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布克奖评委的对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8日 05:10 东方早报

  导语:从《水之乡》到《杯酒留痕》,究竟该如何看待斯威夫特这十三年的“创作史”?对于这个问题,也许最狡黠的态度是充当一名善于骑墙的“新新历史主义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水之乡》
《水之乡》

  作为文学世界里影响最大、运作最成功的长篇小说奖,布克奖在回顾历史时难免要面对“人多奖少”的遗珠之恨。更尴尬的情形是:某呼声极高的作家总算金榜题名,却错乱了时辰,“奖史”留痕的并不是公认度最高的那一部。比方说,麦克尤恩屡获提名后凭《阿姆斯特丹》折桂,可是其次年发表的《赎罪》却让“布克”评委会暗自懊恼——从任何角度衡量,《赎罪》都更具有“代表作”的气象,可是,总不能让麦先生连庄吧?同样混乱的局面出现在1983年,拉什迪的《耻辱》与库切的《迈克尔-K的生活和时代》杀得难解难分,最终年长半辈的库切险胜。或许,就作家的整体实力而言,评委们没有押错宝;但就单个作品的素质而言,事后证明,同届提名的《水之乡》(Waterland)与前两者不相上下——如果不是在某些单项上更出色的话。它的出局,多半因为三十四岁的作者格雷厄姆-斯威夫特的资历比拉什迪更浅。此后《水之乡》在学院里受到的推崇居高不下,所以1996年斯威夫特的《杯酒留痕》(Last Orders)终于获得布克奖就被不少媒体看成是某种补偿——“补偿来得太晚……当然啦,‘太晚’总比‘不来’强!”回过头来看,评委会唯一可以拿来安慰自己的理由是:正因为发了这项安慰奖,1996年阿特伍德的《别名格雷丝》才“只能”铩羽而归,进而,当阿特伍德在2000年携《盲刺客》卷土重来时,评委会才会“空前一致”地“全票通过”。阴差阳错,游戏在世纪之交好歹实现了“公正”——谁能否认《盲刺客》是阿特伍德整个创作生涯的巅峰?

  上面这个拗口的连环套,这项类似于体操比赛的“印象分”所造成的“潜规则”,是我在动笔之前才想清楚的。可是,一个月前当我打算阅读斯威夫特时,出于对作家履历表上的得奖记录的信任(这是偷懒的好借口),我不假思索地从《杯酒留痕》开始。

  《杯酒留痕》的故事,至少在表层,符合各国文学奖的政治要求——够底层,够边缘,够多够惨的loser(失败者)。这些loser包括保险员兼老赌棍雷、殡仪馆工人维克和蔬菜水果商伦尼,他们抱着共同的好朋友——屠夫杰克(又是经典的loser职业)——的骨灰盒,坐上杰克养子文斯的奔驰车,从伦敦南部一家酒吧出发,奔赴肯特郡的马盖特,按照死者的last order(直译应为“遗命”)撒灰入海。一路上,雷、维克、伦尼、文斯以及杰克的妻子埃米(她不肯加入这列送葬大队,而是独自去看望智障女儿琼——那是杰克一直回避的义务)轮番叙述,回忆杰克的前世,思索自己的今生。这些叙述是散漫的,自然主义的,反高潮的。悬念被压缩到几近于无,唯一还能算个“包袱”的情节是:埃米,那个着墨不多的美丽女人,其实与雷有一段不太热烈的私情。杰克病入膏肓时从养子手里讨来一千块交给雷,要他押一匹好马,好让他凭着这笔遗产在临终摆脱loser的命运。怀着某种隐隐的愧疚,雷果然用这笔赌资赢来大奖。当他打算把一个漂亮的“整数”交给老朋友、老情敌时,杰克已撒手人寰。

