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法核准原西城法院院长郭生贵死缓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4日 08:27 新京报

  导语:西城法院前院长郭生贵的死缓判决正式生效。昨日,记者从北京高院了解到,因郭生贵未上诉,北京高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裁定核准死缓判决。

  去年10月30日,一中院判决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显示,郭生贵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利用担任西城法院院长等职务的便利,采取为请托人提供案件并为案件胜诉提供帮助,利用为施工单位、生产厂家承揽审判业务大楼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提供帮助等手段,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张某等十余人给予的财物及侵占公款共计797.28万元。

  一中院判决郭生贵犯有受贿罪与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但鉴于郭生贵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审查后,具有坦白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赃款已被全部追缴等情节,且其能认罪悔罪,所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判死缓后,郭生贵在10天的上诉期内,没有向北京高院上诉。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高院仍须对其死缓判决进行核准。

  北京高院核准裁定书称,郭生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北京高院裁定核准一中院的死缓判决。

  新闻背景

  受贿名贵字画“东窗事发”

  郭生贵于1975年进入东城法院,历任审判员、庭长、副院长,1996年升任院长。

  1998年,郭生贵由东城区调任西城区法院院长。2006年底,退休后的他当选西城区人大代表。案发时,郭生贵仍是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生贵在北京司法系统任职30余年,级别是副局级,是近年来北京司法系统涉贪级别最高的官员。

  据报道,郭生贵东窗事发是因他收字画礼后未“办事”:一男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西城法院审查,其妻给郭生贵送上一幅价值不菲的字画,希望为丈夫减刑,但男子在西城法院被判刑5年,该女子索还字画不成,遂举报郭生贵。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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