,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李庄的情况我不了解,我不认识他,也没听说过,但是我听别人讲述他的情况,比如他说“我如何如何”、“我的背景如何如何”,我相信他可能是这么讲过的。
但是,说没说这些话与犯不犯罪并不是一回事,这个界限要严格划分开。
南都周刊:李庄家属或者律所同事有没有找你?
张思之:我实话实说,没有,他们家属没找过我,他们所里也没找过我。我跟他们律所的个别人关系不错,曾经联系过,是我主动跟他们讲李庄的案子,但他们都没有任何反馈的意见要跟我怎么样,没有,他们不谈这个事情。家属我一个也不认识。
南都周刊:但网上说你担任二审辩护律师。
张思之:我没干这事,这事我不知道,我没接受这个事情。
南都周刊:从王力成到郑恩宠再到李庄,这些涉案人本人就是律师,你怎么看这种情况?
张思之: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我们的律师制度确实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现在的《律师法》最弱的一环是对律师的职业权利保护不够,比如律师执业困难,比如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像这些问题都是律师的权利,《律师法》在这方面没有保证,这是很不够的。
另一个方面是,我们的律师本身确实做得不够好。
李庄不能认为他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这不能看作一般的工作作风,因为你是个律师。但检察官拿李庄收费这个事情说三道四,是没有道理的,归根结底,李庄收费是按规矩来办的,而且他收的钱,还真是打到律所账上了,这稍微让人放心一点。但是,老实说,他收费确实太高了啊。(叹气)
我的辩护词是驳不倒的
南都周刊:你代理过不少特殊案子,是怎样实现既办理这种案件又能保护自己的?
张思之:我做这类案子,第一,不出法律的圈子;第二,不出行业规范的圈子;第三,我跟任何外界不接触,包括记者。这么多年我根本不接受采访,我不但对媒体不讲,我跟家里人也从来不讲。只要关于我工作的事,他们都不知道。
南都周刊:你如何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关系?
张思之:在这个问题上,我能谈的东西不多,可能我的做法不一定很对,我跟法官庭上庭下都不来往,或者说基本不来往。除非极其必要的个别事件,那也是在他们办公室里约一约、谈一谈。私人交往一次也没有,根本不来往。
南都周刊:是因为你的声望么?
张思之:我总觉得目前这种局面,律师和法官私下勾兑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了,我们在这方面要求自己要更严厉一些没有坏处。
南都周刊:有些小律师可能就要靠这样的方式。
张思之:我觉得,我们宁可从别的方面去找渠道,也不要跟法官搞这种勾兑,确实它的腐蚀性太大了,把法官腐蚀掉了,把律师也腐蚀掉了,从整个国家法治建设来讲,一点好处也没有。
南都周刊:一直有人说你代理的案子没有一个是成功的。
张思之:从我个人来讲,我办所有的案子我都不考虑结果。因为中国现在的法治情况,没有完全依法办事的情况,结果是很难预料的。就像李庄这个案子,它伸缩性太大,灵活性太大,想说有罪就有罪,就在有罪的情况下想怎么判还有伸缩性,要认为无罪的话也就无罪了。弹性太大。
我只是管我自己,我讲的事实假不假,是不是真的,我讲的理由有没有道理,合不合法。最近这两年我是发了豪言壮语了,我现在就坚持一点,如果你能从我败诉的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是我讲得不对,一个理由我讲的是错的,我都认输。但是我现在坚持我的辩护词是驳不倒的,绝对是驳不倒的,那你愣说我输我也没办法啊,但那不是我个人的问题。
南都周刊:但屡战屡败,这种挫败会不会挫伤你的职业积极性或者说自信力?
张思之:会。
互联网万岁
南都周刊:你对计算机了解么?
张思之:我不了解。
南都周刊:平时怎么搜集材料呢?
张思之:我不搜集材料。我这一生最大的失误就是我不搜集材料也不存材料。我不认为这是我的优点,我觉得这是我天大的错误,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过去没有这样的空间,材料我往哪里摆啊?你看我这里空间宽敞,但你到我家里去看看,我没有空间,我的一个小屋子,我的书房、我的卧室、我的接待室,我的书柜统统在那个小屋子里。我怎么去收集材料啊。没办法。
南都周刊:电脑看新闻可以么?
张思之:因为眼睛的问题,不行。我左眼失明了,就靠右眼了。
南都周刊:现在获取新闻的方式是报纸?
张思之:过去是,但我现在基本上不看报纸,我就是听,听广播听电视。
南都周刊:有没有助手啊?
张思之:没有。我这辈子就讲过一句我得意的话,互联网万岁。那次有人搞一个互联网主题会非得让我讲话。虽然我不怎么用互联网,不上网,但是它的作用我知道,几秒钟之内它一个帖子就成千上万了。如果没有了互联网,那还得了?
南都周刊:你在打官司之余忙些什么呢?
张思之: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最重要的事情是补充我自己,看书,学习。因为几十年没有认真看书,没有好好学习了。我跟你讲的是老实话。你查查我的历史你就知道,我什么时候安下心来读读书?没有。这是真的。真得好好读读书。
南都周刊:你在朝阳大学似乎也没念几年吧?
张思之:所以说啊,我需要认真看书了。
南都周刊:既然你没有安下心来读书,没有背过相关法条,你是怎么做到滔滔不绝头头是道辩护案件的呢?
张思之:呵呵。怎么说呢,我可能天生就是个律师材料。真的。我只要坐到法庭上我就有精神,就有激情,很多法官想收拾我,他们是很巧妙的,他们说老先生,这个案子很急,咱们今天是不是搞完,开夜车?我说可以啊。他们料想不到我比他们有精神。一直搞到晚上十二点,他们招架不住了,说太晚了,算了吧。我说不行不行,咱们说好今天要搞完它的。我只要坐那我就有精神。所以我说,我天生是律师材料,那没办法。
南都周刊: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创办一个律师事务所?
张思之:我没有。我始终坚持这样一个看法:我觉得在中国这个社会你能做到温饱,已经比一般的老百姓好多了,你还要怎样?
南都周刊:方便问下你年收入多少吗?
张思之:我基本上没有,不是方便不方便谈的问题,因为我现在很少办案子了。说句老实话,能办的案子,只要是涉及穷人的,律师费,能免的我们尽量免了吧。这是我一贯的看法。因为老百姓确实很不好过,我们在大城市,经常看不到底下的。
记者 _齐介仑 金风(实习生) 北京报道 摄影_ 王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