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俑上市回到原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1日 11:59 第一财经日报

  导语:经历长达十年之久的“兵马俑上市”争论,最终在2008年,文物和景区管理体制的多次调整又重新回到了原点,作为文物局的所属单位,秦俑馆重新拿回了“经营权”。

  兵马俑一号坑第三次发掘规模很小,更像是秦俑馆欲向世人证明,自己有能力独立进行考古发掘

  43岁的许卫红在自家门前第一次担任考古挖掘执行领队。10年前,她曾参与秦始皇陵兵马俑二号坑、三号坑的挖掘工作。

  CBN记者来到挖掘现场那天,临潼的天气十分炎热,记者的汗水大珠小珠地往下落,许卫红们却都要穿着职业服装作业,少有人说话。

  “这次当执行队长最大的压力是在公众视野下进行,每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神经绷得很紧的,不敢开玩笑。”许卫红笑着对CBN记者说,要是在野外,有些男性工作人员可能就光着膀子挖掘了。

  6月13日“世界遗产保护日”当天,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第三次发掘工作正式对外现场直播。

  当人们将注意力全都放在这次“直播”时,关于“挖掘是否合理”、“秦俑彩绘四分钟掉皮”的质疑声也随之而来。

  不过很少有人注意,这次挖掘工作是第一次由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下称“秦俑馆”)自己来担当。而此前,挖掘工作的主角一直都是文物考古部门。

  因此,对于秦俑馆而言,当天的直播更像是一次“独立宣言”。

  彩绘保护难题攻克?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复,此次秦兵马俑发掘只限于200平方米的范围。

  “200平方米只是比普通家庭房屋大点,但讨论修改的次数是没法计算的,毕竟,我们所面对是来自全国的文物界专家的考验。”许卫红告诉CBN记者,2008年,她就开始做一号坑挖掘方案了。在此期间,许卫红听取了很多文物专家们的意见。

  “能够对一号坑进行第三次挖掘,首先就是技术上的保障。”担任此次挖掘工作的执行副队长容波告诉CBN记者。

  一号坑前两次挖掘被叫停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无法保护秦俑彩绘。

  据了解,秦代的工匠是先在烧好的陶俑上涂一层生漆,然后再上色。生漆老化后,和氧气接触,五分钟之内就会翘起来。

  在“一号坑”第二次挖掘叫停后,秦俑馆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秦俑彩绘保护研究课题,并于1992年将此世界性文物保护研究课题纳入中德文物保护科技合作中。1996年,研究出了聚乙二醇、聚氨酯乳液联合应用和单体渗透——电子束辐射聚合两套保护方法。

  在一号坑挖掘保护方案中,对于陶器、金属、土遗址、脆弱文物和现场微生物都列出了详细计划,文物的发掘和保护细节给出了时间、距离、量度准确至最小单位的描述,陶俑出土时的种种情况都考虑在内。作为文物修复负责人之一的容波去挖掘现场进行“加固、保护”等方面工作。

  “在过去十几年中,秦俑馆采用这聚乙二醇、聚氨酯乳液联合保护法加固保护50多块彩绘秦俑残片,并对十余件彩绘陶俑进行整体保护处理,取得了很好的保护效果,这次挖掘保护不是问题。”容波告诉CBN记者。

  但秦俑馆前馆长袁仲一说:“绝对保护是不可能的。今天的保护方法,若干年后可能就是落后的,要不断探索。”

  拿到独立发掘资质

  质疑也罢,误读也罢,这恐怕都在秦俑馆的预料之中。秦俑馆真正在乎的,是能够拥有独立的考古发掘资质。

  考古发掘团体资质一般授予省级文物考古部门,只有少数地下文物十分丰富、考古力量非常强的地级市文物部门能够获得这一资质。这也是在秦始皇陵发掘的过程中,主角为什么一直都是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真正原因。

