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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文化如何“震撼”美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 07:34 都市客

  对于建国才近230年的美国来说,即使因为经济强盛常摆出老大哥的款,骨子里却还是有着由于“家世”浅薄而生出的自卑,所以面对有着贵族血统的英式文化常常有着莫名的崇拜。而这种由来已久的崇拜则在今年皮尔斯-摩根接替拉里-金担任脱口秀主持及《国王的演讲》以12项提名领跑奥斯卡之际达到了顶峰。

披头士乐队披头士乐队

  CNN送走了老迈的美国人拉里-金(Larr y King),迎来了英国绅士皮尔斯-摩根(Piers Morgan)。这位以在选秀节目中言辞犀利著称的“毒舌”评委,携他的新谈话节目《皮尔斯今晚》(Piers Morgan Tonight)取代了拉里-金主持了25年的夜间访谈节目《拉里-金现场》。2011年1月17日,《皮尔斯今晚》开始在CNN“首秀”,第一位受邀的明星,便是在美国家喻户晓的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

  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在美国本土接受一位英国佬的访问,这种组合有没有搞错?摩根出生于英国萨利郡,是一个操着英格兰口音的爱尔兰后裔。想象一下在美国主持人占绝对主导的夜间黄金时段里插入摩根那十分浓重的英国口音,势必会让观众感到有些“另类”。这就好比某一天当你点播《康熙来了》时却发现蔡康永和徐熙娣说起了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肯定浑身起鸡皮疙瘩。当然,你要是听得惯,又是另一说了。

  有意思的是,美国人对于在黄金时间聆听摩根那带点英国风情的口音居然淡定地表示“很习惯”,不仅“习惯”,甚至他们还有些恋恋不舍。何以见得?摩根当年在《英国达人》的评委搭档,挖苦人比摩根犀利一万倍的“毒舌男”,英国人西蒙-考威尔(Simon Cowell)在退出《美国偶像》的评委之后,节目收视率下跌了将近13%,这简直是观众用收视率向“英国口音”在《美国偶像》的消失发起了抗议。不过,福克斯电视台对此却并不怎么担心,虽然西蒙-考威尔已经铁定回不去《美国偶像》,但2011年秋天,美版的《X Factor》即将亮相,而西蒙-考威尔目前正是该节目的制片人。即使暂时退居幕后,但只要有西蒙这位英国老帅哥压阵,福克斯电视台完全有这样的信心,那就是《X Factor》一旦开播,势头绝不会亚于巅峰时期的《美国偶像》。

  皮尔斯-摩根和西蒙-考威尔这对“英国哥俩”在美国的人气急升,不过是英国艺人在美国混迹的一个缩影。在文艺界,在美国的英国佬实在不胜枚举,从万人迷的帅哥裘德-洛到《影子写手》里的伊万-麦格雷戈,从剧集《别对我撒谎》的知性型男蒂姆-罗斯,到多情的《英国病人》拉尔夫-范恩斯,从2009年的奥斯卡影后凯特-温斯莱特,到英国硬汉杰森-斯坦森,再到扮演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纳什的保罗-贝塔尼,甚至包括安东尼-霍普金斯这样的好莱坞老戏骨,很多都是来自于大西洋对面的那三座小岛—英国。

《哈利-波特》电影系列《哈利-波特》电影系列

  如此多的英国艺人不断聚集到美国这新大陆,对于美国的大众文化,自然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这种影响之大,甚至有人还为此专门造了一个词,叫做Anglomania。“盎格鲁”即是指英国,而“美尼亚”则是“狂热”之意,合起来便是“对英国文化的狂热”。这个词的发明者,是英国一位名叫伊恩-布鲁玛的作家,他曾经写过一本书专门探讨欧洲历史上的英国文化热。在这本书里,他提到法国大革命前夕,崇尚英国启蒙文化的伏尔泰在一篇探讨法律问题的信件中,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英国法律的椰子,为什么不拿到全世界“试种”一下呢?

