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下钱庄发展20年 温州民间金融已达60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 10:15 国际先驱导报

  “繁荣”的地下钱庄业务折射出中国民间金融市场的畸形现状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刘科发自北京 “此前央行、银监会都到温州来调研放贷合法化的问题,我曾经向调研人员提出过不少建议。”长期研究民间金融问题的周德文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作为温州市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的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最近政府的一系列信号表明,《放贷人条例》出台的脚步越来越快了。”央行官员的最新表态说明,《放贷人条例》已经走到了国务院审批层面,“根据我们获得的信息预测,该条例很可能在明年1月份推出。”周德文说。

  按照即将出台的《放贷人条例》,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今后个人有望合法注册从事放贷业务。这一信号,意味着民间借贷将阳光化,而这又被海外媒体纷纷解读为“中国地下钱庄有望合法化”。

  “野百合”也盼望春天

  地下钱庄在中国存在大约有20年的历史了。而在2005年底,中国首批民间融资公司就在山西票号发祥地平遥率先挂牌,被视作官方“招安”地下金融机构的开始。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始尝试对民间金融进行引导和规范。8月,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试行,这一举措一度被认为是让地下钱庄合法化的象征,不过,浙江省要求发起人应是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地下钱庄欲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化面临“此路不通”。

  10月9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周德文注意到,《决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数日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分支行专题工作会议”亦表态将“继续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

  敏感的周德文意识到,中国民间金融的春天要来了。

  地下资本凶猛

  所谓地下钱庄,通常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地下钱庄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借贷拆借、高利转贷、买卖外汇以及典当私募基金等金融业务,在我国一直属于非法行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主任赵锡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

  从地下钱庄诞生之日起,人们就对它褒贬不一。有的人把它视为洗钱的温床,扰乱金融秩序的罪魁祸首;有的人则把它视为激活民间经济、制造富翁的摇篮。地下钱庄并没有因为其非法性质而裹足不前,也没有因为政府的不断的打击而销声匿迹,其规模反而越来越大。而且,经营组织也随业务不同而各异,既有在街头游逛的“倒汇黄牛”,也有部分地区公开地以公司形式经营的职业机构。

  目前中国的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市场需求,地下钱庄在各地的表现形态不尽相同。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而温州更是民间借贷的集中地。据周德文给本报记者提供的数据,目前温州拥有30多万家民营企业,约有流动资本6000亿元,民间金融目前已达到600亿元的规模。“可以说没有地下钱庄这样的民间借贷业务,就没有温州民营经济的今天。”周德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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