  类似这样“大合唱”式的接力叙事,是现代作家常用的套路之一。如果各个声部都能巧妙地衔接、互文,拼接之后又能呈现教人凛然心惊的面貌,自然会符合我的阅读期待。但事实上,由始至终,《杯酒留痕》都让人物和情节处于“欲说还休”的碎片化状态,不推进或“比缓慢更缓慢”地推进。一旦需要正面直击、需要尖锐地撕开伤口的时候,情节就戛然而止,人物就犹疑不定,作者就绕开明礁暗礁顾左右而言他。如果放在卡佛的短篇里,这星星点点的灵光是美妙的,是可以让你跟着作者“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一旦将这样的状态反复叠加,乃至撑出一个二十万字的长篇,那种疲沓无力的感觉就时时从书页上蒸腾而起,直接变成哈欠催化剂。为什么,哪怕到最后,哪怕结构并不对人物的表达形成障碍的时候,作者都不敢实实在在地切入人物之间的矛盾呢?为什么,整本书的“留白”已经远远超过了“泼墨”的部分,以至于耐着性子读完以后仍然只收获到一片空无呢?是“不敢”,是“不能”,还是大作家在顿悟之后表达对“叙述可能性 / 真实性”的绝望?有人说《杯酒留痕》是对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的呼应与致敬。但是,难道我们忘了吗——《弥留》中那家人抬着棺材坎坷行进的历程,是何等的“化腐朽为神奇”,是何等的“以简约映照复杂”,是何等悲喜交加地颠覆了《奥德修纪》的英雄色彩。人物的行走历程牵拉着读者的阅读神经,《杯酒》既然无法赋予人物独特的路线,也就难以让读者——至少是我这样的读者——真正折服。

  对《杯酒》的失望差点让我错过《水之乡》。直到翻开《水之乡》的第一页,我才知道这完全像是另一个人的作品。

  中学历史教师汤姆有那么点“素质教育先锋”的气质,抛开教科书,在课堂上以春秋笔法讲述个人史及其故乡芬斯(东英吉利的沼泽地带)的发展史(跨度长达数百年)。汤姆的母系家族阿特金森治水有方,其祖先请来排水灌溉专家积极改造地貌,进而振兴经济、图谋政治、颠倒风化(像《百年孤独》一样,这个家族里的男女关系从来就没有正常过),从而履行人类文明的一切程序,以标准化的方式“创造历史”。而汤姆的父系家族克里克一直被排除在该地区的主流之外,充当那个“多痰”的“历史观察者”。作为两个家族的交集,汤姆既被卷入了“历史”(高歌猛进的正史)本身,也是历史的讲述者——事实上,这位讲述者也将是两个家族史的终结者(汤姆的妻子因一场青春期性闹剧而终身不孕,两个家族就此都失去了血脉传承)。个人史归零的同时,芬斯也在一夜间遭大水淹没,“陆地文明”瞬间消弭于沼泽(waterland),回到“史前史”。

  马克思主义、拉康精神分析和生态保护主义都被用来解读《水之乡》。不过,最规范的、在单位面积里能涵盖最多内容的“正解”应该是新历史主义。这个很难被清晰界定的概念,在《水之乡》里被清晰而响亮地一一表述:历史是一个循环的过程,终点即是原点;边缘叙事对主流叙事从内容到方式的双重质疑,“小写”历史对“大写”历史的反动与重构,“退步”对“进步”的整体颠覆。好玩的是,汤姆本人对过去的阐释、分析、质疑、消解就完全自成体系,逻辑完美,过程圆满。如果想提炼整部小说,只需要抄几段历史老师的课堂讲话就可以。这样的文本预先就把未来所有对《水之乡》的阐释者都摆上了尴尬的位置:故事本身和故事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都已经在你眼前了,你还能怎么分析它?

