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奥巴马下限薪令反观中国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 14:10 每日经济新闻

  导语:为平息外界对一些金融企业高管“自肥”的愤怒,美国总统奥巴马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工资将受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反观中国高管薪资,能力与收入不平衡者大有人在。

  为平息外界对一些金融企业高管“自肥”的愤怒,美国总统奥巴马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工资将受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该规定适用于花旗、美银等已受救助的金融企业,也适用于未来需政府救助的其他企业。如果企业给予高管超过50万美元年薪的股票奖励,则这些股票也必须在该企业还清政府贷款后方能套现。

  50万美元年薪意味着什么?按可以查询到的数据,2006年美国人均收入为3.6万美元,也就是说,50万美元年薪不足其国民人均收入的14倍。而当年美国人均收入是我国的20倍。同比测算,奥巴马限定的这个年薪,约等于我国国内17万元人民币的薪资。姑且不论新近被舆论质疑人均百万年薪的国泰君安证券,仅就那些新近被注入巨资的南航、东航等国企而言,高管如果年薪只有17万元人民币,那绝对算得是个大新闻。

  此前,英国对因金融危机被救助的企业也曾约法三章,对管理层的分红以及相关开支进行了严格约束。在美国,雷曼和美国国际集团总裁不但被国会招去听证,而且媒体还翻出这些公司过去奢华的“旧账”。如果说这样的清算只是对金融危机起因的深刻反思,那么,奥巴马此次对被救助企业高管的严厉“限薪”,显然不仅仅出于对企业的呵护,更多则是对国家资产的珍惜。

  顺举一例。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以6600万元年薪雄踞国内高管薪酬之首。而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3786元,两相对比,产生的巨大倍数足以令人瞠目结舌。我们也曾有一个有关14倍的限薪数据。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曾透露,国有企业管理层年薪将设最高额限制,初步定为不超过员工平均工资的14倍。注意,这个比较对象不是国民人均收入,而是企业员工。换句话讲,如果像国泰君安这样员工收入基数涨上去了,高管薪资水涨船高似乎合情合理。

  我们提出对企业高管进行 “限薪”,从来都不是因为仇富心理,而是想说有些高管的能力不足以拿高薪。就像叶檀女士昨天在 《每日经济新闻》“每日评”专栏中说的:“如果他们有足够的盈利能力,好吧,高薪就高薪,高薪养创造利润的人才。问题是,在我国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领取高薪者,真的是板上钉钉的人才吗?”我们有些国企,靠的是垄断地位与优惠政策谋取利润,而不是靠市场化的运作或者高管超高的盈利能力。

  为平息社会对国企高管过高薪酬的质疑,去年底,国资委公布有关股权激励封顶的通知,明确设定国企高管股权收益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而银监会向银行提出去年高管年薪上限参考为150万元。对国企高管实际限薪步骤始于2005年,但仍旧没能阻挡住一些企业接连创造出的天文薪酬数字。确实,我们与美国有着许多不可比较的因素,但在经济困难的国际大气候面前,我们的压力一点都不比他们小,我们有2500万农民就业压力,还有600万的大学毕业生。

  金融危机之下,许多国企遭遇生存危机,为此,国家加大了扶持力度,对重点企业直接注资。这些举措无疑是必须的,但作为企业内部配套危机的应对措施,对高管的限薪显然不能仅仅指望企业内部的自我醒悟。简而言之,共度时艰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应是那些公众看得到的真切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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