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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客”劳伦斯-布洛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9日 03:07 周末画报

  布洛克的小说时常是畅销书榜的常客,但是他却不认为自己的创作是为了大众。“我为自己写作。”

  布洛克的作品制造出的是一种人生况味、心境,这是大部分侦探小说没有的。与更多“一次性消费”的侦探小说比,布洛克和雷蒙-钱德勒相近,他们是侦探小说中的阳春白雪。虽然布洛克的小说时常是畅销书榜的常客,但是他却不认为自己的创作是为了大众。“我为自己写作。”

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劳伦斯-布洛克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劳伦斯-布洛克

  劳伦斯-布洛克来了,戴着小圆眼镜,头顶瓜皮帽,身旁站着恭敬的随行和美丽体面的太太。从他身上一点儿都找不出潦倒的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的影子。作为“欧美硬汉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4次爱伦-坡奖的得主、4次夏姆斯奖的得主、钻石匕首奖得主……他说的是:“我叫劳伦斯,我是个作家。今天,我有话可说。”

  布洛克写书无数,主要的有马修-斯卡德书系、雅贼书系、伊凡-谭纳书系、奇波-哈里森书系以及凯勒书系。尤其马修-斯卡德,曾几何时,这个潦倒的酒鬼甚至成为一种生活态度—他是私家侦探,但没有执照;他爱漂亮女人,更爱烈酒波本;他不是正义的化身,更不想当救世主;他总会把用血换来的钱捐给教堂;但上帝始终把他抛弃。酒店关门之后,他无家可归。

  劳伦斯-布洛克最早为中国读者熟知是因为王家卫的电影《蓝莓之夜》,他是该片编剧。因为这次良好的合作,布洛克的书被介绍给侯孝贤、梁朝伟、朱天心。朱天心评价说:“他是类型小说大师,是一位不愿驯服的、抗拒的越界者。”

  布洛克的作品制造出的是一种人生况味、心境,这是大部分侦探小说没有的。与更多“一次性消费”的侦探小说比,布洛克和雷蒙-钱德勒相近,他们是侦探小说中的阳春白雪。

  布洛克从1958年开始创作他的第一部小说。早年曾在俄亥俄州的安提俄克学院求学,然后在一家出版公司的邮件处理间工作。在创作之初,他几乎没有遭遇过退稿,第一本小说刚刚写完就出版了,顺利得匪夷所思。在提到为何会以侦探小说为主要创作方向的时候,布洛克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侦探小说,我从来没有刻意决定什么,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了,我天生就是要写侦探小说的。”

  纽约和布洛克的关系是紧密的。以至于在北京见到他,给我一种时空错乱感。布洛克第一次到纽约时,只有10岁。18岁后,他定居于此。纽约,不仅是布洛克成长、生活的地方,也是他笔下故事发生的城市,是故事中永恒不变的背景主角。

  年轻时的劳伦斯-布洛克也酗酒,一度是匿名戒酒会的成员。之后他成功戒酒,至今滴酒不沾。有人问他,来北京后,有没有去逛后海或是三里屯的酒吧?布洛克连连摇头,调侃道:“这几天我最熟悉的北京风景就是这间会议室。”

  布洛克把过去都写进了小说。马修-斯卡德说:“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1989年,写《刀锋之先》时,马修-斯卡德已经戒掉了酒。

  写作和戒酒一样,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在纽约的普通一天,老先生在七八点左右起床,然后出去走一走。回家之后,打开电脑,开始写作。至于写什么,他毫无概念。他说,自己等待灵感找他。他不习惯想太多或是计划太多。“你知道的,昆德拉说得好,‘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如果特别心烦意乱,他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自己独自呆着,因为这样能写得快一些。布洛克写作没有计划,尽管他也盼着有故事砸中脑袋的好运,但这样的好运从来没有发生。他把自己平日的所见所闻在脑海汇总,依靠想象力,把它们变成词、句、故事。“我既没做过私家侦探,也没做过警察,更不是什么窃贼。这些事倒是在我朋友身上都发生过。我不会特地找警察搜集素材或信息,大部分靠想象。”布洛克的创作素材从来都是够用的,他苦恼的是怎么把庞大的铺开的线索收拢。

《马修-斯卡德侦探系列》被誉为20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马修-斯卡德侦探系列》被誉为20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虽然布洛克的小说时常是畅销书榜的常客,但是他却不认为自己的创作是为了大众。“我为自己写作。”

  布洛克喜欢旅行,常常邀集一群朋友去旅游,迄今为止已经去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2年布洛克曾和太太一起沿古“丝绸之路”在新疆远行1个月,“我们从北京飞到乌鲁木齐,然后徒步走到喀什葛尔。这段旅程很艰难,但是激动人心!”

