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引渡条约”呼之欲出 逃加贪官穷途末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10:40 南方周末

  导语:纠结了整整十年的“赖昌星遣返案”,最近再次掀起波澜。赖前妻曾明娜携女悄然回国,并在厦门安静居住3月有余。更具实质意义的是,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中国与加拿大有关“双边引渡条约”的讨论,或许已经有了较大的进展。这不仅有助于赖昌星案的解决,更重要的是,被中国全球通缉的贪官,约半数隐匿于加拿大,如果“引渡条约”得以签署,那么,他们在国外的逍遥日子,就将终结。


赖昌星、高山等嫌犯逃亡加拿大,引发当地华人集会抗议
赖昌星、高山等嫌犯逃亡加拿大,引发当地华人集会抗议
高山
高山

  整十年前的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一家以游客的身份,从香港逃至加拿大温哥华。

  而已经在加拿大与赖离婚的曾明娜,5月间带着他们的女儿悄然回国。在厦门租住的三个月里,用赖昌星的话说,前妻和女儿“都挺好的”。

  十年间,围绕赖昌星能否被押解回国的问题,有过多轮反复。而此次赖昌星前妻的回国,或许更具实质性意义。

  7月21日,中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访问加拿大”的消息,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双方“可能”讨论了“中国与加拿大引渡条约”的话题。而《明报》加拿大版转引中加刑法权威的观点,认为“中加引渡条约”在加总理哈珀9月访华前达成“完全有可能”。“中加酝酿签署引渡条约有一段时间了,如今既有签署的必要性又有条件。”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周洪钧教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事实上,中国全球通缉的贪官中,有一半隐匿在加拿大。他们利用中加在签署引渡条约上的分歧和其他的司法“空子”,得以长期滞留国外不归。而如果中加引渡条约得以签署,那么,这几十名贪官的逍遥日子,或许就将终结。

  “签订引渡条约的时机已经成熟”

  有加拿大记者专访赖昌星,部分内容已在国内媒体发表。

  记者:你被限制出门时,在家里最常做的事情是什么?

  赖昌星:看电视、看电视剧、上网“斗地主”。

  我不懂英文,都是看中国的电视,我家里可以收看到中国几十个电视台的节目。电视新闻我喜欢看中央四台。国内的电视剧很多我都看了,前一段时间一直在看《亮剑》。男主角李云龙,我特别喜欢。

  我在QQ上玩“斗地主”,对手都是在大陆的网友,经常一玩就是几个小时,最多的时候一天玩十几个小时,搞到睡眠不足。

  中国国内的经济犯罪,包括贪官外逃、经济犯罪外逃,诸多犯罪嫌疑人首选国家均是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前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曾说:中国公安部列明的五十几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曾作为专家证人参与赖昌星遣返案。在他看来,中国罪犯出逃,不仅对国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阻扰了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而且,“外国逃犯对加拿大也没有任何好处”,因为“没完没了的诉讼加重了加拿大纳税人的负担”。

  目前,由于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加拿大只能用《移民法》上的遣返程序送走逃犯,比如赖昌星,就在这个遣返程序中不断上诉,而得以滞留加拿大10年。“事实证明,这种程序花费巨大,过程极为漫长。”杨诚对本报记者说。

  而近期中加积极的外交互动,似乎在为引渡条约谈判创造良好环境。6月21日,中国外长杨洁篪访问加拿大,就被视为中加关系回暖的“关键性信号”。

  事实上,去年8月加拿大遣返中国籍逃犯邓新智,就已经被中国公安部赞扬是“里程碑的一步”,也为中加进一步的司法合作打下一个良好基础。加拿大公安部长 StockwellDay其时也强调,“加拿大绝不是罪犯的天堂”,“在这方面,我们决不宽容”。

  “中国一直在司法合作方面与加保持接触。”中国外交部条法司一位副处长对本报记者说。不过他也强调,“杨洁篪外长访问加拿大不是专门为签署引渡条约访问”,目前中加双方的引渡条约谈判“尚未启动”。

  加拿大司法部高级媒体联络顾问卡罗尔对南方周末记者书面答复则说:“对于谈判是否在进行,我们既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

  即便如此,包括杨诚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刑法专家黄风在内的长期参与中加司法合作的专家,都对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景,表示了谨慎的乐观。

  “中加两国签订引渡条约的时机已经成熟。”杨诚说,“这将为解决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逃犯问题提供新的法律依据。”

  分歧

  记者:中国外交部曾向加拿大政府多次发出外交照会,承诺不会判你死刑。为什么你还认为回国有风险?

  赖昌星:说老实话,我相信中国政府。我怕的是,会不会有些小人参与办案来害我。

  记者:你担心什么?

  赖昌星:担心回去后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记者:曾明娜和你女儿回去后不是过得很好吗?

  赖昌星:她们回去没事,不等于我回去没事,我是案件的主角,办案的人是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回去,很难保证会没事。

  加拿大是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因而一度成为中加签署引渡条约的重要分歧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赖昌星遣返案中,加拿大始终要求中国做出“不处死”的承诺。

  不过近年来,已经有31个国家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其中包括西班牙、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4个西方国家。中国与西班牙缔结的引渡条约,写入了“死刑不引渡”条款。这之后,与法国、葡萄牙缔结的条约也有此条款,标志着“死刑”这最大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有人担忧这是否有碍中国司法公正,黄风认为“这是多虑”。根据中国引渡法,最高法院可以作出决定对被请求引渡人不判处死刑,在提出引渡请求时就可以做出该承诺,这对各级法院均有约束力。

  事实上,引渡条约既然是双边合作条约,就需要灵活解决分歧。中国引渡法规定不引渡中国公民,但参与了中国与泰国引渡条约谈判的黄风教授就记得,双方最后用了“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这样的字眼,巧妙地达成了共识。

  不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林欣觉得,中加签署引渡条约的困难“主要来自政治因素”。

  2006年,“东突”分子玉山江在乌兹别克斯坦被逮捕,随后被遣返至中国。此后,加拿大政府援引《中加领事协定》,要求给予“加拿大公民”玉山江领事保护,此一主张被中国政府拒绝。时任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刘建超指出,玉山江是中国人,此案的审判完全是中国内政,加拿大无权干涉。

  随后,加总理哈珀发表公开讲话,措词强硬,称要“正告任何一位中国官员”,“加拿大不会拿人权和经济做交易”。2008年,哈珀更拒绝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与德国总理默克尔一起成为舆论焦点。

  以至于加拿大《环球邮报》也刊文批评,加拿大须让幼稚的对华关系变得成熟,应该允许两国在人权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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