  不过,文学的滚烫热量,从来不是什么主义能解释的。在我的认知记忆里,所有刚刚被《杯酒》压出的皱褶,都被《水之乡》的细节——无数个细节——迅速熨平。在《水之乡》的整个框架中,用来击溃“大历史”(法国革命)的“边缘叙事”(芬斯治水史),尽管结构上看起来很炫很复杂,尽管时空似乎被随心所欲地切换,但每个段落的起承转合却经过周全的考虑,小心翼翼地拿捏着读者的阅读快感,边边角角都前后呼应,严格依循着狄更斯式的适合报纸连载的节奏感。(顺便提一句,有人认为《水之乡》包含着对《远大前程》的局部戏仿,依我看,与其说这种关系折射在情节中,倒不如说反映在叙述节奏里。)

  也就是说,实际上,作者在瓦解、嘲讽宏大叙事的同时,他所提供的边缘叙事(芬恩从原点回到原点的循环模式),那种讲“小故事”的“大方式”,恰恰也遵循着、尊重着被“宏大叙事”滋养了上千年的审美惯性。当我们夜不能寐、被作者煽动(铺垫,烘托,悬念……)得非要弄明白河边那群少年是如何在赤裸的处女前集体阳痿时,当唯一能“撑起泳裤”的竟然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神性光辉的白痴(父女乱伦的产物)时,响彻在我们耳边的不是摇滚乐,而是《乡村骑士》序曲(请复习《阳光灿烂的日子》)。此时此刻,苏醒在我们味蕾上的阅读快感并不是后现代的——那些具有金属质地的细节,如十四行诗般音步铿锵的推进,那些笑中带泪的狂欢,都属于十九世纪。我们的阅读感受被同时拉向两极:用现代的方式批判;用古典的情怀感动。

  新历史主义的悖论往往就在这里。历史的确凿证据永远缺席——雄伟的历史大厦将倾之际,芬斯那样的历史小标本也将失去自身的位置,陷入终极迷惘。但那又是多么有趣的悖论啊:一边是陷阱,另一边也是,叙述者和阅读者就在这步步惊心的行走中会合,执手相看,或调笑或落泪,彼此都清楚对方的底细,知道对方的局限,不奢望真正的“超然‘史’外”。合上《水之乡》,我笑,因为那个讲故事的人,以“放弃叙述”(罢教“法国革命”)的态度,实践着“坚持叙述”的行为,不懈表述着对“讲故事”的忠贞信仰(就像那个起初质疑历史课、后来又奋起保护历史老师的学生)。当“叙述”倔强地在明知“靠不住”的语境中跋涉时,我们只能叹服:支撑这信仰的是激情,是满嘴愤世的少年静静焖烧在胸腔里的理想之火。

  反过来再对照《杯酒》,我发现,“两个斯威夫特”身上终究也隐藏着一脉相承的东西。《杯酒》里无力说出的东西,早已让《水之乡》给说尽了。只有通过《水之乡》充分领略了作者的历史观,再加上那十三年里被岁月抽干的激情,从黄金时代到壮士迟暮的心境变迁,才能真正理解作者对《杯酒》的阐释(“这是一本有关死亡被生命不断打断的书”)究竟是什么意思,其中又包含着怎样的幻灭和苍凉。《杯酒》的问题其实也是后现代叙事的普遍困境。该颠覆的都颠覆了,该批判的都批判了,连“看破”都看破了,我们还需要故事吗?我们还需要对故事的信仰吗?

  从《水之乡》到《杯酒留痕》,究竟该如何看待斯威夫特这十三年的“创作史”?对于这个问题,也许最狡黠的态度是充当一名善于骑墙的“新新历史主义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左手书写以“进化”为主导的“大历史”:岁月荏苒,斯威夫特的世界观日臻圆熟,对于“真实叙述”之可能性的根本质疑导致文本处处呈现被遮蔽的面貌,那种近乎“半成品”的感觉恰恰真实得如同生活本身;右手则高举与之唱反调的“边缘历史”,取典型的民间立场:斯威夫特老啦,才气不再充沛得如同乌斯河水,《水之乡》那样大开大合、落笔如瀑的结构,那样翔实的资料麇集,那样傲慢的自信,他找不回来了。

  假如不准骑墙,假如不能像大多数书评那样和稀泥打圆场,假如一定得在“两手”中非此即彼,那么,我会站在布克奖评委的对岸,支持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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