  Q=周末画报 A=劳伦斯-布洛克

  Q:你和马修之间有相似点吗?

  A:每一个角色某种程度上都会反映作者特性,但把角色和作者等同起来不太合适。角色的个性生活方式并不等于作者就是这样。我跟马修的共同点就是都生活在纽约,在某个阶段我们都喝得比较多。但是现在,我不喝了。我们的不同之处更多,我从未做过侦探,马修也没当过作家。有一种公平的说法是,如果我不是劳伦斯,有可能成为马修或者伯尼,或者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物。但是作为作家,对于他们的生活我靠的是想象。

  Q:你觉得谁适合演马修?

  A:我写这个系列时间太长,在某个点会认为某个人适合。过一段时间,人选又成为另一个人。比如《白宫风云》中饰演幕僚长官的约翰-斯宾塞,我认为他最适合演马修。可惜的是在等待拍摄电影的过程中,他已经去世了。除了他,汤米-李琼斯也比较适合。

  Q:现在的生活状态、工作怎么样?你是个自律的作家吗?

  A:我和我太太喜欢旅行,但大部分时间待在纽约。至于说自律,我能写出书来。有时为了写作离开纽约到乡下写,我每天工作的时间很长,这样写一本书就不费太长时间。在写书间隙,我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两年前,我发现自己该写的都写完了。而且,我觉得自己写了那么多年,该休息一下。假如要再写,就给杂志写点短篇作品。

  Q:介绍一下新书《A Drop of the Hard Stuff》的情况。

  A:新书《A Drop of the HardStuff》2011年5月份在美国出版后,中国台湾和大陆很快也会出版。2005年,我完成《繁花将尽》(All Flowers areDying)时,觉得它就是对马修故事的终结。但是整理后发现,马修有一段人生轨迹是空白的,这段空白是《八百万种死法》和《刀锋之先》之间的几年时间。写《八百万种死法》时,马修意识到自己是酒鬼,故事进行到《刀锋之先》,他已经戒酒七八年,这期间发生的故事对他人生很重要。我后来想了个故事,把这两部小说连接起来。新书里讲到马修和他发小的故事,时间段大概是在他成为职业侦探前。

  Q:时隔多年,再写马修的故事,有难度吗?

  A:2010年,写一个1982年的故事,很有趣,因为从1982年开始这个世界变化太多。那时没有电脑、手机、谷歌、维基百科……大部分侦探小说家构思时,都是在潜意识里。有时候,可能就是报纸上的一两个案子。

  Q:从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到雷蒙-钱德勒、你,再发展到丹-布朗,你觉得推理小说会继续怎样发展下去?

  A:我相信侦探小说蓬勃发展的趋势会持续下去。事实上,这几年推理小说在美国吸引的读者也越来越多,我认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因为纯文学的作品忘记了怎样讲故事。尽管它们的艺术性或许很强,但是叙述性较弱,而侦探小说永远强调的是故事性。我想大多数读者希望看到的是故事里下一步发生了什么。当我写小说时,我自己都迫不及待地希望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拿起笔时,我也并不是把所有问题都想清楚了。通常,我是一边写,一边探索。

  Q:在美国,集体创作的现象很普遍。你怎么看待集体创作?

  A:以某一个人的名义集体创作,这肯定是出于商业考虑。因为当一个作家成名后,他的名字印在封面上就能有销量。我能够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但这事肯定不是很好。

  Q:你写了5个系列,但是马修系列作品感觉你投入的精力最多。看马修的故事,总让人想起雷蒙·钱德勒的菲利普-马洛。你是否借鉴过马洛这个人物

  A:马修系列投入的精力最多,人物也更深刻些。但这并不表示它比其他轻松、风趣的书要好多少。只是说,在写不同的系列书时,我的着眼点是不一样的。至于菲利普-马洛,我并没有以他为蓝本创作马洛。雷蒙-钱德勒等小说大家对侦探小说所做的贡献在于他们创造一些我们可以称为“原型人物”的人物。所以创作上,作家很难不受这类原型人物的影响。我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心中所想的马修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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