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豪吴英案凸显浙江发达民营经济借贷链条(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5日 09:58 21世纪经济报道

  那个时段,正是吴英“投资理念”起了变化的时间。在奔波借钱的过程中,吴英认识了杨军。杨答应充当中间人,于是介绍了杨卫江给吴英。杨卫江就这样成为吴英进入借贷圈后第一个与之产生借贷关系的老板。

  吴英通过杨军联系了杨卫江,三人谈了借钱的事,借了600万元。后听杨卫江讲这笔600万元的借款,杨军按每万元每天10元,拿了介绍费20多万元。

  同时,林卫平是吴英案中塔式借贷的除杨卫江之外的次级层之一。

  根据另一份东阳市法院判决上林卫平的供述,2005年下半年开始,他做资金生意。骆华梅是林卫平的表弟。有证言显示,骆华梅是帮林卫平开车、跑腿的,杨军和林卫平的相识是他在牵线搭桥。

  林与吴英之前也相互不认识,这两“大腕级”的连接中,杨军和骆华梅在中间起到了黏合作用。

  起初,杨军介绍吴英向林卫平借钱,林没借。2006年3月,杨军又通过骆华梅找到林卫平,称吴英验资用钱500万,面谈时讲好利息每万元每天40元,杨军要每万元每天10元的介绍费。

  吴英借钱,一般利息部分,都会在借款中预先支付一部分。以借贷林卫平的500万为例,支付时先扣除一个月利息60万元,实付440万元。据说,这是民间专业借贷圈的行规。

  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杨军带吴英到小山宾馆与林卫平见面,并同意了上述协商的借贷资金价格。到2006年7月前,林从吴英处结来的利息四分之一给了杨军。杨军将所得介绍费根据约好比例分给了骆华梅介绍费。

  2005年11月至2007年2月杨卫江未经依法批准,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法,以借款、投资或资金周转等名义,向朱启明等12人非法吸收存款7,060万元。案发前,已归还本金5,670万元,支付利息366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杨卫江家属代为归还116.8万元。

  以文首的金守武产生的借贷关系为例。2006年3月至2007年2月间,杨卫江先后从金守武处吸收资金四笔,共计320万元,约定月利率4分。案发前,支付利息40余万元,本金未还;案发后,被告人杨卫江家属代为归还16.8万元。

  “我知道的,就有100来号人是这样去借钱的。”4月16日,浙江东阳吴英案庭审上午休庭之际,金守武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楼门口,拉住大批记者控诉自己320万借款追索无果后的艰辛生活。

  金守武是吴英借贷链条上的债权人,和杨卫江(吴英资金7掮客之一,已于另案中,被一审判决)是朋友,320多万元据说也是被杨卫江集合,借给了吴英。“2005年,我服装厂停业后,资金一时又没地方投资,就借给朋友赚点利息。”

  6、林卫平的资金网

  在这个“塔式”借贷的生态上,每个层面都已经在当地深入到各个阶层,盘根错节,层层交叠。林卫平的借贷链条最具代表性。

  在这个“塔式”借贷的生态上,每个层面都已经在当地深入到各个阶层,盘根错节,层层交叠。林卫平的借贷链条最具代表性。

  根据记者之前所得到的起诉书显示,林卫平的借贷目标首先锁定在亲友同事之间。第一类是林在义乌市文化局的同事,其在2006年全年共向9名同事吸收存款高达2000万元,大部分存款至今没有归还。

  第二类是其亲戚和战友。从2006年开始,林卫平开始从自己的亲戚和妻子的亲戚处广泛借贷,并向在义乌交警队、农行义乌某镇分行等几处任职的战友借款。此类借款总额高达6998万元。

  林卫平还把借贷触角伸向义乌市环保局、交警队、稠江街道、稠城街道、义乌市中心医院等第三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处,共借贷740万元。

  第四类则是一群从事资金生意者,他们在林卫平背后展开一张巨大而隐秘的资金网,从2006年2月开始,这群人向林卫平提供了总额高达6.2亿多元的资金。其中还出现了一家金华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名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共向林卫平提供了7790万元的借贷资金,目前尚不清楚该资金的来源。

  对于上述部分事实和一审做出的判决,林卫平并不完全认同,其已与其他6名资金“掮客”一起提起上诉,并已开庭审理,在等待二审判决。

  7、吴英的“亡命”八天

  2006年12月21日,正是杨志昂跟吴英谎称“有一笔20多亿美元的业务”,将她骗至温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签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团的营业执照及公章。

  “杨志昂说有20多亿美元的资金介绍给我。”庭审当天,吴英重提被资金7掮客之一的杨志昂“绑架”一事。

  杨志昂,男,1973年出生,律师,吴英资金七掮客之一。同年3月16日,杨被依法逮捕, 5月8日,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07年11月30日经东阳市人民法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而最终导致吴英案发的,杨志昂也是因素之一。

  据起诉书认定,他借给吴英3630万元,至今仍有1135万元没还。

  法庭上,吴英再次披露,2006年12月21日,正是杨志昂跟吴英谎称“有一笔20多亿美元的业务”,将她骗至温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签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团的营业执照及公章。

  这次“绑架”直接导致了本色集团的崩盘。重新回首,在吴英案中,杨志昂与吴英的借贷关系已经开始恶化。

  这是一个民间借贷恶化追索的典型版本。

  吴英申诉,“去年12月21日起因债务纠纷我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林、杨志兵、高峰等十余人绑架,失去人生自由达八天之久,严重扰乱了本公司的正常运作,损失巨大……”

  “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洲、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逼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

  “2007年1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利用我强迫签署的空白文件为依据,以(2007)荆民三初字第44号强行缺席裁定,将我荆门房产三千多万元进行查封,涉案金额达2亿元之巨。”

  2007年2月,吴英被警方逮捕后,本报在吴英事发之际,独家报道了吴英的绑架事件。差不多同个时期,杨志昂因吴英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逮捕。三个月后,杨志昂委托律师,将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与吴英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纠纷案予以撤诉。

  但东阳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分析,吴英案发,这起“绑架”事件并不是直接导火索,但也给有关部门的案件侦查提供了重要线索。

  从吴英与杨志昂的借贷纠缠案中,折射出民间高利贷者在债务纠纷发生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其追讨债务的行为一再升级,有的将直接触犯法律,有的或会使用更为隐蔽或是曲折的手段。

  据此,杨志昂等人与吴英的债务往来数额超过数千万,根据上述该份判决书,七掮客中,除了吴英的干姐徐玉兰吸存利率基本符合法定外,其他6名吸存或者放贷的月利率基本上达到4分以上,高者甚至超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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