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团放弃“鸟巢”30年特许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8日 10:47 第一财经周刊

  导语:为了避免走入“蒙特利尔陷阱”,独立运作一年后,以中信集团为主的联合体最终放弃了“鸟巢”的30年特许经营权。

  “中信联合体”决定不再独自坚强了。

  8月20日,北京市政府与中信联合体在北京饭店签署协议。

  这份协定包括两个部分:对国家体育场进行股份制改造,北京市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持有58%股权,原中信联合体成员共持有42%股权;调整中信联合体独立运营30年的管理体制,成立国家体育场运营维护协调小组,形成在北京市委、市政府主导下,由国家体育场公司负责运营,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全力配合的新体制。

  中信集团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国安岳强”为该联合体主要出资方,与母公司中信集团共占65%的股份。另外,北京城建(600266,股吧)占30%,美国金州控股占5%。

  有知情人士解析,此次股份制改造即股份与股权的统一:“股份制改造后,北京市政府所持股份将改为股权,主导经营场馆,将承担亏损和盈利。”

  这意味着,中信联合体放弃了自己30年的特许经营权。

  在2003年9月投标成功后,中信集团曾与北京市政府商定:这30年中,“鸟巢”如果有盈利,政府不参与分红;如果出现亏损,政府也不补贴;30年后,该联合体要保证把一个设施完好、能够举办国际A级赛事的体育场移交给政府。

  这本是一个美好的商业设想。但很快,事实上的困难出现了。

  根据北京国资公司7月的消息,从去年10月对外开放到今年5月底,“鸟巢”实现运营收入约2.6亿元。来源主要有三部分:旅游门票、演艺比赛及特许商品经营,其中门票收入占总收入的七成左右。但“鸟巢”每年的维护成本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加上贷款支付的利息,“鸟巢”一年的运转成本就将达上亿元—这一数字还不包括体育场的折旧。

  按照现行国家会计准则,体育场作为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这意味着,在30年的独立运营期间,运营方事实上是在为北京市政府投入的20亿元的折旧额“买单”。这让“鸟巢”的盈利计算成为了一个难题。

  “鸟巢”的持续运营的前景也并不如人们所愿那般乐观。

  国家体育场公司副总经理张恒利曾在今年2月对媒体表示:“鸟巢”未来还是要以大型文化和体育赛事为主,以人流量为基础,通过经营体育场内的商业设施、广告、场地出租以及冠名权来实现基本赢利。总建筑面积达25.8万平方米的“鸟巢”,商业面积比重达到35%左右,其中规划了包括酒店、餐饮、超市、俱乐部以及精品卖场等业态。

  但连中超—目前中国最大型的体育比赛—一场球也卖不掉5万张门票。“鸟巢”附带的各种改建、运营成本也让各俱乐部望而却步。经过了一年的运营,商业改造未能完善,叫价数亿美元的冠名权至今都没有下文。这一切导致原本作为副业的旅游成为了“鸟巢”最大的收入来源。

  若想在30年内收回包括初期投入在内的约45亿,对于中信联合体而言,与其说是梦想,不如说更像走入“蒙特利尔陷阱”。

  “蒙特利尔陷阱”的典故源自1976年的蒙特利尔奥运会,用来形容奥运会后场馆迟迟无法盈利的情形。悉尼、雅典奥运会都没能避免这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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