  按照《文物法》的规定,要取得考古发掘资质不仅要拥有4名以上取得考古发掘资格的队员,还要有从事考古发掘所需要的技术设备以及文物安全的设施和场所。

  “事实求事地说,1979年一号坑第一次挖掘,我们是没有实力的,秦俑馆当年10月1日开馆,1982年才进了几个学习考古的人员,文保人员只有2位,更不要说保护技术了。”秦俑馆一位负责人告诉CBN记者。

  1984年,考古所划归陕西省文物局后,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负责文物发掘,秦俑馆负责文物展览陈列。1987年,因为“将军俑头丢失”案,考古所失去了秦俑挖掘权,陕西省文物局决定,在考古所秦陵考古队下成立秦俑分队,但由秦俑馆行政领导并解决考古人员,考古所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1989年,秦俑馆第一次成规模地进了考古专业的大学生,有七八个。”容波告诉CBN记者。正是这一年,吉林大学考古系毕业的许卫红到了秦俑馆工作。

  这也搭建起了秦俑馆自己考古队的基本构架,而接下来二号坑和三号坑的挖掘过程中,挖掘工作的大部分人员和经费都来自秦俑馆。

  “因为我们没有资质,很多项目上都是和考古所合作。”许卫红告诉记者。

  在秦俑馆与考古所合作的几年内,他们勘探发掘了秦陵的“石铠甲坑”、“百戏俑坑”、“水禽坑”等20多座陪葬坑。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是为文物归属权和考古发表权开始争执。考古所甚至还因为秦俑馆长期借走一些重要文物要求分享门票收入。

  “别的不说,秦俑馆出人、出钱,最终考古发表权还是考古所的。”一位深知双方矛盾的文物研究员告诉CBN记者。

  因此,秦俑馆下决心要拿到自己的团队资质。首先是解决人员问题,到2007年,秦俑馆的研究人员达上百人;还成立了专项攻关课题组,并于1991年与德国巴伐利亚保护局进行合作,解决上述秦俑彩绘分析加固等技术。

  一切条件成熟后,今年年初,秦俑馆的考古发掘资质终于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复。

  “夺回”经营权

  就在秦俑馆争取“获得资质”的同时,也在进行另外一场“战斗”,那就是将秦俑馆的经营权“重新”拿回来。

  1998年年末,来自陕西省旅游、文物、建设、环保、林业等几大部门的官员们围坐一圈,商讨组建陕西省旅游集团一事,拟集中兵马俑、华清池、华山、法门寺和乾陵等优质资产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加快陕西由资源大省向旅游名省的转变。

  此举一出,便引起社会广泛的争论,人们质疑:“无价国宝能不能上市?”

  反对声并没有阻止“兵马俑上市”的步伐。

  1999年,由陕西省旅游部门重新组建的秦兵马俑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陕西省旅游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成立,推进兵马俑尽快上市,而拟议中的主要经济收入就是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的门票所得,文物保护则仍由省文物局直属的事业单位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承担。

  “为上市,他们都把人给派进来,进行资产评估、介入经营管理领域,那段时间是很痛苦的,我们在与一个利益集团对抗。”一位熟知此事的文物研究员告诉CBN记者。

  为此,当时的反对者以及文物保护专家,包括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都坚持“文物保护为先”的立场,在中国证监会因为兵马俑上市一事向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咨询意见时,他们以“资源不可上市”为由表示不同意,“兵马俑上市”暂时搁浅。

  而双方的矛盾则推动了《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了避免将门票作为经营费用的做法,新法中涉及博物馆门票部分,明确规定了作为行政事业规费的门票不能挪作他用。

  2007年12月29日,陕西省文物局、陕西省旅游集团公司在西安举行文物景点交接仪式,原由旅游集团公司参与经营管理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乾陵、法门寺、汉阳陵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全部移交省文物局管理。

  2008年,文物和景区管理体制的多次调整又重新回到了原点,作为文物局的所属单位,秦俑馆重新拿回了“经营权”。(陈汉辞 插图/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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