  此后的事实证明,伏尔泰的英国“椰子”在欧洲长势良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否则那里也不会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民主革命。英国文化也随着“英国椰子”的长势,在欧洲蔓延开来。因此,当我们从书本里读到那个痴迷莎士比亚戏剧和英国园林艺术的德国大文豪歌德,也就毫不奇怪了。不光是歌德,在那个年代,一个普通人竭力装出一种“英国范”,那简直是比如今买了LV包包还体面,还时尚,还能证明自己档次的事儿。

  不过,在大洋另一端的北美新大陆,发生的事情就不太一样。英裔思想家托马斯-潘恩在美国发表匿名的战斗小册子,号召北美居民拿起武器反抗英国殖民者。对于美国人而言,他们“反英”的情结实在是要早于“崇英”的情结太多年了,由此产生了另一个词:Anglophobia(反英情绪)。较早使用这个词的,还包括大名鼎鼎的乔治-奥威尔,不过奥威尔对“反英”一词的使用,仅限于他在论述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希望脱英独立的文章当中,这和美国人对英国那份特殊的情结,完全不是一回事。

  美国人看英国,可谓“爱恨交加”。由于北美历史上是英国的殖民地,因此美国人“仇英”的感情,可以说是融入了他们这个民族的基因当中。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老是纠缠于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似乎并不是个办法。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英国的流行音乐、艺术、时尚逐渐成为了大众文化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还一味抱残守缺地反对那个仅存在于历史和想象中的英国,而无视现实中那个“可爱”的英国,这是不是太过迂腐了?

  尤其是美国的年青一代,面对披头士、滚石、平克弗洛伊德等这些被后世称誉的“殿堂级”乐队,可以说几乎没放一枪就缴械投了降。

  1964年初,Capitol公司发行了披头士乐队第一张美国专辑《Meet the Beatles》,结果他们在美国引起了比英国更剧烈的疯狂。披头士乐队一举成为了美国最受欢迎、最具轰动效应的乐队。不过,当披头士以胜利者的姿态走入美国乐坛的时候,有些美国人却认定这是一场文化入侵。善于发明词汇的美国人,为1960年代英国乐队(主要是披头士)横扫美国乐坛的现象创造了一个新词: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

  这场“英国入侵”的结果是为美国培养了很多顶尖艺人,同时,英国和美国两种不同风格的流行音乐的融合与碰撞,为后世流行音乐的发展做了铺垫。至少,这样子的“入侵”对于喜爱流行音乐的人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

  而到了1980年代,随着彩色电视机的普及,新的音乐形式MV出现了。

  在1983年,凭借一首《遥远如斯》的精彩MV,英国的“海鸥”乐队成功打入了美国音乐排行榜的前十名榜单。以MV为噱头推出畅销歌曲,这还是流行音乐史的头一遭。说来也很令人惊奇,这一年,北美音乐销量的30%居然都来自于英国的乐队和乐手。于是,美国人联想到了20年前的披头士,当年的一期《新闻周刊》在封面配了如下的煽动性文字:不列颠再次震撼了美国(Britain Rocks America—Again)。

  基本上,只要英国文化在美国“震撼”一次,就几乎会有民族主义分子喊上一嗓子“英国入侵”。甚至还有美国作者干脆以调侃的文笔写了一本名叫《英国祸害世界的101种方法》的书,数落英帝国的“历史罪行”,为民族主义分子帮腔。不过,无论在英国还是美国,能发自内心把这种口号当真的人,那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毕竟,民粹的愚昧时代早已过去,是选择“Anglomania ”还是“Anglophobia”,于今并不能、也并不应该成为一个事关国家存亡乃至民族大义的决定。对于一个成熟大国的公民来说,选择二者其中的任何一个选项,其实与在一家咖啡馆选喝拿铁还是卡布奇诺,本质上披头士乐队区别不大。

  (文/孙骁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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