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评论:政府干预须遵守两项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 16:49 新浪财经

  12个月前,没有人能够想像今天政府干预市场的力度。

  2008年将会永远被大家铭记,不单单是因为美国经历了有史以来最糟糕的经济危机之一,而且经济学家们恰恰在此时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对经济有选择性的干预是错误的,这一向是大家的共识。然而在过去12个月里,这一信条被粉碎得一干二净。

  几乎每一天政府都会公布一项成本极其高昂的计划,来解决前一天的计划未能解决之问题。在这些行动背后,我们看不到任何原则。由于缺乏连贯性的战略,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公众对政府能力和信用的感受大受破坏。

  在一批杰出经济学家的支持下,奥巴马政府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将这个国家带上更光明的大道。我们相信,政府前面的路需要坚持两大基本原则。第一项原则是,只有在明确界定市场失效的情况下才应该进行干预。第二项原则是,政府干预应该以纳税人的成本最小为前提。

  如何将这两项原则应用到当前危机中呢?首先,市场经济本身提供了应对困难时期的机制,比如破产。人们通常认为破产就是完蛋,这是一种误导。破产是给一家公司或一个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当一家公司出现财务危机之时,它便面临债权人试图抢夺其资产的危险。破产可以给它一定的延期。它还可以给主张权利者一个机会,来弄清楚公司的财务危机是来自坏的运气还是坏的管理,从而决定应该采取何种行动。然而通过政府救援的方式来省略这一过程是危险的。政府真的知道一家公司是否应该得到拯救吗?

  如果想知道一个有效的破产机制是什么样的,大家只需去看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关于银行破产的程序。当一家银行陷入困境,FDIC将其纳入破产管理并寻找买家。每次进入这一程序之时,存款者均获得全额支付、随时都可提取自己的存款。这一体系运作良好。

  关于这个问题,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让贝尔斯登、AIG或花旗集团进入破产管理,岂不是很糟糕的事吗?一个常见的理由是这样的:这些金融机构有巨额、复杂的债务,任何一家倒闭都可能产生传染效应并导致系统性失效,从而使得大批其他机构破产。还有人说,AIG必须要救,因为它与摩根大通有数万亿美元的信用违约掉期合同,而这些信用违约掉期又是摩根大通用来对冲同其他人数万亿美元的信用违约掉期的。如果AIG破产,摩根大通将失去避险机制,从而使自身和其他人的稳定性面临风险。

  这样的论据有一定合理性,但以其逻辑推演,最佳的解救手段应该是帮助第三方,而非受困的公司本身。换句话说,与其救援AIG与其债权人,还不如由政府来对AIG对摩根大通的义务和那些购买AIG保险的人提供担保。这样做可将传染性扼杀于摇篮之中,而且相比救援整个AIG而言,其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可能要小得多。这样做的话,政府也没有必要去对AIG作为一家企业的生存能力承担责任,那应该是留给破产法庭去解决的事。最后,这样做也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对道德风险的担忧。AIG可能对其财务困境担有责任,但是那些同AIG有业务往来的人罪责要模糊一些,因此帮助这些人脱离困境并非鼓励作恶。

  类似的原则也适用于房地产市场。当时许多人似乎认为房价不可能出现全国普跌的局面,他们依据这一假定作出了财务决策。适应新的现实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是过去的错误并非市场失效导致的,因此一些经济学家建议由政府来支撑房价,这是毫无意义的。

  有一个地方可能是市场失效的,那就是抵押贷款的条款修订。许多抵押贷款都被证券化了,贷款提供商比较分散,改变抵押贷款的条款并非易事。在签订贷款合约之时,人们是不可能预见到今日情形的。因此政府牵头来推动条款修改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之所以强调治理危机需要遵守原则,并非出于逻辑一致性这样的学术考量。缺乏大的原则,政策制定者不可避免地会犯错误并屈从于游说集团的压力。这正是发生在布什政府身上的事,而奥巴马政府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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